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道汉武帝同志为了搂钱,对货币制度的种种改革,终于缓解了一部分的财政压力。
但长期的对外战争,财政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因此,伟大的捞金小能手又又又想到了其他的方法:
盐铁官营
没错,就是这么的简单粗暴,但是行之有效。由于盐是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十口之家,十人食盐”,“无盐则肿”。而铁器是劳动人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只要是人,不管你是穷人还是富人,都离不开盐和铁。”因此,盐铁有广阔的销路和市场 。
而且,战国至汉初涌现出的大富豪又以盐铁业者最为突出。这些大盐铁业者“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即向上与国家争利、对下又垄断人民的谋生之路。
对此,汉武大帝盯上了这块硕大的肥肉——实行盐铁官营,把盐铁业的收益收归国有, 以解决财政困难。
想法有了,那就开干吧。
一、首先成立领导班子
元狩四年,由齐地的大煮盐者 东郭咸阳,南阳的大冶铁业者 孔仅做大农的属官大农丞,主管盐铁事务,侍中桑弘羊当会计,由这三人筹备盐铁等有关经济、财政改革方面的事情。
二、汉武帝做出表率
这当然了,为了国家的大益,皇帝也不能藏私啊!干翻外敌才是现在最主要的事情。于是汉武帝把私人小金库——本来归少府(掌握天子私人财政的部门)所管辖的山海、天地出产的自然资源的税收,也交给大农这个部门了。
这样一来,我作为皇帝,连私房钱都放弃了,不让你们个人经营盐铁,也很正常了吧!做人,要有点国家大义嘛!
三、建立制度
元狩五年(前118),部门领导孔仅、东郭咸阳提出了《关于实行盐铁官营的具体办法》,内容很简单,只有两条,内容很简单,而且真的只有两条。(这点比现在某些滔滔不绝的领导强多了!)
1. 是禁止私人经营盐铁业,即对敢于私铸铁器、煮盐的人,用铁釱这种刑具带在左脚上,并没收其从事生产的器具。
2. 是出产铁的郡自然要设铁官,不出产铁的郡则设置“小铁官”冶炼废铁,属所归县里管辖。
制度呢,是定下了,但肯定有不听话的呀,怎么办呢?于是第四条出现了!
四、巡视检查
由孔仅、东郭咸阳两位领导乘驿遍巡天下盐铁处,并设置盐铁官。并且任命之前私营盐铁的业主为官营冶铁业的官吏。私人老板摇身一变成了国营小领导,美滋滋。
五、经营业务,做大做强
元封元年(前110),又令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主管天下盐铁事务,进一步,推行官营盐铁,“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
据《汉书·地理志》所载,全国有二十七郡设有盐官,共设盐官37处或36处;有40个郡国设有铁官,共设铁官48处、49处或更多。
就此,大汉公司旗下盈利第一的机构完全成立!
在元封元年之前的元鼎五、六年间《史记·平准书》载:“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
这就是说上述费用是靠均输官调拨盐铁卖的钱而供给的,说明盐铁官营在解决财政危机方面所起作用是重大的。
上回说完了盐铁官营,实实在在的为大汉朝增添了持续不断的金钱来源。但战争还要继续,百姓还要生活。于是,汉武帝这回盯上了——均输与平准。
一、均输与平准
简单来说,均输就是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和运输货物的一种经济政策;平准就是是国家平衡物价的一种政策。
目的就是让朝廷直接掌握更多的物资,平抑市场物价,打击富商大贾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的行为。
也可以说,均输、平准是国家垄断商品的运输、买卖、价格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改革措施。
1.均输
可以把均输法的内容归结如下:
(1)在大农设均输令、群国地方设均输官,负责办理有关均输的事务;
(2)把各地输京的贡赋等物品按时价转运至价高的他地出售,再收购其他物品,辗转贩运,最后把国家所需物资运到长安。
(3)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减省远方郡国的运费负担;又可使国家在辗转贩运中赢利,并得到质量好的物资。
通过均输转运的主要物资有盐铁、丝麻织品、布帛、粮食等。
这点再结合盐铁官营,那钱财来的简直不要太多!
2.平准
简单来说就是在京师设立“委府”,负责接收、储存各郡国均输官输入京师的货物。这样天下最好的货物就被国家垄断了,货物贱时就买进来,贵时就卖出去。
平准、均输结合起来就可收到“平万物的物价而便百姓”的效果。而且,因为是朝廷直接参与经营的,所以又又又赚了好多的钱!
二、酒类专卖
酒类专卖是武帝实行的最后一项官商垄断经营,也是最早被解除的一项官商专卖经营。
《汉书·武帝纪》载:天汉三年(前98)春“初榷酒沽”,这一条法令禁止民间酿酒、卖酒,这一财源遂为国家垄断。
武帝去世以后,昭帝始元六年(前81)这年七月,下令“罢榷酤官”,取消了酒类专卖。
这点来说,还是非常简单的,也就不多说了。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缓解财政压力。
三、算缗与告缗(缗mín,穿钱用的绳子,这里指财产)
算缗是国家征收的财产税。告缗是没收隐瞒向国家少缴纳、不缴纳财产税的有产者的财产。
告缗可以理解为,向国家指告发富户隐匿财产,逃漏税款。当然,是有巨额奖励的。
算缗的主要内容:
现金税:
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汉代商人另立户口册,叫做市籍),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数字,并规定凡二缗(一缗为一千钱)抽取一算,即一百二十文。而一般小手工业者,则每四缗抽取一算。
车船税:
除官吏、三老(乡官,掌教化)和北边骑士外,凡有轺车(即小马车)的,一乘抽取一算;贩运商的轺车,一乘抽取二算;船五丈以上的抽取一算。
告缗的主要内容:
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罚戍边一年,并没收他们的财产。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这叫做“告缗”。
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和奴婢,敢于违抗法令的,即没收其全部财产。
四:卖爵、卖官与赎罪
汉代的卖爵、卖官、赎罪等措施武帝以前就实行过。不过被武帝进一步推进了,用来解决财政困难的一项应急措施。
内容有以下几点:
1.武功爵共十一级,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夫、八级曰乐卿、九级曰执戎、十级曰左庶长、十一级曰军卫。
2.买武功爵时起初,一级为十七万,以上每增一级加二万,买十一级,共计三十七万。
3.买到武功爵第五级官首的,可以优先补吏;
4.武功爵的第七级千夫相当于二十等爵的第九等爵五大夫,如果有罪可以减二等;武功爵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显示军功,所以军功大的可以越等授爵,大的封侯或授卿、大夫,小的可以为郎、吏。
至此,关于汉武帝的“敛财策略”基本上整理完毕了。一共发了三篇文章,喜欢的朋友们可以看看,还希望朋友们多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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