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中国对于道德的讨论由来已久,不过中国人喜欢中庸之道,对于道德这种主观言论,都是以中庸的方式来进行解释,这很难切中要害,或者不知所云。
那我们这次的讨论,主要从理性的心理学角度,来考虑一下道德的问题。道德准则一般被心理学家定义为:儿童和成人所拥有的用于判断对和错的态度和信念。我想这和善恶之分也是有一些相似,又有一些不同的,其实就是说明道德是一种二分类器,可以分辨出两个不同的行为标注。
西方心理学家普遍认为,个人的道德准则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内化的。所以西方心理学家应当认为“性本无”,他们更多的是关注,人是如何从“性本无”发展成具有道德标准的。
这首先要讲到,西方虽然有很多神话传说,也有很多宗教信仰。但是更多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并不会把宗教信仰牵扯到科学研究之中。例如,与我们上一节讲到的皮亚杰一样著名的柯尔伯格,他研究道德的形成的成果,被后面很多人引用和发展。他认为:人类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道德判断能力是以一种可预测的方式在整个儿童时期形成起来的。而且,他相信,与皮亚杰的智力发展阶段相似,道德准则也存在某种可确定的特定发展阶段。他在1964年的论文里解释道:儿童能够内化其父母及其文化背景的道德价值观,而且只有当他逐渐把这些价值观与他已理解的社会秩序以及他作为一个社会自我的目标联系起来时,儿童才能将上述道德价值观内化为他自己的一部分。
严谨的科学态度,“可知论”的引导,让他们不断的细化和精确自己所要寻求的问题的答案,是近代科学上常用的方法。这次,我们要从柯尔伯格的《儿童道德发展顺序:道德发展序列》(1963)开始说起。
这次实验是对不同年龄段儿童讲解10个道德两难的故事,让每位儿童接受两个小时关于这些故事的访谈。具体的过程我们不再详细介绍,我们只来看一下这次研究最后的结论,虽然柯尔伯格把这阶段应用于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但是其实是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水平,这点我想大家会更感兴趣。
柯尔伯格把道德发展阶段分为3种道德水平,6种发展阶段,每种道德水平包含两个道德阶段。
- 水平1:前道德水平
在这个水平阶段里,人物主体更多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看重个人利益。
其具体的两个阶段的特征则如下:
1). 阶段1 惩罚和服从的定向
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里,人物主体对于事物的是非标准判断,主要依靠行为的后果作为标准。换做是柯尔伯格最初的描述是:儿童认识不到他人的利益,其道德行为是出于对不良行为将要受到惩罚的恐惧。
2). 阶段2 朴素的利己主义的定向
这个极端主要是以个人需求的满足与否决定事情的好坏。良好的行为的本质是儿童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对情境施行的控制。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个阶段,如果儿童做出了一个他认为是对的事情,通常是源于这个事情对于他自己有好处。
2.水平2:习俗角色遵从的道德水平
1).阶段3 好孩子定向
这种行为定向我们更是熟悉,因为很多学生被唠叨的更多的是“别人家的孩子”,那种孩子就是好孩子。也就是说,取悦我们父母的行为,就是对的。往大了说,就是取悦他人的行为就是对的。因为这时候,儿童已经开始出现社交行为,他需要达到他人对于自己的期望并且维持与他人间的信任和忠诚的关系。
2).阶段4 维护权威的定向
这时候,儿童的眼界更加宽广,除了看到了很多除了他以外的人之外,还会看到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法律、社会标准等,这时候,他就开始以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好的尺度。他们对于现有的社会秩序表示认同,并且认为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是好的。
- 水平3:自我接受的道德准则的道德水平
1).阶段5 墨守法规和契约的定向
自我约束通常才是西方所推崇的。在这阶段时,人对于自我和外界的认识开始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有些人开始承认某些法律比另外一些法律好。我们也都知道,在现实中有合情不合法的事,也有合法不合情的事。在这个阶段,人们还是普遍相信,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人们应该遵守法律,但是他们也会做出某些法律没有约束到的行为。因此这时候才是考验人性与法律的矛盾的时候。
2).阶段6 个人的良心和原则的定向
在这个阶段,个体考虑的事情,超出了法律和他人的反馈,更多的是会考虑良心上的问题。这与水平1的时候考虑自我不同。水平1的时候,考虑的是真我,也就是生物的本性。而水平6的时候,考虑的是超我,超出个体本性的哲学想法。但是这种人少之又少,柯尔伯格认为只有甘地、马丁路德金等这种伟大的领导者才会拥有。
那么如何进行评估所有层次的动机呢,柯尔伯格也给出了6种相互独立的动机:
- 受他人惩罚
- 对物品的战友或得到他人的奖励
- 收到他人的谴责
- 被公认为的权威斥责并伴有罪恶感
- 所在群体的尊重和不敬
- 自我谴责
以上就是柯尔伯格对于道德评判体系。这个标准也并不是唯一标准,一直以来也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和批评,但是从一定程度上,他确实合理的解释了道德的发展过程。尽管Kurtines在1986年认为在柯尔伯格的评判标准中,情境因素的重要性被大大低估了。其实这就是说,一个人说的和一个人怎样做未必能够统一,可能限于当时这个人的处境。如果从第三人的角度来讲,当然是能够达到他所认知的最高道德层次,但是就具体第一人的角度来讲,也许其层次会大打折扣。这一点也是很多道德心理学家所共识的。
就我个人而言,一个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成长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而最终的结果有可能会由这个人以后所取得的成就来体现,也有可能不能完全的体现出来的。但是有时候我们经历的事,读过的书,我们的经验让我们在面临喜悦、伤心、绝望过后,其心态和观念也许真的会有质的变化。
道德的教育是任重而道远的过程,这种过程中,父母及其家庭的环境,对于儿童的发展,远远比在学校里学到的通用规则要重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