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和小王的故事(三)对簿公堂之七层房产的三次变更

          接着上篇

       

(二)

        其实产生法律纠纷的七层楼房,已经不是第一次办理过户手续了。

        第一次:老王作为国企干部不能做生意,更不用说炒地皮倒房子了,所以刚开始这块地皮和房子虽然都是老王出资的,但是他没有名字,名字只有老王的父亲名字,后来才加了老王的名字。

        第二次:韦某母子看出来老王没有能力实现相亲相爱一家人的时候,韦某提出她和儿子住的这栋楼要过户给韦某,老王和父亲一合计,这不行啊,如果转给韦某可控性太差,就暂时搁置了。但是老王的父亲想给自己的亲孙子一些地位,因此在老王父亲快要到极乐世界去的时候,他留下话,做主要求把这幢房产留给小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第三次:在小王18岁后,老王和小王又瞒着韦某签了父子协议,说亲子鉴定,如果小王是亲生的,待老王百年之后房子还是小王的,如果小王不是老王的亲生儿子,要无条件配合将房子转给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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