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了一篇悬疑小说,大概是说一位同性恋人士,为了维持良好的社会形象,骗了一位姑娘结婚,被发现后也没有悔过,反而囚禁、折磨姑娘,让她继续配合演出恩爱夫妻。姑娘最后忍无可忍,杀了丈夫和他的同性恋人。
故事很精彩,下面的评论里有很多类似“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骗婚不能忍!”这样的话,乍一看,客观公正,文中这对男同就是人渣嘛,怎么骂也不为过。
但我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
今天终于反应过来,“我不歧视同性恋”这句话本身,其实就有点歧视在里面的。
打个比方,我是长发,如果我说“我不歧视短发的女生,但考试作弊不能忍!”一般人都会觉得很奇怪。
因为在大众认知里,长发短发只是不同的风格,完全没有高下之分,跟作弊这种品德问题更是没有关系。
如果我们不觉得“我不歧视同性恋”这句话有点奇怪,那说明我们认为同性恋是奇怪的。
当我们说“我不歧视XXX”的时候,我们完整的意思应该是,“(虽然XXX不如我,但)我不歧视TA,(这体现了我的宽容大度)。”
温和一点,至少也是“(虽然XXX很奇怪,但)我不歧视TA,(这体现了我的待人平等)。”
不好意思,同性恋本来就是平等的,本来就不奇怪,不歧视是基本的素养,而不是可以用来炫耀的高素质。
我有一个兼职文案的群,群里就有一对同性恋,分别叫做“大哥”和“小可爱”。
他们俩也没刻意隐瞒过,还用着情侣头像。一开始大家都不熟,有人以为他们是一男一女,有人以为他们在开玩笑,毕竟,现在的风气下,勇于出柜的人还是比较少见的。
有一天闲聊的时候,他们非常直接坦率地说了他们出柜的事情,“大哥”还说了一句,“我们这种人容易受歧视。”
但这个群里没有。没有人说“我不歧视你们”,大家只是说了几句“这很正常啊”“其实我是双”“小姐姐这么可爱,为什么要找男朋友”,就跳到了下一个话题。
我想,这才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吧。
小说中的男主骗婚,包括后来囚禁女主,逼她继续扮演恩爱夫妻,当然是十恶不赦,毫无疑义的。
只是,如果他所在的环境,对同性恋的接受度高一点,他是不是就无需对公众隐瞒?这个悲剧是不是就能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