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青春期,爱好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不会琴棋书画,不懂防身武术,没看过卖座电影,连周杰伦的双截棍也是在学校广播上听过........在我内向羞涩的世界里,好像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然而有两个事情,却可以打着学习的幌子正大光明地进行,那便是读书和写诗。
记得学校门口有好多家书店,可以租书。忘了一天是一块还是五毛,总之是一个学生除了吃饭外能担负的价位。我和寝室的同学每天都会去借书,那时我借的基本都是琼瑶的书,寝室同学有的看席绢的小说,还有人在看金庸,古龙。我们总是趁中午吃饭的时间去还上一本书,再借下一本书,借完后就揣在书包里,也不看,可是心里却好像揣了一个宝贝般兴奋。到了晚上,上完晚自习,回到寝室,快快地把一切收拾妥当,钻进被窝,这下,属于自己的好时光便来了。
在那昏黄的灯下,我一目十行又如痴如醉地看着,书中那美丽浪漫又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总是惹得我一时哭一时笑。时而我会把自己幻化成书里的主人公,跟着他们同悲同喜。好像在那一刻,所有外界的压力都消失了,整个人沉浸在一种如梦如幻,亦真亦假的世界里。现在想来那可能是紧张的高中生涯唯一的放松吧。那时候,我几乎看完了琼瑶的所有小说。最后实在没有什么读的了,有次,我想试着看同学借的小说,她笑着说:这不适合你这种纯情小女生。我于是作罢。后来不知怎么从家里找来一本琼瑶的小说,名字叫《匆匆太匆匆》,没事我就翻来覆去地看,看了不下十来遍,最后几乎都能倒背如流了。至今还记得那个女主人公的名字叫“鸵鸵”。
看琼瑶小说的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整个人变得更加多愁善感。本来就属于那种敏感细腻的女孩,这下更好,简直就把自己活成了书里的人物,时不时地顾盼生姿,自怜自艾一下,现在想想简直不要太矫情。
后来,满腔的少女心事不知如何诉说的时候,便试着去写诗了。那阵就总是看席慕容的小诗,于是自己也照葫芦画瓢,试着去写。可我写的,与其说是诗,不如说就是把原本的句子写成一行又一行的格式而已。每天都写,有心事就写,可是好像每天都有心事。至今还记得趴在那昏黄的被窝里,一个字一个字去写的认真和虔诚,不知不觉一个学期下来就是厚厚的一沓。那时写东西好像也没有什么目的,更没想着去发表,纯粹就是写给自己,算是和自己的一个对话和交流吧。当然,很久以后,它曾被交到了一个男孩的手里,并被认真地阅读和保存了下来,不过这已是后话了。
也许就是这种所谓的文学的启蒙,让我后来渐渐地喜欢上了用文字表达自己的习惯。如果要说,这便是这种爱好带给我的好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