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里,世界上只有两个地方,除过故土,其他的都叫远方。
前不久和朋友闲聊,说到在外边发展生活,总没有在老家来的那么的令人舒服。
虽然相较于街灯华彩,豪奢迷醉的大都市,家乡总是欠缺一点味道,但是对于那片土地而言,总还是爱的深沉,不需要过多的伪装。
于我们而言,长大以后,就意味着离开,变成他乡的客人。
从某一天开始,你再也不会知道故乡会何时起风。
春夏已过,不经意间,再回想起时,已是家里秋叶泛黄的季节了。可这边的叶子总还是褪不了色。
今夜,再也不会看到兰州忧郁的夜晚和深情的月亮。重庆的虫鸣,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我知道,那是一只南方的虫子。
我想闭上眼睛,去感受一些熟悉的气息,比如说是流星从北方飞过,是经过了千万里捎来的消息。
像梦一样,白天做着,晚上醒着。
我呢喃的话语有点哽咽,久久未说出的你的名字,像是相册里即将金黄的银杏,一动不动。
是否可以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一群人朝九晚五,零零落落。像极了我在这里看到的人,却一点也不像。
我在这里也很好,足够幸运。在生活不折不扣的慌乱中,总会有一部分人先落荒而逃,而我是另外那部分想看过这里更多的风景再离开的人。
今夜,我只是想写封信寄回家,告知这里的一切。
告诉它:楼下住着一只南方的蛐蛐,楼上住着一个北方的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