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大小小的军阀霸占一方,为了巩固自己势力,他们开始疯狂地招兵买马。
有一天,村口有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一身军装,脚下踩着一双黑漆漆的马靴,腰上挂着一个棕色的皮夹,皮夹里面夹着一把枪,枪柄也是黑漆漆的。太阳光下,枪柄和马靴遥相呼应着。他双手掐腰,大声地吆喝着,“征兵啦,征兵啦……”
我有些惧怕地走了过去,“军爷,我想当兵!”男人看了我一眼,眉毛一挑,走了过来用手在我肩膀锤了一下,“他妈的,瘦的和个猴子一样,滚滚滚,不要你!”周围一阵儿哄笑。我被推了一个踉跄,险些摔倒,肩头上火辣辣地疼。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军爷,我有手艺!”我的声音很大。“手艺?”男人从兜里摸出一支皱巴巴的烟,刚叼在嘴上,旁边立马有个人一脸奴才像给他点燃了。他吞了几口,吐出一大口烟雾,“啥手艺,说来听听?”“我会做饭!”我迫不及待就说了出来,又是一阵儿哄笑。男人叼着烟,快速地回头,“都他妈的笑啥呢?”哄笑声戛然而止了,一下就安静极了,我似乎都可以听到男人嘴里的烟“滋滋啦啦”燃烧的声音。
“做饭?”男人走了过来,又推了我一把,还是好疼。“是的军爷,我是镇上‘海聚楼’的学徒,那次扫荡后,掌柜的就关了生意,我才回到村里!”我望着男人,依旧大声的说着。“好好,你还别说,我们还就真需要你这样的人,去报名吧!”
我诚惶诚恐走到他后面的桌子前,有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细声细气地说:“姓名?”“张三。”“年龄?”“十八。”“去后面等着吧,晌午回队里报道!”我屁颠屁颠走进后面的人群里,刚才笑话我的那群人,依旧没有给我好脸色,我低下头也不管他们。我想当了兵就不至于挨饿了。终于捱到了晌午,我和这行人拖拖拉拉地向军营的方向前着……
刚到队里我们就被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划分队伍,五个人一行,然后排着队走进一个平整的操场里。大太阳下,我们见到军营的最高领导人,后来有人告诉我,这个人就是“马大帅”。他站在高台上,手里拿着一把枪,突然连着向空中开了三枪,声音巨大无比,吓得我和这一群人一个劲儿地哆嗦。
“兄弟们,既然你们心甘情愿地来到老子的地盘,我马某人定然不会亏待你们,我有肉吃你们就有,可是今天,老子先把规矩立下,别他妈到时候你们说老子翻脸不认人!”
“啪,啪,啪”又是三枪,我们这群人又是一阵儿哆嗦。
“老子一生戎马,虽然是个粗人,可是老子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军人要绝对服从命令,你们明白了吗?”马大帅用黑漆漆的手枪指着我们,大声地问着。“明白啦!”一群人大声地要喝着,我也吆喝着,不知道是惧怕他的枪,还是为了能吃一口饱饭。“散了吧!”马大帅把枪插回腰间,“噔噔”下了高台,绝尘而去。看着走远的马大帅,我们终于敢大声地喘气了,陆陆续续回到军营里,正式当起了杂牌兵。
后来有些老兵给我说,马大帅原来是正规军里面出来的,脑袋里条条框框军规很多,典型的教条主义。自打上次马大帅训话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我的日子过得也算安稳,每天除了毫无章法的训练,剩下就是给其他人做做饭。就这样,我有一天没一天地混着。
有一天我正在厨房里汗流浃背地蒸着馒头,那个尖嘴猴腮的男人进来了,“张三!”“到!”我站了一个笔管条直,还敬了一个军礼。那男人用手压下去我的手,神神秘秘地说:“张三啊,大帅想选一个通勤兵,我看你也怪机灵的,你去试一试吧,中午就去操场集合,大帅要亲自挑选。”说完他也不等我回答,转身就出去了。我一下就愣住了,后面笼屉里的热气烘烤着我的后背,我却觉得浑身发凉。
军营里都知道,马大帅的通勤兵经常更换,就是因为大帅的喜怒无常,一个不小心就会身首异处,这次竟然轮到我了,我心里琢磨着一会去操场上,一定要表现地一无是处,然后让大帅看不上眼,小命还是最重要的。
蒸完馒头后,我就失魂落魄地来到了操场,远远地看着操场上站着五六个人,他们也失魂落魄着,相必他们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我走进人群,没有一个人说话,都低着头想着活命的事。
终于我们人齐了,算上我一共九个人,我们站成一排,在阳光下等着马大帅的到来,就像一群待宰的羔羊一样——都惴惴不安着。终于马大帅也来了,他又跳上高台,又拿出手枪连开三枪,然后跳下来,开始从我们面前来回地走动,眼睛像刀子一样掠过我和我们的身体。我呼吸都困难了,大大的太阳让我汗水像瀑布一样奔流而下,可是我却一点儿都没感觉到热。我甚至都不敢用余光去观察其他人,但是我想他们一定也和我一样——不寒而栗着。
终于马大帅不在走动了,他大声地说:“我们军人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绝对服从!”我们异口同声喊,声音震耳欲聋。“好,现在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们?”马大帅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如果我现在让你们拿出枪,杀死我,你们会怎么做?”“绝对服从命令杀死你,大帅!”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喊,声音依旧震耳欲聋。“好,愿意服从命令的,拿枪杀死我的人向前走一步!”大帅继续发号命令。除了我以外其他人整齐向前夸了一步,我紧张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也想跨步的,但是看到马大帅冰冷的眼神,我就被冻结了,眼睛都不能眨了,更何况向前移动脚步。
马大帅又不说话了,又是来回的巡视了几圈,最后叹了一口气说:“跨步的人都回去吧!”然后他指指我说:“你留下!”其他八个人整齐得敬礼,然后回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操场上,我更冷了。
马大帅过来,拍了几下我的肩膀,我差点吓得瘫软了过去,“好样的小子,老子就要你这样的人!”
后来我成了马大帅的通勤兵,而且迅速成了他的心腹,他经常对着手下的人说——我愿意违背军人“绝对服从”的命令而不杀他,这样的人不但适合做通勤兵还适合做兄弟。
我成了红人后,巴结我的人就多了起来,经常有人请我喝酒。有一天,一个新兵喝红眼睛,口齿不清地说:“张副官,听说你可是第一个敢违背大帅‘绝对服从’的规矩飞黄腾达的啊,真佩服您的勇气啊!”
我干笑了几声,一口喝干净杯子里的酒,心里想:“我哪里有什么勇气啊,当时我是个炊事兵,没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