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大宝出生后我住在北京父母家里,面对小婴儿手忙脚乱,加上一家人一日三餐和打扫,我们开始意识到需要一个帮手。
也许我们运气不好,一年多换了7、8个保姆,最长做了5个月,最短的只有几天。
换掉的阿姨们主动离职的少,辞掉的多。各类神奇原因都有。
有爱考证、请假频繁,这山望着那山高的阿姨;
有我们东北老乡,但是天天要下楼放风,回来带着一身浓重的烟味的阿姨;
有隔三差五要求早退逛街的阿姨……
后来我妈说不请人了,我们自己做吧。结果那段时间每天都在打扫,洗衣,做饭这些家务蹉跎,陪伴孩子的时间大大减少,一天下来又疲惫不堪。只好又去中介请人。
难怪有人感慨:找个靠谱的保姆比找老公都难!
02
北京换阿姨没赔偿金,也没时间成本,新阿姨可能第二天就上岗。
来了香港就不同了。
先是中介费小一万,再是繁复的手续:用工合约、体检、签证、机票、保险,都办完再等2-3个月新菲佣才能到家。
时间、经济成本都很高,若是合约未满就辞退还需支付至少一个月的赔偿金。
所以我们来了香港,即使用人心切也不敢草率。直到面试玫瑰。
玫瑰浅棕色皮肤,大大的眼睛,乍一看像混血美人。她又瘦又小,说话声音没有蚊子大,一副长期营养不良疲劳过度的样子。
我家大宝是颜控,喜欢俊男靓女(话说谁又不喜欢呢),玫瑰年轻漂亮,自己也有个女儿,我觉得她和小孩子能合得来。
玫瑰还是读了大学的。药学专业。可是菲律宾经济差工作机会少,社会也比较腐败。据她说没有背景关系是很难找到一份体面对口的工作的。即使找到薪水也极低,不到千元港币。
她是家中老大,一家人要生活。
所以出生十个月的女儿送到自己妈妈家,就开始了外佣打工生活。
今年她的女儿已经10岁了,据说比她都高。但她和女儿完整相处的时间不足2年。
03
两个多月后玫瑰正式到我家。
我们给她买的下午3点的机票,菲律宾到香港也就不到2小时飞行时间,可是她9点多都还没有消息。我急得一遍遍给她打电话,也没人接听。
凌晨12点多,走廊传来她的脚步和轻轻敲门声。
我打开门,她拖着硕大的行李箱站在门口,眼睛红红满脸疲惫,比我印象中更小更瘦了。
后来我才知道,尽管我会补贴她当日交通费,为了省钱她还是做了最便宜的大巴到中环,地铁停运了,她做夜班小巴再费力折腾到我家。
我带她到厨房端出给她留的菜。她放东西时我新煮给她的饭也熟了。我正准备给她盛饭,她光着脚从房间飞奔出来:Mam,let me, please…
我说那我去睡觉了,你有什么问题吗?
她只问了我一句话:我是不是等下用这块布这个清洁剂洗碗?
我想菲佣果然专业,先关注怎样清洁和收拾,回答是就回房休息了。
玫瑰年轻有活力,一周之后大宝和她越来越熟悉,玩得越来越带劲儿。
小孩子都喜欢新鲜事物,他们的积极性也得发掘和带动。有时我看玫瑰发明的种种新玩法儿,新花样,还能寓教于乐,大宝乐此不疲。我内心深处真的对她充满了感激。
半个月后玫瑰脸色开始红润起来,她胖了很多,衣服穿起来紧绷绷的。她笑容多了,身板儿直了,人也开朗起来。
第一个月给她发工资,她接过钱眼圈就红了。
在她上任雇主印度家庭里,她每天要工作到深夜12点,睡在地板上。
雇主热情好客经常留宿亲友,她就睡在客厅。而她在客厅躺下了,雇主就在她地铺3米远的地方大声聊天看电视到凌晨3点,她6点就要起床做饭送雇主孩子上学。这样的情景经常发生,她要靠吃多种维他命维持身体。
雇主一家人出去吃饭把她留在家里,冰箱里空空的,一颗鸡蛋都没有。她不敢出门,雇主也不会给她带食物。她打开包裹,吃圣诞节奖励给自己的巧克力。
……
她说自己很幸运,来到我家。她喜欢和大宝玩耍,感激我对她的信任。
在我妈的指导下,她中国菜越做越好。除了偶尔沟通不便引起误会,大多数时候还是让人满意的。
不过玫瑰也仅仅比我大一岁。偶尔会发懒,会笨笨的犯错。她家乡在乡下,很多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东西她都没接触过。电器、热水壶不会用颇上演了几回危急情况。怎么提醒都不会储存食物,冰箱的东西经常放坏,我经常要操心,也偶尔生她气。
十一我先带小孩回北京,玫瑰办好中国签证已经是几周后。大宝天天念叨她。
她来那天我们赶紧唤大宝。
大宝跑出来发现Auntie真的来了,开心得冲上去和她拥抱,但是不过瘾,跑回客厅大力拍地板,上蹿下跳庆祝。
回想上次回京,我让玫瑰先把皮箱拿到楼下大堂。大宝看见玫瑰穿戴整齐拉着皮箱出门,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上气不接下气。他以为Auntie要走了,要离开我们家了。
我和姥姥又羡慕又嫉妒。
那一刻玫瑰马虎大意,偶尔犯懒犯错都不是事儿。
小孩是最真实的。大宝又是高度敏感的孩子。如果玫瑰对他哪怕有一丁点儿不好,他都不会如此激动和兴奋。说明玫瑰真的很好。
04
上世纪70年代末菲律宾政府开始鼓励和输出海外劳工。很多菲律宾女性一人撑起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给经济低迷的菲国挣回不少外汇。
尽管饱受思乡之苦,常年寄居在雇主家庭里从早做到晚。但薪水至少是本国的四倍。
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菲佣们无论多不舍,每次离开家乡就是至少2年。
就像玫瑰,最好的青春献给了陌生的国家,陌生的家庭,本是陌生的孩子们。
近十年她辗转过法国、香港、印度家庭。和他们朝夕相处,适应他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
玫瑰很聪明,学习能力也强。她会做Pizza,会烤甜点,会做印度人每餐必有的Charpati,现在又新增一个本领:会做拿手的中国菜,川菜、东北菜、粤菜。
我开玩笑说她再“搵工”(找下份工)会相当抢手。
可是我又怎么会舍得她走呢!
我给了玫瑰足够的信任和尊重,她回馈给我的家庭几乎完善的照料和帮助。
我曾信誓旦旦觉得自己可以兼顾事业和家庭,但事实证明我既不专业也没那么多精力和耐心。
有玫瑰在,我很踏实。
哪怕和她的缘分只是孩子小时候这几年,都已经很好。
现在我时间更充裕了,亲子绝对时间少了但是质量更高,也有时间写下这篇文章。
那不菲的菲佣工资,是我花的最值得的一笔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