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想起那天早晨出门值班,到小区楼下,秋风四起,柳树在风中狂舞,水边池掀起一层层波浪,来回翻滚,可谓“风乍起,吹皱一池秋水。”
我紧了紧衣领,望着那高远澄净的天空,嘴里念叨,“我最爱的秋天,又来了。”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是自然规律,无法撼动。你到底是喜欢哪个季节,却不能简单等同于你喜欢哪种蔬菜、水果。
我们可以选择不吃不喜欢的那种果蔬,却无法忽略或者逃避哪个不爱的季节,因为在神奇的大自然面前,人类还是比较渺小。
其实,四季有四季的美。春的和煦,夏的热烈,秋的清爽,冬的圣洁,无法分出优劣高下,只是因为机缘巧合、生活感受和审美体验,更偏爱于哪个季节。
在所偏爱的那个季节里,眼里和心底,也会多一些良辰美景和赏心悦事。
在四个季节里,我喜欢秋天多一些。
春天过于娇柔,风是轻的,雨是细的,阳光也是小心翼翼的,不敢太张扬,就好像一个美丽的女子,经历过冬的寒冷,睡眼惺忪地睁开双眼,迈着缓慢的步子,神态妩媚,却少了几分精神。
夏季过于猛烈,正午的太阳刺得人睁不开眼,大地仿佛一个蒸笼一般,散发着热气,不知何时,就会下起一场暴雨,却避之不及,蚊虫也开始肆虐起来,大快朵颐地享受美食,人也会懒懒散散的,只想在空调屋里待着。
冬天过于严厉,呼啸而至的北风,呼呼地刮着,昼夜不息。树上连一片叶子都没有,到处是光秃秃的,没有半点生机与活力。每次出门,都要一件又一件地,穿好多衣服,唯一期待雪花漫舞的时刻,却又那么的短暂。
唯有秋天是刚刚好的,没有冬日的严寒,夏季的暴晒,却是一点点,完成由夏到冬的过渡。
02
这个时候,风既没有那么温柔,也没有那么凛冽,而是带着凉爽的气息,蚊虫也在渐渐减少,让人的心满满踏实下来,想要有登高望远、远足涉水的冲动。
树叶也一日日褪色,掉落,绿油油,变成红澄澄、黄灿灿,最后仅存一丝气息,从高高的树上,飘零飞舞,坠入水池,掉落泥土,滑向山坡,回归到母亲的怀抱,亲吻坚实的大地,完成此生的宿命,等待下一次命运的轮回。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如叶子般静静离开,也是一种美得境界。
秋日的天空总是那么辽阔,那么湛蓝,就好像一个胸怀宽广的人,能容下天底难容之人,容尽天下难容之事。
你的所有烦恼都可以在秋天里,尽情诉说,她可以囊括世间的一切哀怨情仇。
想起刘禹锡的那首《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每次读完,我的心中都会涌起阵阵涟漪,有多少壮志豪情,人生豪迈都在此啊。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表达了对秋天的无限爱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
秋蝉、秋雨、秋槐、秋树、秋果……都别有一番味道。
“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
最后,郁达夫竟然愿意以生命的缩减,来换取北国秋天的延长,足以见得他对秋天的深情厚谊。
春华秋实,种子在春天播下,到了秋天,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子。春天种下希望,秋天收获圆满。
我独爱秋天,或许也是因为生命每个重要阶段都与秋天结下不解之缘,在秋天封存着很多美好的记忆,和暖心的故事。
03
33年前的一个秋天,寂静的村庄里,一声啼哭划过夜空,接生大夫还未请到,我就急不可耐地出来,想要抓住秋的尾巴,热情与她相拥。
2008年,金秋十月,我独自来北京上学,与一个男生相遇、相识、相知、相恋,从10月8日第一次相见,到10月25日成为恋人。
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在遇到他短短的半个月里,竟然想和他共渡余生,或许也是受了秋天的蛊惑吧!
那时的我们,在最美的季节里,到香山看红叶,他精心地采下几片叶子送给我作为书签,每次看到书,我都会想起他当时清澈的眼神,看我时那般温暖,瞬间有触电的感觉。
我们爬长城、逛故宫,到前门寻小吃,想起第一次和他做公交车时,钱包竟然拉到车上,快要下车时,坐在后排的乘客叫住我,掉东西了。
我不仅感慨,还是好人多呀!他也羞涩地笑了下,竟也没有觉得我,如此丢三落四。
还记得那一日,阳光正好,风不疾不徐,我穿着红色only卫衣,里面穿的是带蝴蝶结的薄毛衣,带着帽子,还系着他送给我的淡黄色花纹围巾,脸上是淡淡的笑,那是最美的模样了吧!
我们围着颐和园从中午逛到晚上,基本都看了个便,随意聊着天。亲近的感觉就是那时产生的吧,尽管相处时间不长,却好似好友般,即使不说话,也不会感到尴尬。
“即使不说话,也不会感到尴尬”,这句话成为后来我们判断别人都能否成为恋人,步入婚姻的标准。
夜色渐渐暗下来,风有些大了,天有些凉了,他脱下衣服给我披上,我连忙退让,不用不用。他还是给我披上,想要和他恋爱结婚,就是那一刻产生的吧!
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他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尽管,我特别期待他这一句话,尽管我知道,他这一天都在找机会说出这句话。
可是,当他真的说出这句话时,我又有些犹豫和迟疑了。我忙乱地说,“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恋爱,还需要再想一下。”
他一脸虔诚,说“只是,你如果不能做我女朋友的话,我们今后就不要见面了。因为,我只想把时间留给女朋友。”
如果是普通朋友,我不会每天下班,背着厚重的电脑,沿着大马路遛弯;我不会周末,带着她,去各个角落,寻找秋色。
不用再考虑了,就做我女朋友吧!这次,还没等我回答,他就隔着宽大的衣服袖子,拉起我的手,往前车。
公交车上,我俩的脸估计都红到了耳根。可是,喧嚣声音四处飘荡,又有几人会注意到我们呢。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不过是千百个普通日子里的一天。对于我和他而言,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
04
就在那个秋日余晖洒满湖面的傍晚,我和他情定颐和园。
三年后,又是一个金秋十月,我们走入婚姻的城门。男友转正为老公,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正式开始。
原本想多谈几次恋爱的我,就这样在那个硕果累累的秋天,把自己嫁了。初恋就这样终结了。
这一年,我们毕业、参加工作,我读博。新的生活扑面而来。
2016年9月的清晨,阳光透过窗纱,洒到床上。我飞快地跑到洗手间,要完成一件大事。
看着验孕棒上的两道扛,我喊醒老公,告诉他,中奖了。我俩对着镜子傻笑,爱情的结晶,不早不晚,驾到了。
这就是我关于秋天的记忆,暖暖的,甜甜的,淡淡的,还有桂花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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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子衿,85后女子一枚,法学博士,曾在拾遗、牛皮明明、有书、慈怀读书会、富书、好好虚度时光、走着瞧旅行、水木文摘、凯叔讲故事、亲宝宝育儿、DaDababy英语、桔子妈妈讲故事等多家平台发布文章,愿在写作中遇见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