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成了主要社交,“吃瓜”成了主要乐趣,能治愈emo的“吃瓜对象”是本尊。听着那些谣言,唏嘘不已。回首来时路,是场冷酷的暴风雪,我从冰雪地中走来。
王德尔说:“爱自己是终身浪漫开始”。懂你的人,无言也欢。不懂你的人,多说无益。观念不同频,彼此不同行。不知何时起,突然就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开始置顶自己的感受,寻找热爱并专注提升自已,日子简单且充盈,我想这才是生活该有的。
成年人的清醒,不再轻易把自己的时间和情绪交付别人,只要你不周旋于别人的情绪中,你就不会入局。现在的我,每天都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自己喜欢的生活,眼里心里只关心自己,没关系,你又没有对不起别人。
心理学家墨菲曾说:“我们人人都是自己命运的预言家”。冲一杯咖啡,听一曲歌,日子很好,我挺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快一些慢一些的走着,不必催促我,我有属于自己的节奏和步调。很庆幸,在孤独的日子里寻得平静与心安,更找到生命的热爱和做真实的自己。
人生就是一个寻找和追求意义的过程。对我来说,做自己、成为自己就是最大的意义。我是中之资,行中之人事即可。心安之处是吾乡!人生得意须尽欢,看笑风云在今朝。功名利禄浮云过,逍遥自在任我心。做自己人生剧本的导演,何必让自己活成群众演员?
泰戈尔有首诗《用生命影响生命》。
把自己活成一道光,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借着你的光,走出黑暗。
请保持你心中的善良,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借着你的善良,走出绝望。
请保持你心中的信仰,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借着你的信仰,走出迷茫。
请相信自己的力量,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因为相信你,开始相信自己……
千年暗室,一灯即明。即便成不了探照灯,做一盏马路灯也是好的。至少,可以照亮脚下的路!愿我们都能活成一束光,照亮自己温暖他人。
我爱阅读,爱文字,爱拍照,也爱孤独,我享受人群外的行走,坚定的做自己。即使再普通的日子,拍照是定格每个喜悦的瞬间,文字是最美的记录方式,我用照片和文字治愈生活中所有的不美好。
毛姆说“培养阅读的习惯就是为自己构建一座避难所,让你得以逃离人世间几乎所有痛苦与不幸”。后来的我,慢慢也迷恋上阅读、写随笔,这就是我孤独里的快乐。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和经历过的事!
成年人该有的生活方式,就是不期待结果,不改变别人,自己去体验任何感受,你会发现你会是那个独one无two 的自己!我开始更倾向独处,因为我发现修行是每个人的功课,自己便是归属。
当日子很像日子,我也很我的时候,你注视别人的目光也是柔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