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约车的便捷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乘坐网约车,也有更多的私家车主加入网约车行列。大家都知道私家车在投保时,私家车属性为非营运车辆,那么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呢?
首先,因为私家车通过网约车方式进行载客的行为,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增加了车辆的行驶风险,所以在网约车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往往依据《保险法》第52条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为由拒绝理赔。
那么,如果私家车开展网约车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是否都能拒赔呢?实则不然:
①如果私家车开展的是网约车中的“专车”、“快车”业务:由于车主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也会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自然明显增加了车辆的行驶风险,因此,在该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②如果私家车开展的是网约车中的“顺风车”业务:顺风车是以车主既定目的地为终点,顺风搭乘。首先,车主的主观目的在于分摊行驶成本,而非盈利,客观上顺风车不会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其次,顺路搭乘,行驶范围亦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因此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因此,在该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话,车主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上述“赔”与“不赔”的主要因素就是“专车”、“快车”明显增加了车辆的行驶风险,而“顺风车”未显著增加车辆的行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