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们分手的第35天。不是我们,是“我”和“你”,以后世界上不再有我们。
开始的痛不欲生,到逐渐接受,正视,面对,到渐渐平静。虽然谈不上完全放下,但是至少已经有勇气去面对。
四年的感情,那么多难忘的回忆,唯一的遗憾是没能好好的说分手。我们都不是会死缠烂打,纠缠彼此的人,但是三年来每次分手几乎都是你来找我复合,三年,四百公里的路,你一个人跑了一百多次,风雨无阻,不分白昼,辛苦你啦。我也曾想把这一百多次的艰辛尽数还给你,争取今生彼此不亏欠,但似乎已经并不需要啦。
分手那天下着大雨,你一个人冒着大雨奔波于京津高速,我想送你回去,你拒绝啦。后来我去找你,你约在我们第一次相知相识的罗马湖,你把我们所有的记忆删除后不耐烦的想逃离,我只记得你说了句,你特么爱睡哪睡哪。如芒在心。四年的感情,为何要如此。
后来我去家里找过你一次,那个你曾许诺是我们的家。一个寂静的村落。不想惊扰你,所以到的时候已是凌晨。看到你的车停在门口,好开心,忍住眼泪,把车停在后面,围着它看了半天,小心翼翼的摸摸它粗壮的身体,就像看见你一样。坐在车边的水泥台阶上,抽烟到天亮。我从没为一个男人这样卑微和没有自尊过。一直都是所有人眼里的女神,遥不可及。在你身边,我只想做一个小女生。
人就是贪心的,看到你的车,就想能不能看到你的人。我把车和自己藏起来,终于在傍晚的时候看到一个似乎是你的身影,我像个花痴一样,偷偷躲在角落里远远望着你几分钟,你似乎在散步,也没有看到我。怕吓到你,然后你又躲到我找不到你的地方,于是心狂跳着开车离开。发了微博,你突然给我打电话,把我吓了一跳,没敢接,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也不想听。把车开到树林里,看着月亮抽烟,听着任素汐的我要你,那是我们最喜欢的歌,以前每次在家里的时候,你都会整夜给我放这首歌,抱着我。现在,我在故乡,望着月亮,我的情郎,你在何方。记得嘛,你带着电脑,特别来找我,抱着我看驴得水,我哭了两次,你说,你知道我会在哪个桥段哭。你说想让我看这部电影是因为觉得我的性格特别像任素汐。我也觉得挺像的,我特别喜欢她的人物性格,真实,不做作,不为感情纠结,洒脱,勇敢,做自己。在你怀里听着我要你入睡的那些温暖的夜晚好幸福,微黄的灯光,你会点上我最喜欢的藏香,泡上两杯咖啡,聊天聊到深夜,温柔疯狂的缠绵。我曾以为就这样可以过一生,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我把车开回家门口,正巧你开车刚回来,正在停车,我远远就知道是你的灯光和发动机的声音,于千万车中也不会认错。我在转角处停车,悄悄熄火,偷偷轻手轻脚的下车,没敢关车门,走过去偷偷看你。好激动,好兴奋,好开心。真的是你,被我捉到,活的。你熄火,没有立即下车,我用力看着你,努力记住你的身影,你的动作,你是我心里最帅的男人,一直都是。我在想着,你突然下车,可是没有锁车,而是向后面走来,糟啦,不是应该锁车嘛,难道我这么小心翼翼还是被你发现。我躲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你突然说,出来吧,别藏啦,不对,不应该是这样的剧情。这时幸好有一辆车过来,挡住你我中间,我借挪车的机会赶紧上车跑掉。像个逃兵,落荒而逃,感觉自己好丢脸。
我不是来纠缠你的,我只是来告别,跟自己的感情告别,跟自己曾经四年的爱告别,亲手埋葬我们的爱情。从此后,绝口不提爱你。我已经不爱你了。我不会再来找你了。该开始属于自己的新生活。从此后,你幸与不幸,都与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