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哥,江湖人士,处女座,年纪不大,相貌堂堂,背头梳的发型锃光瓦亮,一身修身西服潇洒倜傥。无论何时我见到他,他就是这个模样。
我说V哥是怪人,并不是因为他以杀人为生,而是因为他随身带着透明玻璃保温杯,杯里泡着几十颗枸杞。即便不是杀手,一身西装革履,手持玻璃保温杯也颇不和谐。
V哥说,你觉得我该拿什么合适?
我说,一把精致的木柄伞,要不就什么也不拿。
V哥笑笑,然后严肃。生命无常啊,兄弟。他说。
屁!我骂一句。如果你真的这么珍惜生命,为什么不把酗酒的毛病先戒了?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V哥说。然后他拉出了冰箱里的冰块,几乎每一块里面都包裹着一颗红彤彤的枸杞,那瓶躺在冰箱里的伏特加居然塞进了一根人参。
这……
你别瞧不起,我是有根据的。V哥继续说,我拢共杀了一百二十五个人,其中不用枸杞泡水的都只活到四十以下,用枸杞的基本都是在四十以上。他说,我可是做过精确统计的。
好的吧。
我是在一个深夜的小巷子里遇到V哥的。我起初没注意到他,然后他就把一根尖锐的东西伸到我腰间。
死基佬你干嘛呢,我问他。我那时候有点喝高了。
杀人。他说,顺便把匕首往我肉里扎进了半寸。我立刻就被疼醒了。果然,解酒还得靠疼。
我颤颤地问,为、为啥啊?
阿蝶你认识?
前女友。
她让我杀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因为我甩了她?
嗯,很有可能!他说。
他又问,为什么甩了这么漂亮的妞?
我于是向他吐了一刻钟的苦水,又是各种要礼物要表白,又是各种禁忌规矩……女人嘛,总之有各种各样的花样,烦不胜烦。女人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让关系变得复杂化而存在。
所以原因到底是什么?
哦,她有性病。
我艹!杀手V哥丢了匕首。恶心!真他妈恶心!这人我不杀了!
后来得知,阿蝶和V哥谈好的条件是让V哥玩一夜。
她这不是有病么?以后每次谈及阿蝶,V哥总是这么说。
是的是的,真是有病,一簇一簇的花菜啊。
总而言之,杀手V哥很怕死。
他说,我杀了一百多人,人死的时候很难看。
老死总是安详的,我说。
那都是小说里的故事。V哥说,小说里还有死者死前微微一笑呢,我见过的死者没有一个死前不哭爹喊娘的。
那当然,又不是意料中的死。我说。
所以啊,世事无常,生命可贵。V哥说完,喝掉杯中酒,把枸杞和人参片扒拉进嘴巴里,嚼得滋滋响。
这就是V哥。第一位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