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组织 帮助别人 快乐自己

志愿者行动
志愿者(Volunteer)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具体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获取报酬,奉献个人时间和行动的人。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志愿者也叫义工、义务工作者或志工。他们致力于免费、无偿地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工作是指一种具有组织性的助人及基于社会公益责任的参与行为。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志愿特征: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冯海龙 获奖照
2013年度感动承德十大新闻人物 承德市双桥区爱心志愿者协会 会长 冯海龙
图片:2013年冯海龙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称号,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编者/海龙在抗疫一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