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那个让我觉得“惊艳”的男人

文|余语于隅

文中主人公习作

生活中,往往会有这样一些人,让自己感动,让自己觉得“惊艳”。

最近,我就碰到过这样一个人。

微恙痊愈,恰巧闲来无事,正可以写写这个人。

初中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个同学,本来比我们大两岁,因为身体不好,回家休息了两年时间,又来跟我们做同学。

对于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记得他很瘦,头发细而发黄,给人一种病病怏怏的感觉。

除此之外,就只是记得他家里有两三棵合抱的红豆杉,以及他会写毛笔字。

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整个学习生涯里,除了成绩还是成绩,除了分数还是分数,已经很少有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了。

他竟然会写毛笔字,而且写的还不赖,这就成了难得的异数和另类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大概已经彻底忘记他了。

听说,他当过道士,能够做念经、捉鬼、驱邪等等这些与神仙相通的事情。

回到老家所在的乡镇上班后,经常能够回家,在街上碰到过几次,更多的时候,是在“包子——馒头——小笼包——”的喇叭声里听到他——他在我老家所在的小集镇租了间房开了个“沈记破酥包”的小店,也骑着三轮摩托车往来在大街小巷和远村近寨。

因为他来单位找到我办事,我们互留了电话,互加了微信。

有这么一天,我写了几幅字,自我感觉良好,忍不住拍了照发到朋友圈里臭显摆,他看到了,点了赞,留了言。

也把自己用楷书抄写的《血盆经》发给我看,和我讨论毛笔字的练习心得。

不得不承认,他的毛笔字,比我的好得多。

一问之下,他告诉我:从初中毕业到现在,十五六年的时间里面,只要有时间,他都会写毛笔字。

感动到我了,他对于爱好的坚持和执着。比我要强,我呢,兴趣来了的时候,写上个把小时,没兴趣的时候,三四个月都不会碰一下笔墨纸砚。

而他,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年年一月月一日日为生计奔波忙碌,比我要忙要累要难得多,却能够持之以恒,两相对比,更多的是一种惭愧。

我知道,像他这样对于兴趣爱好有着难能可贵的坚持和执着的人,很多,但是别的人,离我远,只有他,离我近,不陌生。

有的时候,找榜样,找楷模,实在没有必要到历史人物、中外名人里面去找,从身边人里面找,这样更能获得感动,更能够激发自己学习的动力。

作者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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