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下午,某玻璃幕墙公司委托他人特意从西安赶来,将一面锦旗送到王益区法院师美美法官的手中并激动的表示感谢。
原告某玻璃幕墙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断桥铝合金窗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对被告某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进行承包定制及安装,原告供货及安装后双方因被告未支付工程款发生争议。
承办法官师美美了解案情后,立即审查了原告提交的财产保全材料,经过综合考量,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案件在开庭过程中,被告认为工程尚未进行结算,且以房抵债部分应当扣除,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庭后,承办法官师美美在了解到原告因工程款未收回而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时,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立足点出发,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就工程结算具体金额、以房抵债协议的履行、剩余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等逐项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半个多月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原告代理人尚在外地,承办法官又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使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节约了诉讼成本。
2月7日,原告终于在过年前拿到了100万元的款项。
(作者:童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