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考行政法了,想起自己学的不是很扎实,那就要好好的复习了。今天,开始复习行政法,在这里,我将展开关于行政法的相关知识点,以便来更好的进行复习,同时也可以传播知识,让更多的人来了解行政,实乃一举两得之为矣!
说起行政,大多说人都是有一种惹不起,躲得起的感觉。其实,行政没有这么的令人生畏。关于行政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官与民的关系。行政法的前半部分主要讲的是“官管民”,后半部分主要讲的是“民告官”。行政法的大体体系就是行为,行为主体,救济手段三大板块。要想学好行政法,首先行为得定位准确,这个行为就是画龙点睛之睛也,足可以看出它是有多么的重要了吧。
第一步,首先得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6个,分别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一致。那就分别具体阐述一下这几个原则(这是偏理论不分,不感兴趣的可以略过此处。)
合法行政,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去行使行政权。它包括两个点:1.法律优先.它是指法已规定不可为,具体来说,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法有它自己的规章规定,而这些规章规定的内容,不得与现行法规定的相抵触。此时,行政机关俨然变成了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如若不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它的义务,那么便构成不作为违法。2.法律保留.它是指法无规定不可为,具体来讲,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的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要法律的明确授权。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它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