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原先是我的小学同学,后来升入初中竟然也不可思议的分到了一个班,班里的同学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做大神经。因为他是一个行为奇特的人,不被其他人理解,也不怎么被人关注。
短短的头发,完全符合老师的标准。一米七以上的个子,细看之下,五官其实有几分俊朗,最有标志性的特点是脖子下方有一块不小的胎记,不过似乎也没人注意过。
开学第一天还好,我们都中规中矩的作了自我介绍,只有他把小学时的密友的名字全部说了一遍,虽然不过三个,其中一个包括我。没人认识他们都是谁,但他依然认真念了一遍。
后来正式开学,不久后,我慎重的交了第一个朋友,而他似乎已经和周围的大个男生们打成了一片。体育课时,他看见我独自一人坐在树下看着天空发呆,便从篮球场上跑过来,一屁股坐在我旁边,一会抓抓我的头发,一会对我动手动脚的,让我很恼火。但他似乎并没察觉,而且不断地教导我,“哎呀,你应该多交一些朋友,不能只和原来咱们小学的人玩。”
“要你管。”我很不耐烦,“离我远点。”
他的脸皮很厚,也不在乎。过了一会,似乎折腾我折腾够了,又去篮球场上打起了篮球,但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没有人传球给他,而他也基本上摸不到球,只是满场跑,不停地喊“给我给我”,似乎挺开心的样子。他的球技其实是蛮好的,可惜似乎也没人在意。
我这才回想起来,其实报道的第一天,他就因为不懂规矩而被一个代课的男老师训了一通,期间还抓耳挠腮的申辩。这是他在小学时就有的习惯,那时有人给他讲道理,可以原谅他,但现在没有。有的只是责骂。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没有人打算真正跟他交朋友。
另一个转折点是在开学几个星期后的一节晚自习,班主任因为有事走了,管纪律的是副班长,一个皮肤黑黑,戴着眼镜,目光中隐约闪着凶光的男生。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开始东一下西一下的翻桌斗并和后桌男生搭话,还时不时的跟他做小动作,成功的把后排男生激怒,叫来了副班长。
副班长先是义正言辞的批评了他,他却并不接受,还不断地狡辩,言辞有几分无赖,还有几分幽默,招来了班里同学的一阵哄笑和鄙夷。后来副班长不耐烦了,抓起他的书摔在了地上,仿佛在做一件十分正义的事。他又十分委屈似的申辩起来:“你怎么能摔我的书呢,你们这些人不都应该是讲道理的嘛,你可以在黑板上记我的名字,但不能摔我的书啊……”
他离开座位去捡书,而另一个凶悍的女生却神兵天降般的跑过去,搬起他的桌子就往教室门走。他伸手去拦女生,却被副班长拦了下来,他嚷嚷道:“你干什么,你动我的桌子干什么,哎呀,你不能动我的桌子啊……”
女生速度很快,桌子被搬到了走廊上,而副班长也停止拦他。他冲向走廊,准备把桌子搬回来,却在冲出教室门的那一刻,听到身后的门被轰然关上,还被干净利落的插上了门栓。
班里一阵喝彩欢呼声,副班长也鼓掌,对女生的行为表示赞赏,所有人似乎都在庆祝他被拦在了门外。我默不作声,放下手中急速移动的笔,看向窗外的他。他一会敲敲门,一会拍拍窗子,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仿佛找不到家的疯子。过了一会,他开始猛烈的敲门,动作的强度提高了不止一倍。不多久,巡逻的教导主任听到了喝彩声,前来查看缘由,首先看到疯狂敲门的L,便阻止了他的行为。此时,门也被打开了,副班长开始向老师告状,纪律委员应声附和,乱七八糟的声音中,我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仿佛狂风中瑟瑟颤抖的孤叶,“他们先把我锁在外面的……”
也许只有我听见了。因为,似乎也没人在意。
我暗暗的握紧拳头,我怎么可以看见同班六年的同学遭受这样的待遇,但不多时又松开。小学临近毕业时,老师不无担忧的对L说:“你不能再这样了,小学的同学都很善良,可是到了初中就没有人可以再忍耐你了啊。”是啊,做了错事的人,就该被教训,我这样安慰自己。但内心深处,仍然有个人在说,“这是不公平的。”
我把这声音压了下去。
第二天,班主任总结了这件事,“咱们班的孩子都很善良,我很欣慰大家没有像他一样,不过,同学们也应该多帮帮他。”我听着,沉吟了许久。晚上,老师让大家把事情的经过都写下来,写在一张纸上。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写,但我可以猜到。我根本不可能抑制住心头的怒火,开头第一句便是: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
那篇文章可谓是写的句句铿锵,虽然有些冒傻气。至今,那张纸已经找不到了,不过那时的自己倒真有几分怒发冲冠,准备对簿公堂的热血,可惜这份热血,终究没能一直燃到最后,那是后话了,暂且不提。
后来,那件事的结果是不了了之,老师心里清楚,学生心里明白,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有一个人还在那里傻傻的准备得到一个交代,准备对簿公堂,舍生取义……
似乎,也没人在意。
自此,L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已经跌到了谷底,他的话没人听,他的问题没人回答,他的行为,只会招来嘲笑。而我,是看着整个过程的,唯一的观众。
我不是很喜欢L,甚至可以说是讨厌,但我却在小学时莫名其妙的帮了他好久,帮他每天抄作业,帮他温习功课,帮他舌战偶尔辱骂他的同学,从未后退。虽然他也是个热心的人。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别人出了什么困难,小如尺子忘带,大如磕破了膝盖需要酒精和创可贴,都可以在他那里得到不求报偿的帮助,他总是喜欢带着这些常人看来没有必要的东西。而且,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他并不在乎别人的回报。也许他根本不明白,一个人做了好事,是可以得到报偿的。但似乎,也没人在意。
但尽管如此,他也好几次伤透了我的心。
我一边帮他,一边被他欺负,成为一些低俗恶作剧的受害者。甚至在我四年级时主动申请和他坐同桌的期间,他拧着我的胳膊,对我说了一句令我至今难忘的话,“你不必这么做,我不需要。”
那是我第一次在课堂上哭,也是唯一一次。
我何必要帮他,何必呢?也许是因为我仍然记得三年级时和班主任陈老师的一个约定。她是至今为止对我最好的一位老师,好到几乎每天都要找我畅谈,要我对她说对班级某件事情的见解,甚至后来这件事在我看来成了一种负担。她对我说,“孩子,你是个善良的人,老师清楚。但有些时候,做不下去的事,就不要再继续做了。虽然他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但是……”
我看看她,她的眼睛充满了慈爱的光芒,但我低下头去,“不,如果我不帮他,就没人帮他了。”
“那你就继续做下去吧,但是有什么困难要说出来,老姐帮你解决。”老师调皮的笑了笑。
“嗯。”
“你也知道,他在那些方面真的有一些病。”老师叹了口气,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更需要人帮助。”
“你会坚持下去的吧,即便有一天没有我了?”老师眨了眨眼。
“嗯。”我看了看正在和某个同学打闹的他,“我会的。”
就是这个约定。
一边忍受着他,一边决心感化着他,却至今没有效果。
我何尝不曾痛苦过,我何尝不曾憎恶过他。我时常会在忍受到了极限的时候,劈头盖脸的骂他一顿,但他总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还对我笑笑,似乎在说,好啦好啦,我开玩笑的嘛。就是这种反应,总是让我不爽到极点。
每次我发誓见到他就要绕着走,恨不得咬掉他一块肉时,都会看到他落寞的身影——像一条狗,于是又叹口气,开始陪着他。既是因为那个誓言,又是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我说不出的光芒。在小学,乃至初中,我都不曾再看到过这种光芒。
于是,初中的时候,我依然在默默的看着他。前面已经说了,他的毛病还在延续,虽然班主任也严厉的批评过他几次,请家长更是家常便饭,他却总是一个表情,一种心理——我不在乎。
在浪口上的那一段时间,他仍不收敛。某个阳光温暖的中午,我请假在教室做作业,却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我想我睡得很香,而且梦到了小学时的欢乐情景和逗比体育老师。但是我被一种奇异的清凉和火辣惊醒了。
睁开眼的瞬间,竟然看到了那个笨蛋正在往我的脖子后面涂红花油和清凉油。在这个黑暗的过程中,一直弥漫着一股刺鼻且诡异的气味。我一把推开他,黑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向洗手间(我还没睡醒)。他追上来,“这是我精心研制的配方,对防治蚊虫叮咬很有效果的。”
“我讨厌红花油,还有清凉油。”我不耐烦地说,尝试着将脖子伸向水龙头,但不知道是我脖子太长,还是这个动作难度太大,一直都没有成功。
“那不是清凉油,那是唐太宗膏。”他申辩道,“你别洗掉了,很贵的。”
我真想将那一盒所谓的唐太宗膏塞他嘴里,那时他就不会再这么胡搅蛮缠。
“你别洗了。”他继续说,但我并想不理他。
我终于成功了,成功的将水冲在了脖子上。过了好久,我尝试着将手放在上面揉了揉,放在鼻子边一闻,立刻又继续将水冲向红花油肆虐的地方。
事实验证,红花油的气味没那么容易消散。于是,我被同桌嫌弃了一下午,期间,她一直在不明意味地笑。
“笑你妹啊。”我嘟囔了一句,虽然这个恶作剧比起他曾经做的还算是比较好的了。
后来,我正式和他决裂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