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的杭州演唱会,让一名现场点歌的“小公举”意外走红了。
这名小公举活泼自信,撩得了周杰伦,还当着几千名杰伦粉丝的面撕了前任。
事件很快上了热搜。起初,网络上的舆论一边倒支持小公举,后来有人扒出小公举是一名微博认证的网红模特,质疑这是一场带有目的性的炒作营销,再后来有人发文认为:无论如何,分手后DISS前任就是一件恶心的行为。还有人嘲讽:前任为什么跟你分手,心里就没有点Bi数?更有甚者以打“小三”现象为类比:凶残暴力的女人,男人当然要找个温柔体贴的……
小公举撕前任的具体情况,我作为一名吃瓜群众并不清楚。但是无论如何,我的观点一直很坚定:有些前任,就应该狠狠地撕。
“幸福的人大体相似,不幸的人各不相同”。感情的世界,对于外人而言是封闭的,最起码也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以分手原因来说,就有异地的距离、家人的坚决反对、感情与事业的抉择等等各种客观因素的作用。将所有的恋人分手都归结为一方品质有问题,显然是不符合实际也是极不科学的。
而分手原因的主观方面也是千奇百怪。最常见的一种说辞就是“性格不合”,我觉得最直白的表述就是两个人生活习惯不能兼容。对于这种生活细节的矛盾堆积,最终导致“量变产生质变”的分手,我觉得做不到唐人《放妻书》(离婚协议)里所谓的“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般豁达,也不说做不成恋人做朋友,但是所谓“君子绝交不出恶语”还是最起码的道德操守。大家好聚好散,真的挺好的。
还有一种主观因素就是牵扯到大是大非的品质问题了。试问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男人,你要不要?一个出轨还家暴的渣男,你离不离开他?一个榨干你父母血汗转身就去跟别的女人鬼混的畜生,你愿意跟他继续呆在一个屋檐下吗?类似这种种品质恶劣的前任,分开了都应该是一种庆幸。这类情况还问“为什么会成为前任,心里就没有点Bi数”的人,我倒是想问问,您好意思问这个问题吗?
对于品质有问题的前任,离开TA是为了保护自己,撕了TA是为民除害。我见过好几个脚踏几只船的渣男,游戏于几个不同的女孩子之间,吃、穿、用乃至其他欲望都从女孩子身上得到了满足,最终因为事情败露,几位女孩子结成同盟一起将他骗财骗色的嘴脸公布于众,避免了更多的姑娘受害。试问,若这几位女孩子只是让他成为前任,而没有撕了他,你能想象到会有多少人被他骗吗?这种前任不该撕了他吗?
但偏偏这个世界就是这么诡异,有人认为分手了就不应该Diss,更不应该在大庭广众撕Bi。他们的思路是:你会在大庭广众撕Bi→说明你品质有问题(最起码素质不高)→我当初跟你分开是多么正确的选择。甚至采用的类比是:你会带人捉奸打“小三”→你品质不好,血腥暴力→我找“小三”也是正常的。显而易见,这种颠倒是非混淆因果的混蛋逻辑,不是极蠢就是极坏。
我不禁又想到了秦香莲,认为不应该Diss更不应该撕Bi的诸位,您总不会觉得秦香莲不该上访而包公制造了一起错案吧?
最后,祝所有分手了就不应该Diss,更不应该在大庭广众撕Bi的人:得一有心人,白首不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