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不好?”方翔锐望着手机上倏忽弹出的一条信息,想象着屏幕另一端的人捧着手机咬着唇等答案的样子,忽然觉得有些了无生趣。
“你希望他好吗?”嘴角勾出一丝略带嘲讽的笑意,他似乎已经能够脑补出丁程鑫在屏幕那一端微微发怔的样子。
“说真的,丁程鑫,我觉得你还是小时候有趣一些。”方翔锐快速打下这行字,脑海中也不经意间回忆起了当年福禄镇中那个穿着红衣的小孩儿。
那是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偏远小镇,他和丁程鑫都曾经在那里度过生命中最初的岁月。年幼的丁程鑫很早就长成了一双勾人的好看眉眼,细腻白嫩的小脸蛋上却常常是一副绷紧的气鼓鼓的神情,脾气上来时,时常因为镇上其他小孩的几句调侃,就冲上前去像一头牛一样把人撞翻,口中叫着:“不许说我像女孩子!”有一次方翔锐,不,确切地说,是周浩然路过田埂旁,看见一个小小的孩子像一头倔强的小牛犊,不断拿头冲撞着围着他嘲笑不止的四五个人,他的眼眶有些发红,面上是一副被激发了斗志的样子,活像一个孤勇的斗士。
周浩然帮小孩儿解了围,又凭借着自己“孩子王”的身份,警告所有人以后不许再这样逗弄他,从此,他的身边就多了一个小尾巴,一天到晚围着自己“浩然哥浩然哥”地叫。
他记得丁程鑫随父母亲和姐姐举家离开小镇的情形,那个面庞黝黑的男子,有着和自己儿子无二的坚韧同倔强,靠着自己双手的力量,把老婆和孩子从偏远小镇带到了繁华市区。“浩然哥你一定要记得我啊!听见没得!”临走时,小孩儿对着车窗外大声喊着。此情此景,一直历历在目。
命运的篇章向来诙谐幽默,许多年后,两个人阴差阳错地走上这条相似的道路,“年少成名”的背后往往蕴含着独自品尝的欢欣与酸楚,除此之外,每个人也各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命途。
关于丁程鑫和黄宇航之间的过往,方翔锐了解得七七八八,他记得曾经两个人的处境如同一只雏鸟的左右两边翅膀,相依相存,共抗世潮,只是还没等鸟儿长出足够丰满的羽翼,全身的筋骨就已然被拆解得七零八落。方翔锐起初并没有被这个故事打动,因为很早之前他心里就知道,人情冷暖,世事变迁,都只不过是圈中常态。他虽然在他人眼中状似随性跳脱的中二病少年,可内里却保有一份难得的清明冷静。他知道黄宇航在丁程鑫的心中是团不可名状的物态,却并不是很想去了解那背后蕴藏的意义,只是看在小时候的情分上,出于义气出手相帮。
生活中琐碎细节颇多,黄宇航偶尔察觉,也仅是思考片刻,便将疑问抛到了一边。
“最近你们发微博照相为什么都要带上我啊?”——佛曰,不可说。
“方翔锐你盯着我吃饭干嘛?我又没抢你菜。”——佛再曰,依旧不可说。
……
“他很好。吃饭很好睡觉很好,练舞很勤声乐有进步,只是这一切,跟你又有什么关系?”自从方翔锐在聊天界面上打下这段话之后,丁程鑫有两三天没有找过自己,他心中暗自欢喜,真是难得清静。
丁程鑫察觉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怪圈,白天他觉得自己精力充沛,阳光向上。去学校,去公司,还去小花园同不认识的小孩儿打了几场乒乓球。他望见所到之处人们的眼神,那里面盛满了温暖惊艳的光,他想他愿意为了那些可能随时会消失的短暂光芒,辛苦拼搏上数百个日夜。像他们这样的人,命途,是建立在那些光芒衍射的弧度之上的。他们因那些或盲目或疯狂的热情而被渡上金身,可是一旦失去那些光芒的润泽,又随时可能会跌回原地深陷泥潭。年岁渐长,丁程鑫也逐渐明白了“梦想”一词是挂在枝头遥不可及的鲜艳红苹果,在这世间,自有人将苹果打包,明码标价地招呼人去换。那些,是贩卖梦想的人。
没人知道,比起苹果,他其实还有更想要的东西。
丁程鑫不记得自己究竟梦到了多少次那个天台上他们并肩看过的城市霓虹,那年盛夏月考舞台上灯光折射下的墙面上两个人默然相对的身影,以及,那件镶满了星星图案的,曾被自己紧紧攥在手中的,寒冬里他身上的那件蓝色外套。
黑暗中他咬着牙,脑海中万千思绪在震颤激荡,他试图说服自己不要陷入过往的深渊当中,却日复一日沉沦进那个黑甜乡之中,但求一醉,不愿再醒。
终归是他让他走的。
如同那页被撕去的猫小弟的PB, 残缺的影像无论如何不能再复原。默契如他们,他又怎么愿意看着他曾经的骄傲在那个狭窄逼仄的空间里,一点点地被消磨殆尽?当黄宇航扔下那本PB轻轻拥住丁程鑫时,尽管力道很轻,丁程鑫还是觉得自己被对方一身轻瘦的骨头硌得生疼。那一刻他仿似终于放开了手,知晓了自己无论再怎么往他碗里夹菜,再怎么陪他在江边吹风,再怎么尽力拂去袭向他的无边黑暗,他都再也无法变回当初,那个带着三分桀骜,三分稳妥,四分意气风发的少年。
情至深处,大梦初醒。在梦的尽头里,每一个少年最终都会告别天真,带着引以为傲的,被赞颂为勋章的旧伤疤,踏上远方征途,不问曲终人聚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