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中把正义比做圆圈,说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的圆,但任何人都无法取证圆圈。“圆”这个概念是客观存在的,而正义就像是这个客观存在的圆圈,是法律永远的追求。书中用大量的经典案例回答了关于正义、道德、法治的问题,深入浅出,看似枯燥的法律知识也写得富有哲理,值得一看。
看完,被书的最后引用特蕾莎修女的一句话打动“我们无法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是的,“用伟大的爱做细微的事情”就像“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一样,罗翔老师的这本书也表达了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要把握好当下,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摘录
真正的自由是做正确事情的自由。
任何贬低人性尊严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
道德判断永远要先己后人。
当生命中缺乏一个终极的敬仰对象,人就不可避免地会把自己置于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形成无法抑制的自恋。
唯有真理的光照,才能学会谦卑,走出自我的偏侠,从而自由而不放纵,独立而不狂狷,尽责而不懈怠。
对抽象的人类的爱是无须付出代价的,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总是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每个人都喜欢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是人之常情,但这种爱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私的爱,或者说是一种自恋。我们爱的其实只是自己投射在他人身上的影子,而如果这个影子在他身上慢慢消失,你可能就失去对他的爱意。
人们遵纪守法靠的是日积月累的道德教化,而不是空洞的法律说教,法律的指引功能最终要通过人类的日常行为规范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