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下的"公司"分为两种。
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未作划分,不存在"股份";另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权等额划分,称为"股份"。
那么问题来了,其他法域是否存在"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呢?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我们以"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为关键词,对各国的公司法进行了检索。
发现另外至少有三个法域存在"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德国法下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与中国法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各方面都比较类似,都有独立法人地位。
但有一个重大区别,德国法下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发行股份,因此是一种股份公司。
美国法下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是一种混合型企业形态。
它兼具"corporation"(美国法下的一类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以及合伙企业的"税收穿透"待遇,是一种"税收穿透实体"("pass-through entity"),即仅在公司股东层面征税。
但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开曼群岛公司法下的"LLC"也是一类介于公司法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实体。
它不发行股份,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以下是各类"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对比:
法域 是否具有法人地位 是否发行股份 是否为双重征税 公司章程的称谓
中国 是 否 是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德国 是 是 是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美国 是 否 否 Articles of Organization & Operating Agreement
开曼群岛 是 否 是 LLC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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