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纪为纲,铸党员行为准则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常言行准则,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党纪学习教育虽已“收官”,却绝非“收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实则更为严格与高远。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并非一时之事,而是一项需将“常”与“长”贯穿始终的基础性、经常性课题。

常学常新,让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广大党员干部要多积尺寸之功,把党纪学习当作日常功课,融入生活与工作的每一处细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干部行为的“红绿灯”,通过原原本本、联系实际地深入学习,领会“六项纪律”的精髓,让纪律意识成为指引日常言行的“指南针”。党纪学习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要保持“恒温”状态,做到常学常新,使党规党纪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标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

常省常改,以自我革命锤炼党性。“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党员干部应发扬刀刃向内的自省精神,不仅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更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自我检视。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要坚持“严”字当头,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查找自身在思想、作风、行为上的问题,深挖根源。倾听他人意见,虚心接受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持续的自我反省、自我教育,及时纠正思想偏差,掐灭问题苗头,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常警常守,坚守廉洁底线不逾矩。“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面临着各种诱惑与考验。要将党纪当作高悬的明镜,时刻对照自身言行,杜绝善自为谋的私心,常修清正廉洁的公心,在任何时候都公私分明。不该开的口子坚决不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办的事情坚决不办,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同时,要增强纪律意识,常“照镜子”端正自身形象,坚守党性原则,严守政治规矩,时刻审视干事时是否有“越界”的倾向、“出轨”的念头;常“揭短处”充实内在修养,将自己置于监督之下,时时严、处处紧、事事实,廉洁且有作为,在干事创业上大胆作为,勇挑重担、敢涉险滩。

常守常严,让铁纪生威造福于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要把牢“法纪线”的尺子,深刻学习理解党纪法规条文内涵,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实打实上好规范业务程序“保险栓”,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造福于民。坚决防治漠视群众利益、以权谋私等歪风邪气,对那些在履职过程中“使绊子”刁难群众、漠视群众疾苦的行为零容忍。

常筛常滤,以铁纪利剑斩作风沉疴。书写好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后半篇文章”,要以点带面分析、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由外向内发现、清扫党员干部作风“病树”的沉疴积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破“法”无不从破“纪”,要通过常态化的学纪、知纪、明纪来促进遵纪、守纪、执纪,经常用党的纪律和规矩“滤除杂质”,清除思想杂念,“过筛子”校正行为偏差,既要“治疗已有的病症”,消除作风顽疾,防止局部问题扩散影响整体,又要“预防未出现的病症”,提前防范,避免出现“新苗头”“新问题”。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常言行准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自身做起,以学纪知纪明纪为基础,以自省自纠为手段,以自警自律为保障,让党的纪律成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行为准则,为党的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党的纪律在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玛纳斯县北五岔镇党委地里达尔撰)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