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总会有一天我会毫无保留告诉你一些我从未跟任何人说过的网上,那些属于藏着岁月褶皱里的秘密,那些属于刻在记忆深处永不磨灭的痕迹。在曾经懵懵懂懂的年纪里,给过我温暖,亦或给我了悲伤的女孩,到此刻,我是如此得感激曾经的相遇,在当年,教会我如何去爱。
晓黎篇:
曾在某一段时间我问自己,男女之间会有纯粹的友谊吗?而直到晓黎的出现,我确信是真的有。
1、
第一次真正看到晓黎是在晚上昏暗的街边,我开着摩托车在平静的街上疾驰,晓黎站在行人稀少的街边玩着手机。我把车停到她身边,美女,是在等我吗。
晓黎收起手机疑惑的看着我一眼,然后笑了起来,暖黄的灯光下她的笑容很好看。她说,想不到你还认得出我呢。
除了眼睛能认出别人外,有时我们还可以凭直觉。有人说这叫第六感,是人在特色环境下对特殊的事物拥有的特殊感觉。
那晚晓黎穿着紧身牛仔裤,白色的衬衫,手上拿着一个很漂亮的包包,还穿着一对高跟鞋,这是我第一次跟穿高跟鞋的女生站在一起。我开玩笑说,出来见我不用打扮得这么正式吧。她轻笑,少来,刚下班还没来得及换,快累死了。
我给她买了杯烧仙草奶茶,然后她坐在我摩托车后面。我们要去那?晓黎说,随便。
我漫无目的的载着晓黎穿行在那座小城错综复杂的马路上,聊着那些我们未见面时就聊过的那些话题。夜风从耳边穿过,空气在夜色里变得安宁。最后我们把车停在江边,晓黎脱掉她的高跟鞋,我们俩跑到防洪大堤上看江水。
夜晚的河堤上灯光通明,但空荡荡的只有我和晓黎两个人,偶尔会有几艘航船通过眼前,船上的灯光洒落江面,变成满天繁星。晓黎说这景色真美,像一幅画,画出来一定能卖个大价钱。我笑她真俗,想到最后的居然是钱。
在那里我和晓黎一直聊到深夜,像两个分开很久再次重逢的好友,有聊不完的事。即使彼此沉默,也不会感到尬尴。
我曾在两年前见过晓黎,在我姐的生日聚会上。她是我姐的同学,去参加了那次聚会,所以我们在那时就应该见过。但后来我再也想不起她当时的模样,直到这次见面。
之所以能再次相遇,是因为她经常逛我姐的空间,而且评论都很有趣,后来我就加了她。
那时我刚高二不久,最沉闷的时光。而晓黎高考后选择辍学,在一家不错的公司里当文员。或许因为我们性格太相似,很快我们就在网上聊得很熟。这种关系我称之为知己,晓黎则说这是哥们。也许我们本来就有缘,以至于见面时,我能拼直觉认出她;以至于就算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陌生感;以至于日后想起这段往事,都能不自觉地扬起微笑。
在那段时光里,晓黎是我唯一可以无所顾忌分享所有情绪的人。这么一个人,你可以跟她唠叨跟她胡闹跟她毫不客气,而且在生活里基本没有交集的人,你的好你的坏你的往事你的梦想对她来说只是只听别人讲故事,而那个人就是晓黎。
在现实生活里我跟晓黎没有任何的接触,恍如两个陌生人。即使街上互相撞到,也只是互相礼貌道歉,匆匆分别。一直到现在,我和晓黎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就能数过来。第一次是我姐的生日聚会,印象模糊到可以忽略。第二次是在网上认识半年多后,约定见一面,那次我们在江边一直聊到深夜。第三次是我们一起去看新建成的火车站,晓黎站在火车站广场大声唱着王菲的《红豆》。第四次是晓黎给我介绍女友,我们一起去吃螺丝粉辣到她流泪。第五次是我兴奋的跑去跟她商量旅行旅行计划,可是她骗了我。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第六次在什么时候呢?在不知何时的未来吧。
2、
记忆里印象最深的一次和晓黎见面是一起去看新落成的火车站。那时我和晓黎都是井底之蛙,忙学业忙工作,从来没有坐过火车外出,对铁轨有着一种莫名的向往。
依然是一个夜晚,刚下过雨的城市气温降了好多。我在路边等了晓黎10分钟后,她终于穿着拖鞋从小区里跑出来。短牛仔裤加一件红色T恤,黑色的直发一直垂到她的半腰,看起来像一个邻家小女孩。
我大笑,你不至于吧,上次还是大龄御女形象,这次装起小清新少女。晓黎拿出含在嘴里的棒棒糖进行反击。别忘了,你比我还大半岁呢。同时把一颗阿尔卑斯棒棒糖塞进我嘴里,堵住不准我说话。
新的火车站建在郊区,我们俩都不认识路,只能看着路牌指引向前开。晓黎说,以她的人品加我的聪明,功能等于导航仪了。去火车站的路也是新建的,空空荡荡的路上只有我们一辆摩托车在行驶。我把车开到最大时速,晓黎被风吹得发抖。她说这种感觉真刺激,继续这么开不要减速。最后她实在受不了,只能抱紧我,趴在我后背上躲风。
我们到火车站时,车站里只有几个坐着候车室昏昏欲睡的人。我们用手趴着候车室的玻璃看外面密集的铁轨,正好有一辆火车从远方开来。晓黎兴奋得跳起来,掏出手机要我帮她拍照。但无奈的发现玻璃反光,根本照不到外面的火车。我们只能看着火车在眼前驶过,接着钻进看不到边的黑暗里,驶向更远的地方。
没有照到相并没有影响晓黎的好心情。出到火车站广场外她突然兴奋的跟我说,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欢快的跑到广场中间,广场很小,除了我和她没有其他人。
晓黎唱: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着手
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
天长和地久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是王菲的《红豆》,后来每当我听到这旋律,都会想起那天站在火车站广场中间上唱歌的那个晓黎。
3、
第四次和晓黎见面是因为一个玩笑,我跟她抱怨十分缺一个女友,然后她很激动的表示要给我介绍,而且第二天就安排见面。
本来我们是约在肯德基见面,但晓黎要给我介绍的那女生突然说想要去吃螺丝粉,所以最后我带她们俩去我经常去的那家小店。
在街边的那个小店,晓黎把一整勺的辣椒油倒进自己粉里,让在一旁看着的老板娘目瞪口呆。吃得时候她被呛到咳嗽,边咳边咽,最后眼泪都流出来。我坐着对面看着她猛笑,捂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而最后一次见面是因为她骗我,她说她要去张家界旅行,一个人,以防不测要我陪她去。我当时没有答应,因为根本没有时间。但几天后我居然骗我妈说要去外地参加招飞行员的考试,然后兴冲冲跑去找晓黎商量旅行路线。她一脸惊恐的看着我,然后低着头小声地说其实她是跟她们公司的同事组团去的。
我以为我会很生气,但最后没有。如果真得生气,我会一声不吭微笑着转身离开,但那次我却狠狠的训了晓黎半个小时,骂她不仁不义没心没肺邪恶可耻,最后以她欠我十杯奶茶作为赔偿才算了结。
但还没等我喝到晓黎要赔给我的奶茶,不久后她就被她公司调到其他地区任职,此后我也再没有见过她。
日子一天天流逝,我们俩也忙于自己的事在网上的联系也越来越少。直到某一天,久未联系的晓黎发qq信息给我。跟你说个秘密吧。其实我曾经喜欢过你的,之前有看出来了吧?
有啊。
我不知道当时脑子哪根筋搭错了,居然给了肯定的回答。或许我以为她只是开玩笑,或许我只是想开个玩笑,或许…… 但我肯定的是,我不知道晓黎曾喜欢我。
我不知道看到我肯定回答后,屏幕那边的晓黎是什么表情,或许她也会像当时的我一样不知所措吧。
没事,我也看出你不喜欢我。
嗯,我当你是知己。
不错,我喜欢这话 。
我知道。
说实话,如果我还喜欢你我还真不敢问 。
我知道。
……
曾在某段时间里我以为男女之间会有纯粹的友谊,直到后来晓黎告诉我其实并没有。
高先知篇:
在那个被晚霞染红的山顶上高先知问我,故事的结局不是公主和王子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吗?我看着她摇摇头,王子有他不可侵犯的尊严,而公主也有着她放不下的高贵,他们最后总是会分开。
1、
第一次听到晓黎喊她叫“先知”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她的外号,直到看到她的学生证姓名栏里印着“高先知”三个字时,我才确信这个看起来这么不像真名的名字竟然真的是她的名字。
高先知是高三开学不久后晓黎给我介绍来当女朋友的,我们见面互相对视了几眼,觉得对方都挺顺眼,然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高先知确实很漂亮,而且眉梢有着一种不可侵犯的气质。
高先知跟晓黎也是网上认识,我跟晓黎抱怨缺女友时她刚和男友分手,像是两个闹着玩的人凑合到一起。
高先知的家境很好,她爸爸是做生意的,妈妈在市政府里任职,她是家里的独生女,是个不择不扣的公主,而且是个高傲的公主。所以当她的王子把她无情的抛弃后,她需要另一个男生站着她旁边做她新的王子,以挽回她敏感的自尊心。
2、
我第一次看到高先知的王子是在她学校的门口。他走到我面前一脸轻蔑地问我,你就是高先知的新男朋友?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校服,冷俊帅气,只是染成黄色的头发说明他肯定不是好学生。后来我才知道他叫李尧,是高先知最喜欢的男生。
在我还在思考要怎么回答他问题时,李尧已经把脸转向一旁的高先知说,你不至于失败到只能找个哑巴了吧。高先知没有理他,用怨恨的眼神看着我,
我并不是每个人的问题都有必要回答,就像不可能狗冲我叫两声我也跟着它叫两声。说完我转身拉着高先知的手一起离开,我想此刻回头去看,李尧脸上肯定是青一块紫一块。但我没有回头,我要帮高先知挽回面子。
但高先知显然没有领情,在李尧看不到的地方她狠狠的推开我。冲我喊,你干嘛骂李尧是狗?你有什么资格骂他是狗!我无奈的耸肩辩解,我是在帮你出气好吧。 谁叫你帮我出气的?李尧是我的,只许我欺负他,你算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高公主的脾气,我没有再说什么,转身走了。本来就是逢场作戏,我告诉自己无需计较。
第二天是高先知来找我。当她出现在我教室门口时,班里的同学都好奇的望着她。在青春萌动的年纪里,没有人不对那么漂亮的女生不感兴趣。那时我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放学,她的到来让我一时不知所措,在思考着她怎么会来这里。别人看到的只是她漂亮的外表,只有我体会到她漂亮的外表里有着不那么漂亮的脾气。
高先知在门口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走进教室拉起我的手往外走,而我在其他同学惊奇的眼神注视下跟走她离开。
我们去看日落吧。高先知一脸平静的看着我,我思考了一下后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女友的身份,她这点要求不过分。
她坐在我摩托车的后面,我按着她指引的方向开。
路上晚高峰的车很多,我们在喧闹的路上穿行,喇叭声断断续续在耳边起伏。太阳的余晖透过路边的大树洒落路面,好看而温暖。而烦躁的人们没有心思看这些,赶着下班赶着回家。高先知也没心思看这些,她趴在我的后背好像睡着了。
我载着高先知到达山顶时太阳还没开始落下,我们坐在一篇草坪里等待着。
想听故事吗?高先知说这话的时候我看不到她是什么表情,她正双手抱着膝盖,把脸埋在里面。想呀,说吧。我干脆躺在草地上,让夕阳晒到全身。
那天高先知跟我说了很多她跟李尧的事,她像一个说书人,听的人没有太大反应,倒是自己把自己说哭了。
李尧的爸爸从外地调到这里任要职,所以李尧也跟着转学到了高先知的学校。他来报道那天校长亲自到校门口迎接,他家的底细可想而知。而且李尧很帅气,站在阳光下,恍如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看晕了很多花痴女生的眼。不到几天全学校都知道李尧的存在,并且成为无数女生倾慕的对象,其中也包括一直高傲示人的高先知。
但高先知是第一个表白的。她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姿态站在李尧面前说,我喜欢你,做我男友好吗?
或许李尧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势的女生,以前那些送情书或者送礼物表白的他经常随手就扔了。而遇到高先知这样的,反而激起了他的兴趣。
后来他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但李尧并没有高先知想得那么简单,她以为她能征服李尧,但事实证明她错了。李尧是那种不会把任何女生深深埋入心底的男生,而且他身边不缺自动送上门的美女。
在厌倦了高先知后,他开始跟其他女生产生暧昧。而高先知怎么会容忍自己的男友跟别人分享呢?最后他们发生了争吵,最后彻底分手了。
高先知说完这些事太阳已经快落完了,最后的一点阳光照在高先知挂满泪痕的脸上,但却感温暖不了她冰冷的心。
不管再坚强的女孩,总会有知名的软肋,而当软肋被击中时,脆弱的一面就会无处躲藏。平时看起来那么高傲的一个人,抛下卑微的尊严后,哭泣起来是那么让人心疼。我不知该怎么去安慰她,只能把她紧紧抱住。
3、
此后我好像真的成了高先知的男友,经常去她学校接她放学,周末陪她去玩。有时偶尔碰见李尧,总能看到他投来的仇恨眼神。王子就是这样,即使是自己抛弃的东西,也不会允许别人得到。
漆黑的街巷里,对面站在四五个对手的场景我并不是第一次碰到。当看到站在最前面的人是李尧时,我更不意外了。
李尧,你玩之前都不查清别人底细的吗?我轻笑的走到他面前。李尧也轻笑,但我能看到他的眼神充满愤怒。我李尧做事也需要那么麻烦吗?
他已经习惯了胜券在握,从未想过某天自己也会落寞。不过跟在他身后的社会混混认出了我,慌忙赔笑脸道。是辰少呀,真对不起真对不起。我们只是收了这小子的钱,真不知道他要找的人居然是你。误会了误会了,还请辰少不要在意,千万不要跟你堂哥说起这事。
嗯,没事了,你们先走吧,我跟他有事谈。
好的好的。说完李尧身后几个人飞快地走了,只剩他目瞪口呆得看着那几个人离去的背影,然后转过身睁大眼睛瞪着我。
没什么,我堂哥是他们的老大,一般这里的混混都给点小面子我。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自己点了一支,把另一支递给李尧。
我们站在那个没有路灯的街巷里沉默抽着烟,我能看到李尧难看的脸色,上面写满深深的挫败感。像他这样的生下来就是王子的人,这种难堪的事说不定还是第一次遇到。
其实你不用恨我,高先知喜欢的一直是你。抽完那根烟后我对他这么说,然后继续回家。
我依然没有回头看他的表情,是惊讶?是高兴?是茫然?还是无所谓?我不得而知,也不在乎。
你没事吧?高先知出现在我家门口,一脸焦急的看着我。我听别人说李尧带了人去找你,我打不通你手机,我只能跑你家门口等你了。说到这里时她的声音带着哭腔,仿佛快要哭出来了。
嗯,没事。我把她抱紧,生怕她哭出来。
那晚我再次带高先知去吃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家螺丝粉,小店的灯光是暖黄色,远远看去就能给人温暖。
你说,要是在认识李尧之前认识你,我会不会喜欢上你呢?高先知没有太大食欲,不停搅着碗里的粉。
应该不会,你是公主,而我不是王子。我平静的说。
你不是说公主跟王子不合适的吗?高先知反问。
那你到现在不是还喜欢着李尧吗?
最后那个问题高先知没有回答我,或许她骗得了自己却骗不了别人。
4、
第二天高先知打来电话时我正在上数学课,手机在口袋里不停震动,我想挂掉,但最后还是把头趴在桌子下接了。
我还以前自己生前最后打的一个电话都会没人接呢。高先知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但语气听起来那么虚弱。
我跟老师谎称肚子疼要马上去校医院,然后急冲冲赶到高先知的学校。她说,你说得对,我一直都喜欢这李尧,以前是,现在也是。她说,我深深陷进去了,陷进去就永远出不来。要么跟李尧在一起,要么我自己消失。她说了好多,只是我都没注意听,重复的问着她在那。最后她说,我就在我们学校,你想找肯定能找到。
当我爬上她教学楼楼顶的时候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她靠着围栏坐在地上,旁边有一瓶安眠药和一瓶水。她冲着我笑,她嘴里说着什么,却已经没力气说出来。
我把她背起,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把她背到校医室。校医好像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看着我们不知所措。我冲他喊,你不会就快找辆车来送去医院啊。
在医院里一阵手忙脚乱的急诊、洗胃、输液后,高先知很快脱离了危险。不久后她的班主任和家长陆续赶到,我正在思考怎么应付他们的审问时,高先知及时的醒了。
高先知不想说原因,家人也不敢再问,后来和班主任商量怕传出去影响不好,所以对别人就说是高先知突发急病住院。
后来几天我也有去医院看高先知,只是每次到哪里都有她的同学和家人在陪她,而且每次李尧也都在。高先知告诉我她和李尧已经和好了,她说,梁辰,这或许还要感谢你吧。
我笑着摇摇头。
在医院里有一个她的同学问我跟高先知是什么关系?我想了很久竟不知怎么回答,此时的我看起来已经很多余了。
不久高先知就康复出院了,只是之后我们很少联系。只有偶尔的一两句寒暄或节日的祝福,证明曾经那段时光曾真实存在。
故事的结局不是公主和王子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吗?是的,这就是结局,即使看起来很俗套,但我们就是活着俗套的世间。
白静篇:
因为你,我想变成更好的自己。希望有一天,我就可以一毋庸置疑的态度站在你身边,牵着你的手永远不放。
1、
在高先知的病房里,在众人之中我看到的第一张面孔就是白静。她很漂亮,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齐膝的百褶裙,白色的帆布鞋,眼睛里有着我从不曾拥有的清澄。她安静地靠着房间的角落,看着其他人讨论着各种有趣的事情。
我装作不经意地站到白静旁边,在盘算着怎么开口时,她侧过脸问我,你跟先知是什么关系呢?我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当时确实不在怎么回答她的回答,只能冲她微笑。她也没有追究,只是回了我一个微笑。
只是白静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就是她这不经意的微笑,却给予我莫大的勇气。真好,当你想靠近一个人,而那个人竟主动向你开口。就像那句话,我们之间有一百步,只要你迈出一步,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和勇气,冲过那剩下的九十九步。甚至让我相信爱情原来是那么美好,遇到对的人时,彼此能互相感应,而需要做的,只是两个人里有一个勇敢的开口。
那天在白静和同学一起离开病房后,我也跟着离开。在医院门口她跟其他同学分别,在第一街的街角那里她进了饰品店里呆了7分钟,在第二条街的第四个斑马线她过到马路另一边,我一直跟在白静走了三条街,在第三条街的小广场那里我追上了她。假装不经意的说,回家吗?好巧。
我怕我再不开口,街上那么多人我会把她跟丢。我怕以后跟她再也没机会见面,那句我喜欢你说给谁听。我怕这辈子都无法认识她,日后我怨恨当时的自己太懦弱。我怕要是她也同意喜欢我,我不开口辜负了这缘分。
嗯嗯,你也是回家吗?白静看到我有些意外。
是呀,一起走可以吗?我眼神在四周移动,却一直不敢放在她脸上。
她看着我,然后微笑点头。
这是我第一次站在女生身边会感到紧张的,白静,我想我可能真的喜欢上你了。
2、
第一次跟白静一起出去是去看展览馆的画展,白静是学画画的的艺术生,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画画和看画。只是白静说开摩托车危险,最后我们是坐公交去的。
那时一个午后,阳光狠毒,整座城市沉浸在沉闷的气息里。公车上的人很少,我和白静在车尾的座位坐下。公车在街道里不紧不慢的行进着,车窗外的景物不断向后倒退。
我侧脸看着坐在身边的白静,她也侧着脸看向车窗外。我承认,那一刻我想牵紧她的手,一辈子都不放开。
看画展的人不多,白静带着我一副一副的看,看到喜欢的还会跟我介绍画的风格和来源,而我总是似的非懂的点点头。最后她笑着对我说,跟你出来真好,愿意听我讲那么多枯燥的东西。
那你以后出来都喊上我吧。我开玩笑道,说这话时我脑子想起另一句话,”有多少的真心话是通过开玩笑的形式说出去的”。
之后我们经常一起出去,陪她去郊外写生或者去逛街,去做那些我曾经觉得幼稚的无聊的事情。
和白静第一次去看的电影是泰国的《初恋这件小事》,这是我第一次在电影院里看电影。
电影的剧情好美,前面我们一直笑,到最后女主角表白被拒时,白静眼泪就刷的留下来了,趴在我肩膀哭。剧终时男女主角重逢,她又擦干眼泪笑了。她看着我说,我的初恋也要这么完满,好不好?
看着她像一个小孩的摸样,我笑着着点点头说,一定会完满的。
出了电影院白静问我,你有过初恋吗?
高一的时候吧,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初恋,现在想起没有任何感觉了。我老实交代。
嗯,那就不算,你要把初恋好好留着。白静一脸正经的看着我。
会的。我也郑重的点头。
在看电影回来的公车上,车里的移动电视上在播一个娱乐节目。一个女孩在弹吉他,很好听,白静看得非常入迷。最后自言自语说,我以后也一定要学吉他。
送白静回到家后,我拿着自己攒积的所以零花钱,在吉他店快关门的那一刻赶到那里。老板笑着跟我说,这么晚还跑来买吉他的,不是特别痴迷于音乐就是我肯定为了恋爱。所以特意为我选了一把不是很贵,但质量很好的棕色吉他。老板说,吉他学起来不难,但要弹好就要用心去领悟。
我以前从未弹过吉他,连基本的入门知识都不会。只能找网上的一些视频和文字教程,开始自己慢慢摸索。
但我没有告诉白静这件事情,我希望等到有一天我真的学会了,而且她也想学了。然后那把吉他到她面前说,我教你。
我想,能教自己喜欢的女生学她想学的东西,一定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我想,如果真有那天,她也一定会很高兴吧,而我则会更高兴。
3、
只是还没等我学会弹吉他时,白静已经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她离开得那么突然,我完全没有半点准备,而且消失得那么彻底,像一滴小水珠蒸发在空气里,没有任何踪迹。
在和白静认识的第87天,我失去了她的任何消息。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甚至在我的qq列表里找不到她的存在。我在她家门口等了两天,她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最后实在没办法我问她家人才知道,她已经回老家准备高考了。
白静的爸妈从外省来这工作,所以她也来这上学。但是不允许异地高考,她只能回到老家的学校参加考试。
但是我始终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不告而别,并且断了所有的联系方式。
从白静家拖着空虚的身体回到家,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两天不睡眼睛很疼,疼到眼里不住的往外掉。身体努力往被窝里爬想要温暖,但那自己的心却那么凉。明明失去的只是一个人,感觉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一样。在梦遇到白静,开始钻心的疼,最后把自己疼醒了,才知道,原来梦境可以那么真实。
想起来,好像最开始就想说的那句“我喜欢你”至今都没有说出口,那么,我也没资格说自己失恋,只是那难过那么明显。
从那之后我真的没有再见过白静,我也不确定以后是否还能遇到,或许她只是出现在我年华里的烟火,美丽深刻,却稍纵即逝,而且再消逝后就再也找不回了。
因为你,我想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当我学会如何去爱一个人时,你却已不在这里。
宋倩倩篇:
如果你想要得到一个人却没有得到,那只是证明你喜欢得还不够彻底。如果一个人伤了你但你却舍不得放弃,那只是证明那伤还不够深。
1、
在电影院门口白静问我有没有过初恋,那时我脑海里出现的是宋倩倩的身影,那个我自始至终都读不懂的女孩。
在上高中后我开始变得越来越叛逆,经常逃课、打架、泡网吧,放肆地挥霍着青春。因为我堂哥是我们那一带小混混的老大,很多人都不想惹他,所以也没人敢惹我,最后连老师也对我不管不问。
与宋倩倩的认识是在一次逃课路上,我刚爬到围墙上准备翻出去,她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
拉我一把。宋倩倩压低音量冲我喊,同时把手伸向我。我奇怪的看着她,而她也毫不回避的看着我。她穿着蓝色牛仔裤加黑灰色风衣,头发染成很浅的黄色,平时不怎么明显,但阳光一照会很显眼。总之,她有一种同龄女生没有的成熟气质。宋倩倩是我们学校公认的美女,虽然以前没有交集,但我知道她的名字。
我把宋倩倩拉上围墙,然后一起翻出去。
谢啦。
不用。
下次见。
拜拜。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对话,两人四句对白,九个字,简短得让人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她说了“下次见”,所以,我相信我们肯定还会再碰见的。
2、
之后的几次见面都是在逃课的时候偶遇,碰见多了,慢慢熟起来。有时她跟我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有时我会跟她去酒吧看别人跳舞,或者只是逃出学校到外面随便走走。在那里叛逆的年纪里,学校对我们眼里就是监狱,而学校外代表着自由。
而宋倩倩成为我女朋友是因为一场意外。某天傍晚放学时,在校道里有个男生拿着这一个礼盒放在宋倩倩面前,里面装着满满一盒纸鹤。我当时刚好走过宋倩倩的旁边,她用求助的目光看向我。
于是我拉起宋倩倩的手,用戏谑的口吻对拿着礼盒的男生说,不要随便拦别人的女朋友哦。
然后在那男生一脸惊讶的注视下拉着宋倩倩离开。
宋倩倩也疑惑的看着我,但很快像明白了什么,捂着嘴大笑。然后跟我说,有你当男友真不错,为我省去不少麻烦呢。
我耍起小无赖回应,是吗?那以后当我女朋友吧。
她大笑回答,你不是已经牵着我的手了吗。
这么无厘头的事情,也只能那个年纪才有情绪做得出。
3、
事实上我跟宋倩倩像是同一类人,外表冷漠,内心也没有太多激情。不怎么爱说话,更多的时候是沉默,或者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宋倩倩最喜欢的事情是去一个叫未央的酒吧。她并不是去那么喝酒,她说只是喜欢那里的气氛,喧嚣、狂欢,无所顾忌。但后来我才知道,她去那里是为了韩念。
韩念是未央酒吧的一个驻唱歌手,以前是宋倩倩同一个初中的学长,但是初中毕业就辍学了。曾为为了音乐梦想跑去北京,最后无人赏识只能再回到这里,最后选择在未央酒吧当驻唱歌手。
宋倩倩第一次见到韩念是在她初中入学晚会时,韩念在晚会拿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了一首陈奕迅的《十年》,然后宋倩倩就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韩念。但那时的宋倩倩还只是个青涩的小女生,在众多围在韩念身边的女生里毫不起眼。直到韩念辍学时,她都至始自终没有靠近过韩念的世界。
但宋倩倩对韩念的那份喜欢从未消退,她开始学会打扮自己,并且去练习唱歌,只为了有一天韩念能把目光留在她身上。
这些是我后来从宋倩倩那里听来的。没有海誓山盟却始终不渝,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喜欢到这种程度的。
我第一次见到韩念也是在未央酒吧里,他拿着把吉他坐在舞台上,唱的是马天宇的《该死的温柔》。宋倩倩一直看着台上的他,眼神从未转移过焦点。只是等韩念一下台,身边围着其他女孩时,她才看向其他地方,眼神里藏着失落。
虽然外人眼里我和宋倩倩是情侣,但是我和她都知道我们只是逢场作戏,她心里只有韩念,就是世界末日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用宋倩倩的话就是,我跟她直接只是纯粹的友谊。
后来宋倩倩终于鼓起勇气在未央酒吧里唱歌,并且成功的吸引了韩念的注意。几天后她激动得告诉我她已经成为韩念的女朋友了,像一个小女孩得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玩具,满足到好像得到了全世界。
从那之后我很少去未央酒吧,因为宋倩倩已经不需要人陪了,而我也变成了孤单一人。所以那时候我跟晓黎说我正缺一个女友,来打发那些无聊到荒芜的时光。
后来我认识了高先知,对宋倩倩的事情了解越来越少了。直到有一次和高先知去玩,碰到韩念搂着另一个女生在逛街。我拿手机偷拍了照片,并拿个宋倩倩看。
宋倩倩眼睛一直瞪着我,眼里满是愤怒。你拿给我看是什么意思?
我想她应该也是知道韩念不会仅仅守着她一个的,只是她无法逃脱。我摁着她肩膀说,你能不能清醒点,韩念那种人不值得你去爱。
我话刚说完她就给了我一巴掌,接着冲我喊。你算什么?你有什么资格说韩念?
我回她,你这是在犯贱。
她眼泪不停往下掉,冷笑说。犯贱也和你无关,你给我滚。
或许,在爱情里根本没有犯贱的说法,我根本没有资格说宋倩倩犯贱,因为我也像是在犯贱。
4、
之后我们没有再有任何联系,在学校里偶尔遇到也恍如两个陌生人。只是我看出她脸上的疲惫,证明她过得并不好。而那时我也已经认识了白静,第一次开始认真的生活。
再次联系是她在未央酒吧喝得烂醉后打电话给我,我把她接回我家。在她忽然乱语里我大概猜出了事情的经过。
宋倩倩为了留住韩念,把自己毫无保留的给他。但是韩念的花心一直未改,她决定怀上韩念的孩子。当当韩寒知道宋倩倩已经怀孕后,只是扔几百块钱给她做手术费让她去做人流。
第二天宋倩倩醒后,我问她想怎么办。她迷茫的看着我,眼神里出来悲伤还有一丝恐惧。
我问她,你还要继续跟韩念吗?
她哭着摇头。
再强大的感情也会被残酷的背叛一点点腐蚀,在致命一击下彻底土崩瓦解。
最后我带她去一家偏僻的小医院做了人流,之后的几天我都一直在照顾她。
当我再回过头去找白静时,才发现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那时我曾拼命的想找到原因,后来宋倩倩无意的翻开我手机,我手机桌面是白静的照片。宋倩倩说在上次做人流的那家小医院里见到过白静,在我去缴费时还坐到她身边跟她搭讪,问她是不是我女朋友,而她碍于面子也给了肯定的回答。
或许就是这样的阴差阳错,我失去了白静。而对于宋倩倩,她失去了整个青春。
青春就是一段不断得到又不断失去的过程,体验过各种欢喜悲伤,我们学会成长,学会如何去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