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严密、规范有序的考核方式是提高考核评价质量的重要保证。首先,在具体方法上,应坚持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量化的考核指标全部细化为数值形态,对不能量化的指标先进行定性评价,再通过一定方式转化为量化分数;具体分析与综合分析相结合,不仅看领导班子集体工作业绩,也要看班子成员个人所发挥的作用;不仅看当前工作,也要看为可持续发展打基础的情况;不仅看工作基础、外部因素,也要看干部的主观努力,保证考核评价的科学全面;集中考核与经常考核相结合,采取定期抽查、专项调查、督导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职过程的考核监督,及时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日常情况和工作绩效,使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其次,在组织实施上,应规范考核工作流程。考核主要分为采集、汇总有关统计指标和实地考核两个方面。实地考核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一般应包括以下程序和步骤:一是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考核;二是组织民主评议,听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进行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三是进行实地考察,到所考核的地方和部门,实地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四是组织个别谈话,找相关知情人进一步座谈了解情况。通过严格考核程序,保证考核工作的扎实、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三,在工作运行上,应完善配套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实绩联审制度,采取联席会议的办法,召集纪检监察、组织、发展改革、审计、统计、政法、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就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进行联合审核。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提供虚假证明、制造虚假政绩、掩盖事实真相、造成考核评价失真失实的,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