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太喜欢这支乐队了,音乐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大飞,关于这点我必须实话实说。
大飞是这支乐队的创始人,我在13年的时候认识大飞,那个时候我在鼓楼东大街的一家琴行做店员,上班的第二天他来了。北京的夏天热的人冒油,他的装扮却如此清新脱俗:大长卷发、豹纹裤、长筒靴,配上他那张温和又不屑的脸,嗯……事实上,我觉得他酷毙了,那天,我们成为了同事。
琴行11点开门,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提前了一些,他蹲在门口抽烟,我走上前去像他做自我介绍,我说我叫王航,比你早来一天。
他抬头,一声中气十足的京片子:“大飞”。
我有时候会想,上帝给了我一个天赋,任何一个人,我只要看他一眼,我就知道他会不会成为我的朋友。大飞抬头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眼睛,心里便万分笃定,我们会成为非常非常好的朋友。
事实上我是对的。
下班后,我瞅了他一眼,他瞅了我一眼,然后两人同时蹦出了一声“走”。
很多时候,有默契的人不需要说话,我与大飞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遗憾的是这样的默契在大飞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们就近找了家小餐馆,敞着喝。
他是学哲学的,大学毕业后没有上班直接来北京搞音乐了,乐队组了两年,上过音乐节,据说主办方给了2000块,他娘的这是一个乐队的价格。然后北京本地的拼盘演出也能接到一些,但这完全不妨碍在中国“摇滚=穷逼”这条公式的成立。
他很健谈,在饭桌上滔滔不绝。他的言语让人非常舒服,这跟他学哲学没有关系,这与他的为人有关系。北京有很多喜欢“装”的家伙,但在大飞身上,完完全全看不到。他的口头禅是“屎”,他常说,北京的“屎”太多了,你只能尽力去躲。
那个时候,我根本就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可能因为我没有遇到。但后来我也开始装模作样的弹吉他唱歌,我才意识到他说的是对的。
在我们做同事的几个月,但凡双方有时间必然会喝酒,最开始喝脾气,后来觉得没意思,便去超市买红酒喝,当然,都是买便宜的。两个人一瓶,微醉,这种感觉棒极了。
我去过几次大飞的家,他家在鼓楼的胡同里。他住的那栋楼里都是搞艺术的,嗯……或许还有一个杀猪的,当然,至始至终我都没有问过他,他很胖,举手投足之间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杀猪大叔,连说话形态都是一模一样的。
对了,她与她女朋友住在一起。
大飞会做饭,我去他家就是蹭饭去的。
去之前会买菜,他的那身复古装扮在菜市场里会有些突兀,我感觉卖菜的姐妹会认为他是个外国人,然后乘机宰他。
但结果吓死我了,他砍价功夫一流,而且对菜市场十分熟悉,什么菜在哪买他都很清楚。我说,你经常买菜?
他含情脉脉的告诉我是的。
我一直以为如此酷的摇滚乐手应该是不用吃饭的,原来他还会买菜。
他的厨艺很厉害,先烧一锅水,水开了之后把所有的菜连着调理一股脑的全倒进去,他管这个叫大杂炖。
我到他家的时候,屋子里就他女朋友一个人。大杂炖做好了,屋子里就堆满了人,我都不知道他们从哪个旮旯角里冒出来的。他们一个个拿着筷子,摆出一副要把锅吃下去的样子。
基本上,我去他家吃的几顿饭,就没饱过。总是吃到一半,尼玛饭没了,要么就是菜没了。最后她女朋友就会拿出一堆沙琪玛,就着大杂汤,我们一屋子人就拿着沙琪玛在那啃,那感觉很酸爽,但我真的好怀念阿。
至于为什么是沙琪玛,我他娘的也不知道。
大飞的乐队换过好几次人,除了大飞,这批人都是我离开后加入的。
有一段时间,大飞似乎想让我来主唱,让我写歌词,还教我弹金属乐和弦,问题是我完全不是他那挂的。大飞告诉我,他找乐手,那个fell很重要,吉他背带挂的太高的一律不要。看到这一条我就彻底死心了,因为我是典型的披头士木桩子,我没有办法想象,在他们一群舞台疯子中间夹一根移动木桩是一个什么效果。
他或许会杀了我吧。
有时候,我看他们演出,真的激动的不得了。一次他们主唱在舞台上把裤子脱了,你知道的,没有穿三角裤,我看到了他的鸟。
他就拿着话筒,挂着那只大鸟在舞台上四处摇晃。所有人都疯了,但是我没有疯。主唱挂着大鸟,拉着我的手拼命摇晃,我大声的朝他吼,哥们你别这样,他根本听不进去。
后来我给了他一脚,那演出就结束了。
他们之前的主唱声音很棒,跟肉丝有得一拼。我去大飞家里找大飞,肉丝同学在屋子里缝内裤,我看见了赶紧凑上去。这种粗话怎么能你来干。我抢过针线,成功的将他的内裤做成了钱包。
后来,他在也没有跟我说过话。
我离开北京的时候,家里有一台破到极致的电脑,以及上千张电影cd,我问大飞,你要么?这些东西处理不了了。
他说不要,我告诉我我硬盘里有好货,他问我住哪。
后来我就走了,走的时候我们吃了一顿饭。那顿饭一直吃到凌晨3点,一个小时候后,我就踏上了离开北京的火车。
大飞同学,我真的好想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