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早上到下午,我的手机一直在接电话打电话之中,早上刚上班就有人发微信给我,说有两个邮件今天信息比完结就废了,这个案子开不了庭了,我查看了一下这两个邮件,面单的时间显示在12月4日,而邮件真正有物流信息的时间是12月8日,也就是说这个邮件法院的书记员是12月4日提交的,而集约那边的工作人员在12月8日才公司把文件打印出来,发出去,期间耽误了四天的时间,而这两个邮件都分别在开发区揽投部和北湖揽投部,要退回来时间上还不够5 天,邮政公司规定法律文书必须五天三投,退回来的前提是必须满足五天的时间,除非拒收另当别论,8日发出去,9日才开始派送,到昨天刚刚好够时间投递三次,但邮件还不能退回来,法院的那位书记员一定要求给他们一个说法,说邮政耽误了她们开庭的时间,要求邮政公司写材料说明交到法院,她们结不了案责任全是邮政公司的错,这样看来确实也是,因为之前集约那边打印机坏了,邮件一直没有发出去,这样就耽搁了四天的时间,于是我只好向领导请示这个问题如何处理,领导迫于压力只好到处打电话寻求解决,我告诉领导这个邮件还没有到时间,今天做不了退件信息,可是领导他以为可以做的起,通过各方求证他终于才了解原来是真的不到五天时间做不了退回信息,而领导批评我说,那个退件的信息必须经过网运中心才能到揽投部,才能退到法院,这个环节我都不知道吗?说真的,这个我还真的不清楚,毕竟我不是投递员。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领导直接安排人分别把这两个邮件拿回来了,物流信息确实没有经过分拣中心,而是他们做了撤回,朱涌做了退回,直接通过骆仙揽投部就退回来了,信息才全部完结的。这两个邮件也算完美收官,而这边的书记员就开始没完没了地打我电话,发信息,一个接一个地邮件,全部说是因为没有及时退回影响了她们开不了庭,今年结不了案,这个责任要邮政来承担,我看了一下其它邮件发出去的时间均是12月3日,面单上的时间是12月3日,邮件发出去的时间也是12月3日,而按照这样的时间来算,这样耽误结案时间的就是投递员那边,而不是集约这边,我再次打电话给领导,领导说,怎么能全部怪我们。打印机坏了我们发了通知,而是这边单位两位送达组的组长都在群里,领导转发了那通知的截图给我,我转给了相关的人,但慧萱却没完没了,不依不饶,依然要写情况说明,直到下班还一直不停地发信息,领导说这不是我们的责任造成的,投递员造成的就让投递员写,是的,她以为之前的那两个邮件提出这样要求有效果,就用同样的办法来做,岂有此情,焉有此理?
我也看了一下她们的邮件情况,问了一下发文书的书记员,为什么这些案子的时间安排的这么紧?就是在邮件发出去的当天算起,期间只有五天的时间,这中间投递员不能耽误时间,耽误一天,离她们开庭的时间就不够7天的举证期,那么这个案子就开不了庭,然后又是年底了,庭都排的满满当当,想插都插不进了,结不了案就影响了她们的结案率。书记员说,谁知道她们把时间安排的这么紧。
而投递员这边根本不知道时间这么紧凑,大部分投递员还在忙着双十二送货当中,他们不是法院的专投人员,所以很容易忘记这些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及截止期限,有的甚至是按照约定地址寄过去的,但是投递员因为收件人的要求直接转址,没有经过寄文书人的同意,这样在转址的过程当中也延误了文书送达的时间。
我在想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法律文件既然时间这么紧凑,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文件上面备注一下了,这样投递员在看到这份文件的时间就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但文书是一起从集约那边发出去的,没有经过我这边,我没有办法备注,而如若是在我这边,年底大批量的话,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一件一件地去备注,其实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邮政公司应该加强和法院这边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在投递环节当中,结案时间紧,送达显得尤为重要,直接影响到她们的结案率,而不是现在这般投递员完全不了解这批文件的时间之紧,责任之重,但邮政公司也没有重视这件事,而是只顾着抓收益,不停地要求员工退货,即便那个数据是假的,也在所不惜。
如果投递员有专投人员,在法院这边培训过,必然不会延误送达的时间,也大大加强了结案率,不会有这么多的困扰。可惜这只是我个人的拙见,领导不会采纳我的意见,投递员也不会因为这一,二块钱的收入专程来法院接受培训,何况法院这边也没有人重视这件事。他们只是在文书出了问题之后再来找邮政公司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