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曲阜市正在为迎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做准备,我作为一名志愿者,有幸参加了交通协管员的活动。每天在上下班高峰期去主要路口打小红旗,协助交警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章违规行为。
经过一上午的培训,我们志愿者都去了各自的岗位,原以为很简单的事情没想到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状况。
首先就是闯红灯,现在机动车因为有摄像头,闯红灯逆行等现象基本上看不到了,但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还说屡禁不止,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非常淡薄,总是我行我素,感觉宁抢一秒不停一下,真碰上了以为就是机动车的责任。
第二就是逆行,不单单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有的人还从机动车道跟汽车对着就过来了。过红绿灯路口不知道要走直角绕行,逆行斜着就插过去了。甚至于左拐弯走机动车道的。这部分学生和老年人比较多。
第三是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有点爷爷奶奶接学生骑三轮车或者电动车,从机动车前面晃晃悠悠慢慢腾腾的,后面的机动车堵了一长溜全然不顾。文明程度可想而知。
周一中午在家吃饭,《今日说法》正好在播放一个交通事故,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红绿灯路口撞了一辆骑电动车的人。交警在处理的时候问了事故双方,两边各说各的理,期间指挥中心把视频监控发送到了处理事故的现场,交警在观看了录像以后,告诉骑电动车的人,他负全责,机动车无过错。顿时骑电动车人的家属不愿意了,说非机动车和行人是弱势群体,机动车怎么也要负次要责任的吧,交警告诉他:“首先是非机动车闯红灯违章在先,属于过错方,机动车在事故时可以看到驾驶员已经做了规避的动作,所以不需要负责”,然后交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希望大家以后要注意了,不要再以身试法了,罚钱不是目的,万一造成人身伤害更就得不丧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