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老庄思想,向往与世无争,清静无为的生活态度。但我认识老庄的日子太短,而我接触“捞庄”的日子又太长。
捞庄位于大河中游最后一道拐的内侧,是一处穷困的江边小聚落,这里水流由湍急变得逐渐平缓,浮物奇形怪状,最常见的就是尸体,捞庄名字源于这是一个全部村民以打捞尸体为生计的村庄。我生在这里,也将死在这里,以一名捞尸人的身份。
捞庄以捞尸发家,行业利益呈直线上升,逐渐形成庄内饱和状态。一个庄就是一个行业大佬,庄内按效益分级,并且等级森严。我们家是最近大佬眼前的红人,颇得大佬喜爱。捞尸主力是我母亲,以心狠手辣、坐地喊价著称,在一派清一色男性中叱咤风云,即将成为大佬的左膀右臂。
村庄捞尸的历史其实并不长,从普通的小渔村成长为现在的模样也就一二十年的光阴。从一次意愿帮助得到报酬开始,村民尝到了快速挣钱的甜头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抛弃了利少苦多的鱼虾打捞,专心打起了人的主意。当失去了生命意识的身体变成了利益的筹码时,就违反了天道,而天道是不可违的。
捞尸的事业蒸蒸日上,压力大跳河的、游客出事的、脚滑的、被谋害的,河里的尸体又集聚上游和中游总的,数量繁多。捞尸的可以和当地的警察配合,美其名曰协助破案,背地里搞些幺蛾子,也可以自己捞尸与找尸人金钱交易,一般都可以拿到好价钱。我妈的王牌是后一招,要么任尸体的惨样在水里泡着,认准找尸人不忍之心;要么捞尸回家任他恶臭,磨掉找尸人的耐性。种种行径令人发指,但是在捞庄这样的人是被尊敬的,捞尸不拿报酬反而会被指责成坏规矩的人。规矩是人定来规矩人的,如果最初不发出反对的声音,后面的世世代代都不得不遵守错误的标准。
我父亲和大佬曾经是一同打鱼的渔民,从小穿一条开裆裤长大,在挣死人钱的事上分道扬镳。包括我母亲在内的所有村民都支持大佬的想法,从此渔村变捞庄,父亲一气之下离开了捞庄,没带上我。
我从小跟尸体打交道,闻惯尸臭,大致能分出是自杀还是意外遇害,却不是一个捞尸人的好苗子。我看不出人和人的贵贱之分,不知怎么喊价,而熟悉商品价值是所有生意人必须具备的本领。由此我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她总是能从穿着、身材、面容和手脚等等分辨是不是好人家的人,即使衣服被浸泡得失去了颜色,身材都肿成一样粗细。我妈的传说是有一次捞了一个大老板的女儿,敲了好大一笔钱,奠定了在捞庄的大姐大地位。事情的发生源于我,是我促成了这件错误的事的成功。
得知她的名字,从两个西装革履的人的口中,是诗词佳句里的美言,正如她的容颜。她全身没有被捆绑的绳痕,也没有在水中挣扎的痕迹,死得很祥和,甚至有一丝笑容。这很不同以往我看到过的任何一具尸体,她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归宿。她沉在河底部,通常这里不大被打捞,捞尸人有专门的小船,去往河中央打捞。我喜欢拿芦苇杆在水里吹气,看一个个泡泡咕噜咕噜。那一天我在河边玩,或许我的杆碰到了她,她的脸逐渐在白色的水泡中浮现,那短暂的一刻我以为我见到了水中的精灵。
她在我家停留了一天,就被接走火葬了,我渴望知道她的墓在哪儿,想去看她,或者想去见她。我从来不畏惧生死,这是一个生命必须经过的过程。只是之前我认为死都是痛苦与丑陋的,是死神的蹂躏。直到她出现,我似乎看到了老庄口中的至境至人,找到了大道。
日子不紧不慢,太阳翻过了好多个山头,捞庄变成了一个富庄,一个没有人情味,总是充满死人气的村庄。这里的人是懒惰,被利益充晕头脑,吝啬而没有感情的。
正值梅雨季节,人们渴望一个好收成的时候,河水猛涨,流速加快,捞庄的沙质土壤经不起冲刷,在一次上游决堤加剧洪流的时候,全庄被席卷入河中,顷刻一个村庄消失,宛如从未存在一般。庄内人的尸体浮在水面,再没有捞尸人为他们打捞。
应说捞尸人都是水性极好的人,怎么会无一人生还。一传十,十传百,越穿越邪乎。人们逐渐相信这是上天的旨意和河神的所为,人应该遵从天道,违背天道会被惩罚。
人们不知道我的生还,我被浪卷席到了一个小岛上,一个孤零零存在于大海上的小岛。短短几日,却恍如隔世,之前的种种深刻记忆像一场梦一样,逐渐模糊不能确定。小岛给我的一种熟悉感,一种胚胎中的亲切感。这种感觉就像庄周梦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也”。
我终于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耕作几亩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偶尔也打打鱼,捞捞尸。哦,我现在是一名捞尸人,我的使命是打捞那些往生的人,埋葬于青冢,浇上一杯酒,送上祝福。
我是生是死,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谁,也忘记了。好像生来,我就是一名捞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