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

受到小能熊老师关于保险一文的启发,我看到分红保险意想不到的低回报率,那篇文章是以财务分析的角度论证分红保险到底有多不值(CPA和你一起思考保险值不值得买 )。

图片来自Howie-Serious

原文作者提到,正常情况下(身体健康能活很长)内含收益率只有3.37%,且不带通胀率等诸多因素,实际收益率肯定比这个还要低。这是什么鬼,最不景气的银行理财的年化收益率都比这个高,把钱投受到诸多约束的保险公司而不是流动性更强的银行或者证券市场,估计不能更傻来形容了。作者还补充,分红型的保险无用,但是意外保险还是有很大用处的。

到底有没有用处,有多大用处,估计还是得看人吧。

知乎上有一位人士问:自己买了一份意外保险,能不能指定自己的女朋友为受益人。某安保险说除了有法律关系的人(如,父母、儿女等)其他人都不行,某洋保险则任意指定受益人。提问人似乎更倾向于后者。

我看完后被这位人士深深地打动了。那么执着地要求指定女朋友(还不是妻子)为受益人,这是多大的爱与信任啊。他没有顾虑以后分手了怎么办,对方劈腿了怎么办,女朋友一不小心和新欢一起误伤了他顺便他送到阎王那里怎么办。他坚持自己爱的她是个温柔善良正直孝顺的女孩儿,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自己英年早逝,那份保险金就当是给她给另一个人的嫁妆吧。这个提问者显然没有考虑过黑暗面所带来的道德风险,图样图森破。理性的人都会选择自己的父母,孩子或者妻子(有孩子),而不是飘忽不定的女友和情人。

不过保险公司也不是肉头,他会在你买保险前调查你的个人情况,如果真有什么情况(确实不久将离开人世),他们也不会做亏本买卖。如果疾病不容易那么隐瞒,人心可就不一定了。一个例子,一个丧偶的中年男人有一个痴呆的独苗儿子,该男子给自家的孩子买了各种意外险却不好好照看他,结果儿子在“意外”中(看着孩子掉进池塘却不顾)溺水死亡。中年男子因此获得了一笔巨额的赔偿金。之后保险公司调查了该男子在周边地区普遍撒网投保,孩子的死因也事出蹊跷,一番调查后认定该男子故意放任孩子落入危险以索取巨额保险金。结果就是男子被没收财产,牢狱之灾,人财两空。可能太阴暗了,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社会制度本来也能反应人心本质的。

如果中途出了事,保险公司会找到各种摆脱履行责任的原因(借口),这个时候钻空子就成了他们杀手锏。看上图,各种繁琐的法律专有解释,常人只认得钱,被打闷头棒你也不能吱声。就身故保险金一项,年满18周岁前按保费赔偿不计利息,锁定对象应该是未成年投保人。这是什么意思?钱太多了无偿借给你保险公司用个几年,三个保单年度后享受每年三千块钱的生存保险金,若干年后平均下来每天领到的钱估计都不够买一根油条吧。满18周岁后的又怎么处理呢?可以通过材料不齐全、受益人资质不符合等等理由拒绝你,到时候能说上话就不是买保险的一方了。

这么说可能会拉仇恨,但是笔者也不是故意激怒保险从业者的,毕竟每种正当的工作都有他们存在的价值,老板只让你卖保险,赔偿的事情他们会去处理,你也只是努力工作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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