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可能有些病态。
我喜欢的永远都是刺激与禁忌,我的目标也只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我才是唯一的掌控者。甚至这发生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精心安排。
我说女人可以穷,但一定要美,当然也不能只有皮囊,只会当花瓶的女人那是愚蠢的,还要有脑子与野心。
最低等的女人才会幻想邂逅爱情,而我只会自己给自己订制战场,一步步的布局,入局,再完美出局。
不说其他,就说感情和男人,我认为对男人最有效的方案应该是:一颗糖再加一耳光。
女人的主动可以安抚男人的虚荣心,但任何的满足只能适度。一旦他尝到了甜头,就应该让他饿一饿。
谁叫他们天生热爱追逐?挑衅完再逃跑是最大的勾引。
我若即若离,谁也琢磨不透,我喜欢穿着衬衣短裙拿着书本看书,偶尔点起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毕竟反差才能制造惊艳,而且性心理学家们的还有一解释是:男人是渴望反叛和挑战秩序的。
衣冠是一方面,我就是要挑战秩序,满足他们的征服欲望。
而这些都很无聊的,我能掌控他们的,不过是色字头上那把刀。
我才懒得和这些低等的男人周旋和推拉,我要找的是真正对我有利的男人,眼界,见识,家境都应该是上等,我要的不是钱,我要的是资源和高阶层的交际圈,那些小富即安的,只配做我的踏板。
于是我开始加入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健身,游泳,摄影,潜水,登山等等。
寻觅猎物是一目的,最重要的还是修炼自己,我每次看见那些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女生的时候,就感觉胸口霎时搅翻柠檬水,我虽说长的还可以,身材也蛮好,但是胸是真的小,不过没关系,我一直都坚信腹有诗书气自华,很多时候从内而外散发的气质才更吸引人。
在我遇见罗总之前,我一直都还误以为所有人对爱情的想象与理解都是千篇一律的:要求忠诚、纯洁与永恒,喜欢优秀、阳光与上进。
可后来我才知道,越是拥有得多,经历得多的人,忠诚纯洁与永恒不再能激起他的任何兴趣。
真正让他能感兴趣的只有刺激与禁忌。
罗总他是开连锁酒店的,我记得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穿着很普通,简单的条纹衫运动裤和那双脏兮兮的徒步鞋,我看不起他,这也太普通了,可是看到他出来后手上金灿灿的手表和七位数的帕拉梅拉,我便释然了,登山嘛,是这样的,哪一个人登山还西装革履的?
我开始注意他,我发现他每半月14号都会去给车做一次保养,然后她老婆开着骚粉色的宝马来接他去不远处的西餐厅吃饭,我猜想这是他们夫妻的约定。
可是他的生活太规律了,我找不到机会,但我也并没有灰心,看着他老婆的样子,天下哪有不偷腥的男人?如果你说你不是,那我就想说,那是你没有遇见诱惑或者是诱惑不够。
我卡准时间每月14号都是提前半小时穿着衬衣短裙拿着一本生涩难懂的书本坐在俱乐部门口的长椅上等车,在罗总出来的前一秒点燃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吐出烟圈。
偶尔他会看上我两眼,眼神里散发着炽热又幽暗的光,他让我浮想联翩,他给了幻觉,我觉得我够得着的可能性又大了一些。
我的野心和欲望一点点膨胀。
他就好像是一把钥匙,能打开那扇通往我的欲望,我的未来以及我的一切的大门。
那段时间的每一天我都不由自主的检索他的一切信息,终于我的机会来了。
仅仅凭借理论是不够的,这个世界的成功者都需要那百分之一的运气。
那月的14号我可能是来时一不小心踩到了狗屎,我正下车就遇见了步履匆匆的罗总,他可能是有什么急事,来不及等自己老婆,着急的到处张望出租车,我给司机周旋着假意翻找着手机,说自己可能会换一个目的地,让他等一等,我的目的就是让罗总上车,果不其然如我所料,他上车了。
我故作惊讶的看着他,他在看到我的瞬间似乎也有点惊讶,可很快就回过神来向司机报了一个地址,不再看我。
司机有些为难,我很善解人意的说:“先送他吧。”语调轻轻的,没有夹杂任何情绪。
他再次看了我一眼又直视前方。就这样?我有点失落,但也绝对放不下身段直接去找他搭讪。
就在这时我感觉高跟鞋磨得我脚生疼生疼的,我有些难受,于是便把后跟的带子解开,缓缓的翘了一个二郎腿,高跟鞋随着汽车的运动在我翘起的脚尖一晃一晃的。
罗总的视线终还是有意无意的往我腿上悄悄的落,我忍不住勾起嘴角,他的心此时此刻也应该是一晃一晃的吧。
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十几分钟的路程是又短暂又漫长。
“到了”最后还是司机师傅打破了平静。
我赶在罗总掏钱的前面赶紧故作慌忙的说道:“多少钱等下我来给,我现在有急事,去菲丽大厦!”
“好嘞。”师傅很痛快的答应了一声,他可没空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只要有人给钱就行了。
话闭,我看着罗总道:“欠着吧!”
罗总愣了愣,随即笑了笑转身下车,他没有拒绝。
看来接下来很多事情都顺理成章了。
我觉得我可以再赌一把。
“师傅不去菲丽大厦了,去缪缪西餐。”
我自信又傲娇,似乎完全没有想到我这样的小妖精哪里有这个久经沙场的男人有道行?
我从下午五点等到七点,罗总喜欢的那瓶红酒我已经喝了一大半,醉意朦胧。
他来了……
今天怎么只有他一个人?他老婆呢?
罗总径直向我走来,我的心脏咚咚的跳,只见他似笑非笑的坐到了对面:“你在等我?”
我僵了僵,没有说话,于是他又用脚尖踢了踢我的鞋,我的脸刷的一下发烫。
他又露出了暧昧似笑非笑的神情,低头问:“说吧,你接近我是为了什么?钱?还是人?”
罗总单刀直入。
听了这话,我当时猫尾巴都要炸了,慌慌着急如何狡辩,我尽量收拢起自己的惊讶和慌张,竭力装出见过大场面的样子,抿了一口红酒,缓缓说道:“这位先生你想多了吧?你谁啊我接近你?之前貌似见你偷瞄过我几次,现在又说这话,我看你是想接近我吧?”
我这才意识到这个男人的警觉。
“那你怎么在这里?为什么先会儿帮我付车费?”
“我说巧合你信吗?”
我低估了他,同样他也低估了我。
时间刚刚好,我望了望门口。
“好了我朋友来了。”我故作优雅的站起来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心里告诫自己一定不要慌乱。
罗总被我我的样子逗笑,笑了两声就走了。
我的心跳此时此刻真的太快了,仿佛每一下都砸在我的胸腔,我望着他的背影,无法形容我的心情:开心,惊喜,庆幸,害怕,意外……无比复杂又乱。
我调整好呼吸,摈去对来人的负罪感说道:“亲爱的,你终于来了。”
来人是我现任男友小陈,他读大四,上海本地人,无论是见识还是眼界都比我领先太多,他对我很好,家境优异,在上海市中心拥有一套复式,爸妈从商,每月光是零花钱都是六位数,这串数字比他的怀抱还温暖,也比他的吻还令我心动。
不过他只是我的候选人,还是勉强合格的那种,我又不是捞女,我不做附庸,我不愿意只吃男人的苦,我想的只是利用。
这样的富二代除了带你买各种奢侈品,带你去好吃又贵的餐厅,又或者是红酒高尔夫马术,除此之外还有何用处?
他们花钱可以,玩一玩可以,可他们极少数有赚钱的能力。
没有赚钱能力的富二代,在任何重大选择上只能乖乖听命于父母。
罗总不一样了,他们都是打拼了几十年的人精,两者不可比。
想到这儿我又不由得勾起唇角,小陈捏了捏我的脸,一脸惊喜的说:“宝贝,你也认识罗叔叔啊?”
“罗叔叔?”我看向已经走到窗外的罗总,恰好他也看见了我们这一亲密的举动,我打掉小陈的手,有些不自在:“这么多人呢,赶紧吃饭吧!”
“说说嘛!你怎么认识罗叔叔?”小陈定定的看着我,“你知道吗,最近我爸妈还在跟他谈合作呢,只是因为有些东西,一直僵持不下,你们要是熟悉,你去说说呗!”
……
“好!我现在就去,你自己吃啊!”
听完小陈的话,我思索片刻,猛的心中一决,说完就随着罗总的方向跑去,小陈也是单纯,还乐呵呵的祝我成功。
罗总看突然出来的我,有些诧异。
“怎么的,跟你的小男友闹矛盾了?”他的语气充满着嘲讽。
“哪有如何?反正你对我有有趣,走?陪我喝两杯?”我说。
他一定看出了我不是坦荡乐观没有秘密的女生,他这样的天之骄子,看够了那些清纯,优秀又阳光的女生或是那些妖艳妩媚火辣的女人。
而那些都是普通的,没有新意的,并十分低级的。
我野心勃勃一肚子心眼,内心长满了又不能见光的苔藓,我笃定他喜欢苔藓。
他像对待小动物那样拍了拍我的头,“走吧,我带你去吃饭!”
我来不及唏嘘,只是跟上罗总的步伐。
那晚我们一起喝了酒,吃了饭,我将暧昧发挥到了极致最后留下联系方式一个人回到了家。
我躺在床上,现在这份禁忌感被我打破,好似十二点的钟声敲过,我是灰姑娘被打回原形。
我要加紧进程,把我想要的收入囊中,我在想如何发出信息把罗总死死的捏住,想到睡意迷糊的时候,手机滴的一声响起。
罗总:我刚刚给你买了一条项链。你现在在哪儿呢?我带过来给你,以报车费之恩。
下面是一张施华洛世奇的新款项链照片。
这条项链简直就是在我的审美上,很好看,不过他当我什么呢?一条项链就想睡我?真恶心。
我强忍着愤怒给他讲述了我不缺这些,让他不要误会,我不是他想的那种人。
对面沉默了许久,我觉得我都要失望的时候,他才又发来信息说:“我之前看你看的那些书,我还是相信你是一个颇有想法的人,刚刚我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认真,很抱歉,明晚我们公司有个酒会,美女可否赏鄙人一个脸面,一同赴约?”
果真是个老狐狸,居然试探我,不过都是千年的老狐狸,玩什么聊斋。
酒会嘛,我必然会答应,你的老婆人老珠黄,我年轻漂亮又有气质和内涵,我给你长脸,你给我链接资源,这个买卖做得。
“好,明天见!”
……
第二天我穿着精心搭配的小礼裙,凹凸有致又优雅,装着最受中年男人欢迎的模样坐上了罗总的帕拉梅拉。
这一踏板成功跃上……
进到会场我又要新一轮的伏击了,看着罗总对其他人点头哈腰的姿态,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贪婪,像是饿极了的乞丐,看来他的用处不大了。
我走进角落,要了一杯白开水,静静的坐着,比起那些花枝招展的孔雀,高品位的男人更喜欢我这样清冷的百灵鸟。
“你好!”突然有人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沉稳的中年人声音响起:“你为什么不跟那些人交流呢?”
我抿了抿嘴,转过脸,甜丝丝的说道:“你不也是吗?社交的本质就是就是资源的展现和互换,不过可惜这些都是低质量的互相迎合,强者好像并不需要?当你通过做好一件事而扬名立万的时候,你的内向会被别人视作内秀,你的沉默不语会被视作高深莫测,你的懒散会被视作懂得生活……”
我自信的发表着自己独特的意见,发着独属于自己的光芒,至于他的脸我都没有关注到,因为那不重要。我早就看见众人对他的态度了,罗总跟他相比,天之骄子?简直只是普通人家好吧。
我把自己这些年来沉淀的一切聚集在一起,四目相对,我们互相都能读懂对方。
后来酒后过后,我们交换了手机号,他开始有事没事都来找我探讨,找我吃饭,耐心教我各式各样的东西:
又是品茶论道,又是听音乐看话剧……
将他的一切品味灌输与我,手笔也是夸张的吓人,他不差钱,我看重的也不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