被父母责令去理发,还总极不情愿磨磨蹭蹭的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的事。
正规的店铺挂着正规的招牌,“某某国营理发店”的师傅们都穿着白大褂,远看像医生,这许是我们不愿主动前往的理由,再者,每次理完发,总被一群小伙伴围着,按着头,七八只手在你新剃的头上一阵乱敲乱打,口中还念念有词:“剃头爆三光,不害癞子不害疮”,一阵哄笑的仪式后,你才算完成了一次完整的理发过程。不过,也怪,经过这样的“洗礼”,新剃的头便觉清爽宜人,光鲜得很。
应该是小学四年级吧,初夏,又一次不情愿地被理发师按在椅子上,一阵咔嚓咔嚓伴着老掉牙的推子咬过头皮拽疼头发的修理后,照理照照镜子欣赏一番。按照我的意愿,这一次剃得比较彻底,只留一丁点儿短发,约等于光头,连头皮都可以瞧见,(那年头只有两种人留光头:犯人和头上生虱子的),第一次如此的“裸露”,也从此让我感到了失望:尖顶两边凹,后脑勺还坑洼不平,离一般人眼里的光头概念相差甚远。后来,我曾暗暗地恐慌:这样的头型如去做和尚,寺庙断然不会收留的!后来欣赏陈佩斯、郭冬临的小品,每每向他们光溜溜的标准光头投去羡慕的眼光。
带着这样一个丑陋的“半光头”去上学,无疑会在哄笑和敲打之后平添了嘲弄与恶搞。恰巧,与我同桌的女生那天特别的漂亮,一头时髦的披肩发瀑布样地散开,一个惊艳,一个晕倒。在羞辱和不安中熬过了最初的尴尬后,我倒在记忆中存留了那个被唤作“梦薇”的女孩的模糊影子,后来,读文学作品里“瀑布一样的长发”时,总能从抽象中闪过具体。
初中时,羡慕别人的“小平顶”,觉得清爽利落,可摸摸自己软耷耷的头发后只能摇头作罢;又羡慕别人时髦的“三七开”,我也尝试着将朝着四面八方无序生长的乱发两厢排列,用热毛巾焐,用炭火的热气烤,但均无功而返,失望之余,逐渐打消了“美发”的念头。年少时的懵懂与迷茫是那么可笑,有时又那么单纯,现在想来颇为感慨。
没有了奢望之后,到成就了几分淡定与从容,对世俗的东西少了几分盲从,多了几分近而远之冷眼相看。当解放了思想的人们开始从“头”做起的时候,我用好奇的眼光看着女人们如何“虐待”那头秀发。改革开放30年,无疑也是女人们对头发横加摧残的30年,吹拉卷焗烫,刀削剪割,药泡电烤,工具捆绑,手段层出不穷,一大堆形形色色的工具丝毫不亚于渣滓洞集中营的各种刑具。
而我,始终如一的“五四青年”头,顶住了斑斓的诱惑,坚持着我的坚持。踌躇四顾,与我一样坚持着的并不在少数。
这世界就是这样的,有人狂热,有人冷静,有人随意改弦更张,也有人始终坚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