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着急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这是我在读完《合欢树》后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这是一种悲伤的安静,是一种无言的诉说。我觉得作者所有想要倾诉的情感,都交给了这片沉默。在这种无声胜有声的境界里,再华丽的词藻也只不过是矫饰做作,对母亲的怀念在悲伤里成为了享受。
老实说,这篇《合欢树》老早以前就读过了,也可能是小的时候在课本里学过,只是如今到现在,曾经读过的《合欢树》在脑海里只是残存了些许记忆,就像课桌上一道浅浅的划痕,在时间的长河里仿佛我用了一块带着香味的橡皮把这道划痕越擦越淡,以至于它渐渐的变得模糊了。
从史铁生在文章中的描述来看,他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无疑是一位漂亮而又可爱的姑娘,作者十岁的时候和母亲因为作文的事情“较劲”,那时的母亲风华正茂,也懂得爱美,会给自己做蓝底白花的裙子。但是随着文章的叙述,二十岁的时候作者的腿残废了,细心的作者也注意到了母亲的变化,因为给儿子治病,母亲的头上已经开始有了白发。这种细节的描写实在是传神,它为后面的行文做了铺垫。
同时,这种转变在作者对比化的描写中更加凸显。母亲因为忙着为自己的病想方设法,这时的母亲也不再爱美了,她的心里牵挂的总是她的儿子,尽一切努力去安慰儿子。尽管儿子总是对自己的腿不抱希望,甚至对活着也不抱什么希望。可是这位母亲仍然忙前忙后的找偏方。也就是因为偏方,把儿子给烫伤了,做母亲的惊惶了好几个月,如果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儿子给害了,这位母亲内心不知道要承受多大的压力,以此来看,母亲对儿子的爱已经胜过了爱她自己,因此,正如作者在文章中说的那样,“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这是完全有依据的,一点也不夸张,亲情之间的爱永远没有修辞手法可以形容。
母亲一开始是无论如何都对作者的病抱着一万分希望的。然而因为偏方出了事故,她的希望破灭了,但随着作者对于写作的事情更加上心,万念俱灰的母亲又重新对儿子的生活燃起了希望,鼓励儿子去写小说,正如当初那样。在文章中,母亲的希望是破了重燃,有这样的一个波折的过程。我觉得,这对我们的生活也是有一样的启迪意义的。生活不就是这样吗?总是起起伏伏,几多风雨,几多忧愁。但总是还会有新的希望出现,绝处逢生之后,我们会更加清楚地明白生命存在的意义。
这篇文章的题目虽然名为《合欢树》,但是文章的一开始以及前面的大半部分并未提及合欢树,而是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交代了合欢树的来处,作者在小说获奖后功成名就,越来越多的记者来登门拜访,厌倦了这些人的作者,又重新回到了曾经和母亲一起生活过的那个小院。当小院里的老太太们再次提及母亲的时候,人们忽然想起了母亲曾经种下的那棵合欢树,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的作者,“我心里一阵抖”这个细节描写得十分到位,作者激动的心情很明显的表露了出来,这棵合欢树无疑是对作者怀念母亲的一个安慰。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作者描写到了这棵被遗忘的合欢树,母亲一开始对于这棵合欢树的照料十分周到,但第一年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第二年居然就长得茂盛了起来。母亲不管是对这棵合欢树,还是对儿子的病情都重新燃起了希望,认为这是个好兆头。
这棵看似不起眼的合欢树,与病中的作者融为了一体,在作者的眼里,这棵合欢树就是他自己,母亲不仅给了这棵合欢树生命,也给了作者第二次生命,倘若不是母亲的一直鼓励,作者可能早就自杀了。而今,这棵合欢树仍然顽强地活着,并且越来越茁壮,作者在学习写小说之后,终于获奖,知名度也越来越高。文章正是以这种托物言情的手法,将作者自己的命运同这棵合欢树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两者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不言而喻。
然而,作者第一次回到小院的时候,却没有回到自己小时候住的那个院子里去,只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因而没有亲眼得见那棵合欢树究竟长成了什么样子。作者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明显是一个借口,我觉得真正的原因在于他不敢回去,睹物思人,对母亲的思念也就更甚,回忆起以往生活的种种,只怕更加令人心碎,令人断肠。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回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是怎么种的。”作者在文末这样写道。
他把自己和孩子再次做了一个对比,那个孩子长大以后也会回忆自己的童年,回想起小时候窗户上的那些树影,他也会回来看看这棵树。但对于作者来说,去看看那棵树却已是不大可能了,他又怎么敢再回到那个伤心的地方呢?这棵合欢树上承载着母亲的爱,承载着过去的种种记忆,物是人非之后,旧的院子换了新的人家,也有了新的生命,在合欢树身上有了爱的延续和亲情的传递,母亲曾经以爱作水去灌溉这棵合欢树,现在,它仍带着母亲的爱去关照新的生命,这也正是天下间所有母亲的伟大之处。虽然那个孩子并不知道是谁种下的这棵树,是怎样种下的这棵合欢树,但我想,对于那个孩子来说,那棵合欢树必定会在他的心底埋下一粒乡愁情思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