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知乎 张嘉佳的答案:打头一句话,大家估计不爱听,但还是说说。以前回答问题时说过,旁征博引,其实是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我这种就算了,不值一提。想信手拈来,像王国维、丹纳、雨果、钱钟书、罗曼罗兰、金庸这伙人,写论述、随笔或小说,许多典故看似信手拈来,其实是翻了许多本书,才到这个地步。所以首先这就是个笨功夫,读书够了,自然而然就到了。
永远别管”某某书是必读的,不读终身遗憾,不读没有美好人生“一类,全是屁话。
永远按着自己的兴趣去读书。乐趣是最好的老师。
如何找自己感兴趣的书,以前答过题了,简单说就是顺藤摸瓜,按着自己喜欢的作者提过的人名去挖,比如王小波几次提到卡尔维诺和奥威尔,库切会提陀思妥耶夫斯基,钱钟书对陈散原和王令颇为欣赏,马尔克斯爱死了福克纳海明威卡夫卡和鲁尔福,诸如此类。
我个人建议 读书真的要从自己的兴趣出发
但是像职业工作上的,因为工作职业的出发点可能不是自己的热爱,所读的东西可能也并不是自己喜欢的,所以是有差的,但是要见识广博,读书还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
还有这一段
我时常要接约稿写字。为了每篇约稿,我得读许多乱七八糟的资料。读少了当然也应付得了,但写出来就满不是味道。这当然会造成效率不高,比如,我今年就接过约稿,写肉桂的传播,写咖啡从阿拉伯地区往西欧渗透,写陶罐红绘到如何在1809年发展出密封罐,写镜子材质的发展。这拨东西得查阅许多资料,才大概写得像个样子。
写来很辛苦,但当你把各类信息和细节,用自己的话统摄归纳,写过一遍之后,那些知识就自然而然记住了,想忘也忘不了。
你可以尝试一下:任何一个笑话,只任何一个书上看来的故事,你跟朋友讲过一遍,你就忘不了,一个道理。我写过一本莫奈传记后,整个1840-1926的法国艺术史也都大致心里有个七七八八。我写过一个2008年奥运会男篮前瞻,世界男篮诸强的大趋势也都藏起来了。读写多了之后,许多记忆还会互相勾连,形成体系,然后就更好记了。
所以某种程度上,写和读一样都是学习。读是吸收,写——或者说表述——则是最好的归纳和分类。至少按我的经验来看,就是如此了。
读书学习 一定要有学习和输出的过程,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