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被举报非法掩埋大量工业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上级部门责令其在中央环保督察前“未督先改”,该企业却突击突击挖掘污染土壤,转运至数公里外的采卤渠二次填埋,涉及数量上万吨,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伤害。中央环保督察利剑高悬,仍有企业明目张胆顶风作案,这不仅是对环保法规的公然挑战,更是对青藏高原脆弱生态的致命破坏。当“矿霸”横行一方,生态红线沦为摆设,我们失去的将不仅是一湖清水,更关系到中华水塔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这起事件最令人震惊的,并非仅仅是企业非法填埋危废,而是其系统性、对抗性的违法模式。兴华公司从建成投产至2023年,为节省费用,竟持续在厂区附近简单填埋危废,造成二次污染,罪上加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物质,本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却被直接埋入地下。更严重的是,其结晶车间使用剧毒氯化钡却未在环评报告中提及。当上级要求“未督先改”后,企业实际负责人郑淑蓓组织力量,突击挖掘一号基坑内的危废。参与作业的工人描述:“挖了两米深,挖出来的都是黑色、红色、黄色液状物和未分解危废、土壤沙砾的混合体,整个挖掘现场刺激性气味熏人。”
涉事企业位于柴达木盆地,这里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大柴旦湖更是盆地北缘重要的生态屏障,是阻止荒漠化蔓延的关键节点。环境专家指出,大量非法填埋的危废极易扩大地下水污染,并通过地下径流进入湖体,可能引发大柴旦湖生态恶化。对比卫星遥感影像可见,兴华公司围墙外一片约2000亩的水域,因多年持续倾倒,90%的水域已经消失。湖泊被填平,危废被掩埋,地下水系成为隐形受害者,这种污染具有极长的潜伏性和难以逆转的破坏性。
兴华公司实控人赵朋龙拥有大柴旦盐湖89平方公里采矿权,与其委托的负责人郑淑蓓被多名受害人称为“矿霸”。赵朋龙此前已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刑,后又因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被立案侦查。耐人寻味的是,当地环保监管却显得异常“宽容”。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的兴华公司《自行监测方案》中,危废种类与该公司其他公开信息自相矛盾,工艺流程图和产污环节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一位环保系统官员直言“不可思议”。大柴旦行委生态环境局局长则表示“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处置行为”。“上万吨”“90%水域消失”,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轻微,也很难让人相信这“难以察觉”。这与记者调查获得的影像资料、卫星遥感和内部人士证言形成鲜明对比。
兴华公司为了应对环保督查,居然对坑内的危废“挖出来再易地填埋”,这已经符合“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中“从重处罚”的“对抗监管”情形,可谓极其恶劣。《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必须让法律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环保督察不是“一阵风”,而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长期利剑。对任何企图蒙混过关、敷衍整改的企业,都应当严惩不贷。
第三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即将进驻青海,兴华公司的“易地填埋”戏码终究暴露在阳光之下。卫星影像记录着湖泊消失的过程,地下水流淌着无法隐藏的污染真相。环保执法不能只靠中央督察的驱动,更需要地方监管的日日用力、时时尽心。唯有让制度长出牙齿,让法律利剑长悬,让企业心存敬畏,才能彻底铲除“矿霸”生存的土壤,守护好青藏高原的脆弱生态。否则,今天消失的是一片湖,明天受害的将是整个生态系统和无数子孙后代。不能让毁了生态、鼓了个别人口袋、害了我们子孙后代的悲剧上演,要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循环的新时代绿色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