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我再未一个人
糖醋山楂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刻骨铭心,一刻不见便思念至极,好像牵线娃娃没了线,不知何去何从。明明那么真实的情感,却恍如大梦一场,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你还是你,他还是他,不曾相识。
我,师范院校本科生一名,不过分数不够学了韩语,浑浑噩噩的过着生活,本以为这辈子都会一个人行于人世,却不想,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一抹光亮袭进眼底,从此我的青春便停在了那里。
他,工科男一枚,门门功课第一,喜欢踢球,弹吉他,阳光帅气,魅力型男孩儿。记不清从何时起,他就走进了我的青春。
一
“、、、今年的交换生项目,有想去的,班长统计一下报给我”国际交流处杨老师半躺在办公椅上,翘着二郎腿吩咐着班长事宜。蓝黑色的西装,单调的工作环境根本掩盖不住这位玩世不恭的性格。
“你俩想去哪个学校交换?”问出这句话的是慕涵,一个娃娃脸,有一对酒窝,说话声音震耳朵的姑娘。“我想去民大。因为免住宿费,反正为的是接触当地人练口语,去哪都一样。”我说。我是个乡下丫头,虽然也丰衣足食,却是个精打细算的人。“我想去林大,民大这么划算,名额还少,竞争压力太大,我呢就想出去转转。”说这话的是我的另一个室友柳青青,人美心善,家境殷实。
诺大的教室里整齐的坐着二十五名学生,讲台前一位老师嘴角微扬,俯视着。这场面谁看了都知道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进行着,大家仔细的审题,作答,争取得到最好的成绩,为了能够去民大。就在这时,杨老师突然开口“你们也别太紧张,去哪里都一样儿,这次交换名额比申请人数多,想去其他学校的可以不用考试,直接和我说”。楚涵和柳青对视了一下,便手牵手站了起来“杨老师,我俩想去林大”。老师说“嗯,可以,你俩可以走了”。二人便牵起手高兴走出了教室。我低头看了眼试卷,脑子什么都没想,鬼使神差般的站起来看向杨老师“我也想去林大”,得到应答后,也离开了这间教室。或许,一切从这时开始就注定了吧。
经过层层手续,终于踏上了出国交换的征程,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又是去往异国,满腹忐忑。好在,柳青,楚涵都在我身边。
飞机穿越云层,脚下的一切从与大海相连的小小岛屿,一点一点露出清晰的样貌,最后又变得高大。“两位宝贝,醒醒,咱们到了”我拍了拍分别坐在左右两边的楚涵,和柳青。取下手提箱,跟随着人流穿行在诺大的仁川机场里,心想:我终于走出来了,这一年,我只有两个愿望:练好口语,快速长大。
进入新学校后,我很快融入了环境,我开始一个人活动,去食堂,去图书馆,漫无目的的坐车然后随便找一处下车闲逛,享受着一个人的美好。偶尔早起,乘一小时的地铁去吃一碗豆芽汤饭。也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景点,用双眼记录下人间美好,仿佛是一只小鸟,一切都这么自由。
但就是这样自由的我,被牵绊住了。。。。。
二
上课要迟到了,头发还没吹过,我就边跑边打理的冲出了宿舍。“思思”一个原校区的朋友叫住了我,“思思~~假期回国嘛?”发梢好像有水落下,我没想到这个样子还能被人认出来。“不回”说这话时,我看的不是他,而是他身边那个男孩,他也正看着我,皮肤很白,身材修长,着一身浅色系衣服,远远看去,好像在发光。眉眼很清秀却不知为何带着一抹坚毅。他笑了,大概是礼貌性的。但我的心,莫名动了一下。好像有个声音在告诉我,遇到了!遇到了!这就是我要找的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只看了一眼便喜欢上一个人,从此再也不曾忘记。
后来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站在我的位置看向他那里,好像人就在眼前。
第二次见是在便利店门口,准确的说是他在便利店门口,我在远处望着。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有一条小路,步行15分钟路程的样子。路旁坐落了一个便利店再里一点是一间咖啡厅,咖啡厅我倒是不曾去过,不过他家养的7、8只猫和我是认识的关系。阳光丰满,恰有清风吹拂是个惬意的日子,他和几个朋友坐在便利店门口的遮阳伞下喝着百威,用家乡话聊着天,远远望去白皙的皮肤在阴影里更加透明,眼睛稍稍眯起,嘴角上扬,自信阳光。我驻足在树旁,就这样看着,血液在发热···低头一只橘猫和我打招呼,我立马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它明白了似的,也向他望去~~忽然有视线过来了,我迅速蹲下去,假装吸猫,然后和它说再见,快步走了。没有人知道,这几十秒钟我的心跳得有多快,大脑也来不及思考,甚至呼吸都没时间进行。
坐在教室里,心情也久久未能平静。
就在上课铃响的同时,老师走了进来,跟着进来的还有一个人,没错是他。或许缘分这东西真的存在。我把头低的很低,像是要把自己藏起来一样。“你坐那儿吧”老师指了指我斜对角第一排的位置,我坐第三排,离他很近很近,刚刚好。耳朵好热。原来他很瘦哦,却是很健康的感觉,肌肉若隐若现。腿很长,坐着的时候,小腿比书桌下面的板子要高出一块。是真的很白,皮肤也很好,看起来滑滑的,手感应该也不错~“好的,我们下周再见”嗯?一周一节的听力课结束了!我看一眼手机,果然6点了,这~~3个小时没了?!同桌推了我一下“思思,你喜欢他?”她指着那个已经空了的位置说。“嗯?谁?没有啊。”心脏被紧抓了一下。“我看你好像一直看着他,还以为你喜欢他。”“啊?没有,刚刚在想国语史教授留的作业的写作思路,应该是走神了”天,我真是编瞎话的高手。
三
“嗡嗡,嗡嗡”微信来消息了,是一条好友申请,通过群聊添加。看到是男生的话,我向来会问明原因,再选择是否添加。那天却想都没想,按下添加键。“你好”“嗯”我回。“林一”“思思”我回。“我们见过”“嗯?什么时候?”我回。“那天文泽问你假期回不回国,我站在旁边,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是他!“记得”两个字,他大概看起来很冷漠,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汇聚了我多少勇气。“你没事的时候都做什么”我说:“我喜欢听戏,偶尔也看看相声,图个开心”。聊着。我说“以前挺喜欢A姓演员的,因为觉得他很安静,但是后来发现他和我想的不太一样,就不喜欢了”他却回“吱吱”“我安静,我安静。”。这一刻,我好像看了世界上最甜蜜的偶像剧片段,心血汇聚全身热量,然后冲上大脑,再退回心脏。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就是,你喜欢的人也刚好喜欢你吧。“喵,喵,我也安静。”“在干嘛?”“在和室友喝酒,小酌怡情”我答。过了几天,“在干嘛”“你猜”我说。“在喝酒吧”“又不是什么酒懵子,哪能天天喝,在抄诗经。不过突然不知道抄哪个好了”。他说“就《关雎》吧。”我抄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等你回来,我们就在一起吧,刚好我去图书馆缺个伴儿。”“好”。这时,他在国内,寒假他回家过年了。“你喜欢吃什么,回去我带给你”我说:“山楂吧”“我怕我见到你说不话来,聊天还行,见面会很紧张”“没事儿”我回。我想,站在他面前时,我大概是个大脑胀胀的,脸有点红,费劲全身力气说出“喂,山楂在哪呢?”故作轻松的模样。就这样,聊着。
原来他喜欢音乐,没事的时候会弹吉他,我听过他唱歌,还听过他弹吉他。他经常住在奶奶家,偶尔早上会起来给奶奶做早饭,在我还睡觉的时间。功课也很好,出国前都是第一名。于是我开始觉得自己口语不好,去很多地方找兼职,只要能和当地人一起工作,没问过工资。在宿舍的时候会听歌,会去看看他QQ音乐个人主页,偷歌听。开始减肥,一顿只吃几口,还跑去楼下健身房跑步,骑车,为了漂亮,也为了穿二十几年没上过身的裙子。也很害怕,怕自己不漂亮,也读书,怕自己不优秀,也自卑,感觉他是我触不可及的光。
记得刚来时,买个炒年糕都说不明白,现在我已经可以向顾客推销产品了,肉还是没减下去,只意思的流走了两千克油脂,体重便止步不前了。买了几条好看的小裙子,几身衣服,护肤品,面膜,越来越精致了。还看完了好几本书。为了这个约定,我用了好久,可以说费尽心思。
四
世事总不遂人愿。这消息来自于我在听力课的同桌,她和林一来自同一个学校。收到这个消息时,我还以为是假的。“思思,下学期不能和你一起了,我们学校终止了和林大的合作,以后都不派学生了,我也不能去了。”“不会吧,你别逗我了”是啊,别开这种玩笑。脑子嗡一下炸开了,我好像和这个世界分开了,它是它,我是我。思念像无数只蚂蚁从心脏爬到指尖,手麻了,我躺在床上,泪一滴一滴流下,然后穿成线留下,开始感到恶心,并且大口吸气。
那天,我买了好多酒,一水杯接着一水杯的喝,特别渴,喝光后我躺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情感作用,我很恶心,想去卫生间,站起来,腿却软了,明明两步的距离,我爬了好久,终于把头放进马桶,吐出了这期间的所有期待,所有。后来,我再也没喝过酒。
备忘录里,有一封信<致你>,里面缓缓写道:我忽然非常开心,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就回,没什么就是感觉上帝对我太好了。还有一条:看着地铁前进的步伐,隧道就像我们的生活,只会不断向前,如果真的想要见面,就在下一个站点,算好时间等待,差一分钟,一秒钟都遇不见。还有一条:我想写信给你,用漫长的方式记录我的喜欢,一字一句,一笔一划,记录我的喜欢,每天一封,这样我就把喜欢你变成习惯,改不掉,也不想改。
有时候想想,好像做了一场黄粱梦,明明很真实,我却还在曾经的地方走着曾经的路。
后来,我们删除了联系方式,回归了自己的生活,我也未曾打听过他的消息,只记得他QQ音乐我喜欢的歌单里最后一首是W/的for u。
最终,谁也没有迈出那一步,朋友曾劝我去找他,我没有,说不清的原因。。。
大学毕业后,我读了研究生。朋友也换了一批,只有当时的室友还有联系,也瘦下来了,可是买回来的裙子一次也没穿过,还读了一些书,去了一些地方,依旧是曾经的那个独行侠。
朋友们也陆续结了婚,我也没谈过,不是在等些什么,只是突然害怕了,怕一片深情付之流水,怕自己不够喜欢伤了别人的心。
五
生活有时候就是很好笑。
“思思,下楼吃饭,我在你家楼下的那个餐厅等你”电话那头是我研究生时的同学兼闺蜜。我不会做饭,经常光顾那里。“喂,你怎么穿睡衣就来了”一袭丝质睡衣加了个外套,头发凌乱的扎在脑后,一双拖鞋,没错这就是我,好像下楼取个外卖就回去。和当年头发没干就冲出宿舍的自己没什么区别。“哎呀和你吃饭嘛,舒服最重要啦,沾上味道,这衣服也好洗些”边说边坐下。“你呀”闺蜜宠溺的说。“我咋了,还不是仗着你喜欢我,嘻”谁能想到都30岁了,还像个孩子。“这边”闺蜜朝门口挥手。还有人?我回头看去,是两个男生,闺蜜说,因为我长期单身,太潇洒,所以也想让我尝尝爱情的苦。闺蜜老公带着他们单位新来的同事,听说单身要介绍给我认识。
心,好久都没这么跳过了。我换了位置后,刚刚好,清秀青年坐在了对面,眉眼间依稀可见当年的坚毅。“留个联系方式吧”我轻快的说。
后来我就有了男朋友,每天会写一封信放起来,在他生日时候当作礼物送给了他,附言:“生活可能不会事事如意,在你不开心的时候打开看看,我希望无论你遇到什么都别忘了,有一个人深深爱着你”。
这些年,我们都成长了很多,学会了包容也愈加成熟,我懂他的宠溺,他懂我的分寸。偶尔他会出差,想他的我会连夜飞到有他的地方。偶尔我会嘴馋,无论多晚他都会做饭给我。他还是喜欢音乐,偶尔弹弹吉他,因为我喜欢古风,他还在学古琴。我就躺在旁边静静看着,偶尔伴舞,偶尔品茶。从此,我再也不曾一个人。
“思思,吃饭啦”“哦,来啦”
写这些的时候他在炒菜,现在我该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