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第几次拿起这本书。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很久以前,当时深深地被它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所吸引——《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到金黄的麦田,想到麦浪起伏,有人就在这样的地方,做孤独而骄傲的守望者。
几乎是在听到它之后的周末,我迫切翻开了这本书。如何描述那种感觉,大失所望。翻开第一页就突然涌出的“他妈的”,实在令我难以接受。直到现在的这几年中,也断断续续翻过几次,无奈总是半途而废。舍弃它的理由是很多的,充斥在各处的脏话和似乎平淡无奇的情节都是。前几日偶然看到这本书,突然想想,以前一直拒绝的东西,今天再读来又是什么感觉。便几乎是很果断的拿了起来。
前几章还是读的异常费力。我看着年轻的霍尔顿厌弃着学校,打架,无法意识到别人对自己真正的关切。我在霍尔顿一句句的“他妈的”中艰难地往下读。霍尔顿离校,游荡,年轻的眼里充满着对这世界地憎恶与不屑,他憎恶假模假样的人,愤怒朋友对儿时好友琴所做的事情。他似乎对这世界有着特立独行的看法。直到他偷潜回家看望妹妹菲比时,这已经接近书的末尾,菲比问他可有什么东西是他所喜欢的,霍尔顿回忆起那些经历,一起吃早饭的修女,和到死都不肯屈从的并不熟悉的朋友詹姆士,最后他说,
“我喜欢艾里,我也喜欢我现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这,聊聊天”,他提起心中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仿佛恍然大悟,书的意境原来就藏在这里。书里所记录的短短日子里,霍尔顿遇见许多人,也经历了许多事。其实,他并不憎恶全世界,他甚至是热爱这这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以赤诚的心灵。他对路上修女慷慨的赠与,他担心母亲的身体,而不愿告诉她自己被开除的消息,对弟弟艾里死去无尽的回忆与悲伤,对妹妹的爱护与不舍。他只是用那些幼稚的脏话作为抵御这世界的盔甲吧,像很多人年轻时一样,叛逆,不安。他渴望自由,渴望没有大人的世界,麦田里的守望者,孤独而灿烂。
之后我阅读了赛林格的短篇小说《满是保龄球的大海》。这篇小说从霍尔顿哥哥文森特的角度说起,弟弟艾里(书中为人物肯尼斯)还活着的时候,霍尔顿写信给他们,他还是因倔强被关禁闭,还是一样的爱自己的亲人,不如用艾里的话来说,“他对什么都不妥协“。
青春是本难读的书,这是我为这篇文章所想的题记。谁的青春是平淡无奇的,我们的内心,充满着对这世界的热爱,只是面对某些人类的行为,我们难免惶惑,恐惧,甚至恶心,所以我们更愿意用坚硬来伪装自己,用自己的微小的力量来做着抗争,表达我们的不满,宣泄无人理解的忧伤。只是我们终究成长起来,或许我们不得不向世界妥协,不得不适应一切,但只希望坚持自己的初心,带着不改的热爱前行。
除了主人公霍尔顿,书中还有许多令人动容的情节。霍尔顿告诉妹妹自己或许将离开这里前往西部想要见她最后一面。姗姗来迟的妹妹气喘吁吁地带着破旧的箱子乞求和他一起前往,因为紧紧维系的亲情,他们为此争吵又和好;最开始的老斯宾塞,到后来的安多里尼先生给他的淳淳教诲,“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地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还有很多这样的细节,让人感触良多。总之,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想不出怎样结尾,就套用这句话吧,“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愿我们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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