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庄子的杂篇《说剑》,这篇《说剑》,或许可以算作史上第一篇武侠小说,塑造了第一个非常规的一流剑士——庄子本人。

《说剑》故事大意说的是赵文王喜欢剑,整天与剑士为伍而荒废朝政,庄子受太子悝之托,前往游说赵文王停止比剑。在太子悝的包装下,庄子打扮成了武功高强的名剑客晋见赵文王,“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自恃名剑风流,这气魄当即震住全场。“臣之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被诗仙李白引用到他的诗《侠客行》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给人汗毛凛凛的侠气感。十步之内就杀一人,行千里不受阻碍,没有对手,所向无敌。
庄子用寥寥数语道出了剑客的用剑之道:“夫为剑者 ,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用剑之道,有意地弱点显露给对方,再用有机可乘之处引诱对方,后发制人就能先击中对手要害。)庄子和赵王首次见面,取得了赵王的完全信任。赵王大喜,以为结识了“天下第一”的高手。于是好吃好喝招待,又布置门下三千剑客进行为期七天的选拔赛,庄子则直接进总决赛。刀剑无情,七天里死伤六十余名剑客后,赵文王选出五六名种子选手,等待和庄子过招。
这是一场期待已久的武林大会--剑试。根本不懂剑术的庄子怎么破局?

在这巅峰对决一触即发的最后时刻,赵文王问了庄子一句:“先生习惯用的宝剑,长短如何?”估计赵王看到庄子手中空空如也,没有佩剑,好奇而问。要知道,对于剑客,宝剑是不离身的。庄子抓住这句话,巧妙地回答说:“我的剑术长短都适应。不过我有三种剑,任凭大王选用,请让我先说明下然后再比。”
哈哈哈,赵王轻松入套。不要说赵王,任何人此时都会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三种剑,能不能展示一下?庄子已经成功扮演了天下一流的剑客,凡一流者必有不同凡夫俗子之处。
接下来,庄子用他的辩术,巧妙地转换概念(这是他最擅长的“剑术”),把“比剑”转换成“论剑”,说剑有三种,即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民之剑。既说得赵王热血沸腾,又委婉地批评了赵王贵为天子,实际上玩的只是庶民之剑。
结果,赵文王面有愧色,若有所思。居然把期待已久的武林大会取消了,三月没出宫门。这一下,门下三千剑客全体失业,伏剑自杀(这部分人根本称不上剑客,连这点打击都扛不住)。
未出鞘的三把剑——天子剑,诸侯剑和庶民剑,何以如此厉害,神乎其神?三把剑到底是怎样的呢?
“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 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 以豪桀士为夹。此剑直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 矣。此诸侯之剑也。”
“庶人之剑, 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 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 ,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 臣窃为大王薄之。”
天子剑和诸侯剑亮出时,似有铮铮之声。铺排比喻,浩浩汤汤,气势汹涌,振奋人心。而当庶人剑出时,不禁哑然失笑,那形象正是庄子首次晋见赵文王的打扮。这就是庄子的剑术啊。
此篇庄子说服赵文王停止比剑爱好,其主旨在于国君当以天下为心,不能光顾着自己的爱好,搞得天下鸡犬不宁。读着读着,觉得不像庄子言,倒像孟子说服梁惠王要仁政,墨子说服楚王停止攻打宋国。原来庄子不仅主张无为的自在逍遥人,也是济世安邦的贤良臣民呢。
苏轼认为此篇不是庄子所作,是假托庄子之名的战国某策士之文。后人也多认同。不管如何,既然收录在《庄子》里,就算庄子的吧,因为诡辩的气势很符合庄子。
侠客行
作者: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