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哥原名欢欢, 女孩子无疑。至于为什么叫哥,反正我每次为表亲切而叫她“欢欢”的时候都把自己恶心到想抱块石头跳初阳湖。
欢哥是重量级嘉宾,体重超标,智商超高,能力超群。
一米六不到的身高,要屁股有屁股,要胸有胸的,加上一张不开口说话就萌萌哒的脸蛋儿,我不止一次欺骗她:你瘦下来绝逼是女神、美女!讲真,她不算特别胖的胖子,尤其去了一学期健身房后,已经瘦了挺多,导致我现在和她自拍都有了危机感。但是发自内心的:她胖,胖得可爱,我喜欢;她瘦,瘦得比我再好看,我也开心(?)。
很久以前听说过“学婊”,但是没见过。遇到欢哥后,我可开眼界了。这小婊子考试前一周还在我面前因为一个男人哭得稀里哗啦的嚷着根本不想复习,结果刚考完就告诉我她拿了个班级第一。她很激动,我比她更激动!小婊子,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这种前半个月就复习得天昏地暗的人的感受!还好跟你念的不是一个专业!(等一下,呃,我好想也不小心拿了第二……)智商高这块我不想昧着良心说太多,毕竟跟我比还是有差距的。
至于能力,好像……也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怎么会呢?我欢哥能力是杠杠的,只是太多了我讲不过来(严肃脸)。
说了这么多(哪里很多?),其实最想说的还是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嗯,我要开始煽情了。
她嗓门大,说话又急,不熟悉她的人会不会觉得她不友好? 偶尔在公共场所她的嗓门大了我也会说她,但是这份真实却是我羡慕也希望她一直保留的。
她很执拗,跟她说大道理、给她意见的时候总是坚持己见,总能找出点东西反驳你。我觉得她欠揍,却也羡慕她能在千百种声音中坚持自己的立场。
她很温暖。会在微信上说“真的好想抱抱你”,会在我失意时借一个并不坚实却足以依靠的肩膀……如果她是男人,长得还又高又帅,我也不排斥跟她在一起。
她感情丰富。一天换一个悲春伤秋的理由,微信上时不时发一些我们看不懂的文字,在熙熙攘攘的食堂哭着说“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
她称自己为“乐之”,我笑她是 “文学病”。其实不管她是欢欢、欢哥还是乐之,对我来说,她们同样重要。
孤独的人总是相互治愈。但是你知道,我不能永远陪着你,说好了要一起做的事我更愿意是你和相爱的他完成的。总有一天,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先往另一个方向走。
可是即使我成了街上的游魂,而你,却能闻见我的味道。
你是我闺蜜。是另一个我。
(简书的账号申请了很久,如果不是她为我写了一篇感天动地的文章,我实在是懒得动笔。可是我们说好了要一起变好,要一起睡到还在上小学的小帅哥们。
所以,简书的第一篇。
给欢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