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唱 (续,完)

我第一次听她唱歌,《My heart will go on》,声情并茂,真心觉得她不只是比习琳迪翁长得好,也比她唱得好。

她的声音软绵圆润,不比习琳声音有力,她的抒情中带着无助和妥协,让我想抱着她。我知道在场的男生都和我一样的想法。

因为只有她唱这首歌时,慢慢的没有了猜拳和碰酒声,大家都装模作样嗑瓜子,吃零食,但是眼睛耳朵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那是同学聚会。她比原来还要瘦,但是更漂亮了,说美丽更适合。她不是那种惊艳的美,是一种安静中带有忧伤,有故事有经历的神秘感。她很吸引人,尤其像我这种第一次被她迷住的男生,那就是天下女生,谁也不能和她相比的。

高二的下学期,街道对面李大伯的外孙女王安,从县城转来我们学校上学。她是遗腹子。就是说她还没出生她爸就死了。

故事是这样的。王安爸爸竞选中学校长成功了,非常开心,骑着摩托车回家报喜的路上出了车祸。

死时才三十岁出头,听说当时整个镇上都在说这件事,因为李大伯的女儿是村子里唯一的女大学生,在县上工作。大家就说是李大伯女儿命太硬,克夫,女人太聪明能干不行,老天不能让你啥好事都贪上。

善良的人恶毒起来也很吓人。等到大家知道李大伯女儿有身孕,生下了王安后,又说王安命硬,克了她爸爸。

乡下女人说女人命硬时,最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没有男人会要她。女孩子从一生下来就被教育着恐吓着,如果你不够勤快,不够能干,将来是没有男人会要你的。在这些女人眼里,女孩子没男人要,就是生不如死的悲剧。

所以李大伯女儿和王安很少回老家,知道乡下人爱背后指指点点。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寒假后上学不久,礼拜天下午,李大伯带着王安来我家,让我以后和王安一起上学,相互是个伴。

从此,每天早上6点钟我从家里出来,走个几十米来到李大伯家门口,喊一声“小安”,回应“来了”,我们就结伴去1公里远的中学,一路无话。

那时候乡下老家的学习时间是这样的,早上6:30到校,开始早读。7:20开始上课,两节课后9点放学回家吃早饭。每天上学三次。

很巧,王安进了我们班,坐在第四排靠窗户的空位,我坐在最后一排正中,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那时候她很瘦小,从来不笑,也不和别人说话。唯一引人注目的,是她穿得漂亮很洋气,特别干净,白色球鞋永远白白净净。

有一次午饭后,我正要喊她上学,正好李大伯推门出来看到我,就喊我进去。我一进院子,看到王安坐在板凳上,拿白色粉笔涂球鞋呢。

我终于知道了,整天行走在乡间的土路上,她的鞋子永远保持白净的秘密。

王安抬头看到我,微微笑了一下,说实在的,那个微笑的表情到底有没有,还是我自己臆想的,我也弄不清。

上学路上经过一个水塘,水塘周围一圈柿子树正在开花。黄色的小花镶嵌在浓密油绿的柿叶间,像极了干净的天空中闪闪发亮的星星,美得让人窒息!--这窒息的句子是王安作文里的句子,后来她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级里诵读。有时还会在其他班里诵读。

这种美,是因为王安着迷得走不动才引起我的注意,她停下来捡起树下凋落的小黄花,小心翼翼的放在掌心里,一路上双手捧着,嘴角泛起难以抑制的微笑。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有人这样喜欢我从小年年都看到,已经熟视无睹的柿子花。

上自习的时候,我看到王安把放在文具盒里的柿子花摆成一圈,开心的笑着。

晚上在家,我琢磨着怎样把柿子花串成手镯。我想起妈妈平时用的圆皮筋,就是给我们裤腰里穿的松紧带。

我去翻妈妈的针线包,比着自己的手腕儿剪了两节松紧带。早上我稍微早起,拿着手电筒。在水塘边的柿子树上,轻轻的摘下鲜活黄嫩的柿子花,一朵一朵穿进我事先准备好的松紧带里。很快,两个嫩黄色的柿子花手镯就做好了。

然后,我才去叫王安上学。

我并没有立即把柿子花手镯送给她,而且一路上,越想越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用纸包着的两个柿子花手镯,我轻轻的放在书包里,小心翼翼的背着书包,单怕手镯被压坏,所以一路用手拖着书包,手心都冒汗了。

眼看要进教室了,我还是没有勇气把柿子花手镯拿出来。到了教室,我特别害怕同桌看到我书包里的手镯。所以两节课上的都是心里忐忑不安的。

还好,下午的第二节课是体育。等大家都离开教室来到操场,我假装要回教室放钢笔。从书包里拿出两个手镯,眼看着柿子花已经没有早上那么水嫩了。我还是悄悄地把它放进了王安的文具盒里。

后面的体育课我基本没有心思上。我都是偷偷的在看王安,猜她看到了手镯以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让我意外的是,瘦小的王安跑步速度很快。那时候,学校里也没有什么体育设施。一般体育课都是,跑步接力赛。她是我见过的女生中跑得最快的。

更让我脸感觉燥热的是,她迎风跑步时,两个乳房贴着衣服鼓起来,有我的拳头那么大,并且上下颠动,我感觉浑身燥热起来,有一种冲动。

风吹起她的刘海,五官完全暴露出来,这时候整个脸看起来比刘海遮着时好看多了,五官精致小巧,又非常有立体感。

而且我还发现,她的额头发际有美人尖。

因为跑步,她的脸红扑扑的,脸上也没有了忧郁的神色,变得喜悦起来。

中午放学回家,我没有叫她。她和村子里其他同学一起走。

我一直在心里嘀咕她到底看到两个手镯没有。

第二天早上我们走到池塘边,王安停下来,对我说,你再去弄些柿子花,镯子上的花已经干了。

听到她的话,我愣了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原来她知道镯子是我送的。我喜不自禁的来到树下,摘花的时候,我的心在歌唱,欢快的想要跳起来。

我摘了花就递给她,好几次碰到她的手,那种甜蜜紧张的感觉,让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

她说应当够了吧,我就停下来,她要我帮她拿着花,她自己取掉皮筋上面旧的花儿,然后一颗一颗穿入新摘的花儿。第一次我们俩这么近距离,这么久的站在一起,好几次我有想抱着她的冲动,她那么瘦小,我就是想保护她。

一路上王安不停的抬高手臂,抬头满脸喜悦地观赏着淡黄色美丽的手镯,喃喃自语真漂亮。

这一天,我特别高兴,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上课听讲也特别用心,完成作业也感觉很轻松。王安学习成绩非常好,第一次参加考试,就是年级的第三名,我感觉她还会更好。果真,后来考试她是年级成绩第一,这是后话。

从这一天起,我们俩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我有一股劲,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就是努力学习。不管是上课听讲,还是自习,我不再和后面的学生混成一团说笑,互抄作业。

初中时我的成绩很不错,上了高中因为个头太高一直坐在最后一排,就受到后排环境和同学影响,成绩始终在班里是中下等。

从此,如果教室后面有说话的声音,王安就会回过头,静静地看我几秒钟。刚开始迎接她的目光我会脸红,后来习惯了我会对她笑笑,然后低头看书。

一个月后,会考,我的总成绩一跃到了班级前20名,我一下子对自己充满信心,暗暗下决心,下次考试我要成为班级前十名,以后要考到年级前十名。

决心有,努力起来真的很累。我的英语一直不好,每篇课文里除了新的单词,还有不少旧单词我也不认识,英语作文更使我头疼。

学习取得了这么大的进步,我比以前有自信和王安说更多的话了,有时候我会壮着胆子去问她英语题。她会讲得特别透彻,关键是她知道我问题出在哪里,贯穿起来讲,一道题会让我学到很多东西。

因为学习,我们又多了一次每天接触的机会。那就是上完晚自习回到家,我先去李大伯家拿了王安的收音机回家听磁带,一个小时后再还给她。

以前我的英语也就是听听学校广播里放的磁带。现在用王安的收音机每天晚上听,让我对英语慢慢地有了兴趣,而且兴趣越来越浓。我不再讨厌记忆,不再讨厌抄写,好几次晚上抄写英语到手指痉挛。

因为王安的英语好,后来老师就让她早上领读。我都是全神贯注地听,她的声音太好听了,有播音员的感觉。

就这样我的弱项英语不断地进步,我和王安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放松。她会借给我各种参考书,不只是英语。

说实话,我以前对参考书从来没有过从头看到尾,但是她借给我的,我就会很努力从头认真学习,而且遇到问题会反复琢磨,一定要搞懂了才罢休。当然这些事情都是晚自习回到家才做的,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睡不到四个小时,但是收获非常大。

第二天早上,我在上学路上会把晚上弄明白的难题讲给她听,我们一起讨论,这样她的弱项化学也进步很大。虽然每天我们上学放学,来回有6趟都在路上,但是只有早晨才是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所以每天我都很期待早晨的时光,晚上睡觉前想着早上要和她讨论的习题,很快就进入睡眠。

这是一段非常美好甜蜜的时光,也是我今生最珍贵的回忆。

王安什么时候都穿得很好看,头发总是很干净很蓬松,她的衣服都是纯净的颜色,粉白色衬衫,白底蓝色碎花外套,就像她的人一样,清爽美丽,让人很舒服。

这和我们老家人的衣着形成很大的反差,因为老家用水不是很方便,而且灰尘大,遇到风就是黄土飞扬,所以大家的衣服尽量选择深色,脏了不容易看出来。

不知不觉我的衣着也开始讲究起来,晚上总是把自己的裤子叠得整整齐齐挂在凳子上,球鞋也是保持干净,头发也经常洗的很蓬松。

高三最后一学期,王安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三,我是年级前十,偶尔我的强项化学测试会拿到满分,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对前途充满希望。

后来,我妈妈也看出了我喜欢王安,高兴的同时不断告诫我,王安是城里娃,你要和人家好,就一定要考上大学。我也是鼓足了劲,高三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我冲到了年级第一,王安第六。

我从来没有如此志得意满,像打了鸡血一样,一直保持百米冲刺的速度努力着。

我太得意了,自我膨胀着。几乎没有把王安忽然成绩落到第六当回事,更不知道她神经衰弱,失眠很厉害。

高考前她回到县城参加考试,我们的联系就是书信。

我如愿考入上海复旦大学数学系。当时我们全家人都开心的不得了,可是我隐隐有些遗憾,因为王安不和我联系了。

后来从李大伯那里知道,王安因为身体原因,只考了个大专。那时候因为交通也不是很方便,我从小也没有出过远门,直到上大学我也没有去县城看王安。

上了大学,第一次见到如此繁华喧嚣的城市,高楼大厦,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恍惚做梦一样,几次在校园里找不到宿舍。

因为功课紧张,我对城市的新鲜充满了新奇,加之要忙着适应大学的生活,学习很多东西,比如说普通话,第一个学期我很少想到王安,也没有打听她的消息。

寒假我也没有回家,为了省路费。就在学校外面找了个兼职,一边打工,一边努力学习下学期的课程,一定要拿到学校的最高奖学金。

后来从同学的来信中知道,王安神经衰弱很厉害,上了大学几个月就休学了。我虽然很想念她,也想起村子里人说的话,她命硬,和她妈妈一样,是红颜薄命。也就慢慢断了当初一定要娶她的念头。

转眼大学毕业了,我留在了上海工作,放弃了读研究生,因为家里实在供不起了,大学四年我就回去过两次家。每次都希望见到王安,但是都没有。她和高中的同学都没有联系。

工作两年后,春节回家,王安在李大伯家。她很瘦,眼睛没有以前那么有神。随着阅历的增长,我知道她清白的脸色,淡淡的黑眼圈都是因为失眠。

我约她出来,一起走了一趟上高中的路程,路过水塘边,王安停下来,说今年柿子树开花,你还能帮我穿手镯么。仿佛是问我,又仿佛是自言自语,她的眼神是游离的,整个人看起来虚弱,没精神。

我知道她读的是一个师范大学,毕业后就在县城一所中学教初中英文。按照她当年上学时的英语水平,不上大学教初中都没有问题。

感觉她对什么兴趣都不大。我兴致勃勃地讲我刚上大学时的笑话,比如第一次在学生食堂吃米饭,觉得那么便宜就打了三毛钱满满一饭盒,买了五毛钱的豆芽,结果吃得太多了,胃撑得疼得晚上都没法上自习,直接被同学送到学校医务室。晚上从图书馆出来,找不到宿舍,还不好意思问同学,转悠了好几圈,被学校巡逻的治安人员当作小偷审问了半天,那时候因为没有拿学生证,说什么人家都不信,最后被治安人员押送到宿舍才罢休。

王安虽然也笑了,但是还没有我的笑声热烈,我觉得好尴尬,也感觉很陌生,激动的心情一点点的平静下来。分别这6年,想过无数次我们再见面的场景,就是没有想过会是这样。见面前,想到她我依然会心跳加速,渴望拥抱她保护她。

春节离家前,我联系了几个在县城工作的同学,叫上王安,我们一起吃饭聊天,晚上唱歌。我就想让她快乐一点,我心里还是喜欢她,喜欢和她在一起。整个过程她都表现的有点冷漠,因为她一直都是那种忧郁的女孩,所以也没有人觉得奇怪。

不过那天饭桌上,她喝了点红酒,脸色红润,有几次开心地笑了起来,我仿佛看到了高中时的她。爱恋的情愫又一次充满全身,我想今晚找机会和她单独谈谈,如果她还没有男朋友,我就开始追她了。

在上海工作两年,认识了几个女孩子,人家一听是偏远农村的,压根就不和我谈,而我心里也因为有王安,谁也没有看上。

晚上唱歌,就是我开头写的,她唱了《我心永恒》,唱歌时我终于看到她神情专注,眼睛发亮,虽然忧伤,但是整个人好像有了生命。声音很悲伤,渗透出一种无可奈何和无助。

喝了酒,我拿起话筒,大胆搂着她的肩膀,也跟着她唱了几句,后来我们一起唱了几首双人对唱,她表现得很开心。我感觉她也有意在靠近我,这让我无比有信心,唱歌的声音都洪亮了。

从歌厅出来,大家都知道我要和王安单独走,他们就各自回家了。

我牵着她的手,漫步在冬天的街道,街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一点也不觉得冷,地面上有落叶,踩上去莎莎响,像极了我们上高中时一起上学的情境。

王安轻轻地开始说话,像是在给我讲故事,又像是自言自语。

洛洛住我家对门,他父母是县歌舞团的,他从小就能歌善舞,很招女孩子喜欢。但是,他永远都说将来要娶我。我俩从小一起上学放学,就像咱俩高中时一样。他永远学习弄不懂,除了英语,他仿佛天生是母语讲英语的,其他课程一塌糊涂,唯有英语出奇的好。

所以高中二年级,他们全家移居加拿大。他走后的那个学期,我几乎每天都会因为想念他而哭泣,吃饭睡眠都不好,也不想上学。洛洛走之前,我从来没有一个人上过学,一个人放学回家。

妈妈看我那样子,就想着让我回到老家上学,换个环境。真没想到,刚回到老家上学,每天就有你陪伴,我感觉好多了,有时都把你当成了洛洛。

你还记得高三最后那段时间嘛,我的学习状态非常差,因为洛洛在加拿大查出白血病,他们全家就又回来了。在加拿大时,我们每个月通两封信。回来后,他的状态很差,几乎天天给我信,信中都是绝望和悲伤,我每天都要在做完作业后再给他回信,经常是写完信天都快亮了,而且一边写一边哭,但是我在信中还要给他打气。

说真的,我那时候希望生病的是我,而不是他,他从小被家里宠溺惯了,根本没有承受力。

听到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高中时,王安对我的爱恋总是装作不知道,几乎没有什么回应,原来她的心中有爱恋的男生。我感觉好失落,有些嫉妒,虽然说洛洛得了白血病,但我仍然感觉他是我的情敌。

王安继续说。

我上大学时,所有的课外时间都是给他写信,放假了就陪他理疗。从小都是他保护我,给我安全感,我所有对男人的感觉和要求都是他满足了我。他生病了,我感觉自己也病了,我不敢想我会失去他。

然而他还是走了。他走之前的一个礼拜,我们学校正在放映《泰坦尼克号》,我就把他接过去,我们一起在学校操场看的露天电影。他很喜欢这部电影,看完他就开始学唱这首歌。

后来他给我信,说是已经学会了,等我回家唱给我听。

等我回到家,听到的是他录的磁带。他没有给我留一句话,除了这首歌。

王安讲述着,我慢慢体会到她的悲伤和无助,她如此瘦弱的身体原来经受了这么大的悲伤。现在我才懂得,在洛洛身上,她得到了父亲能够给予的安全和保护感。

我为自己高三最后一段时间对她的关心少而感到惭愧,也为自己相信乡下人的迷信而愧疚。我慢慢地搂过她的肩膀,把她揽入怀中,一种从未有过的使命感,满足感,我坚定地脱口而出“以后我来保护你,我要娶你。”

这个我8年前就爱恋的女孩,我终于鼓足勇气热烈而坚定地说:我爱你,今生今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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