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是听人说,我太平庸了,整天恍恍惚惚的不知道想要干什么,我跟他们一样,整天无所事事,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在哪里。
我觉得我带造作起来了。
有天做梦梦见别人弹吉他。说实话,从小没有碰过乐器的我也想学吉他。
我老妈经常告诉我,想做什么就去做,那么年轻怕什么。
我开始风风火火的找吉他,找同学问下有没有认识的人出售二手吉他的,我高价收购。之所以这样是我等我学会之后直接转手卖掉,不留回忆。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想得美。
久而久之我也没有淘到适合自己的吉他。干脆去琴行,又怕我那么单纯被骗,还特地喊了个老行家,找了好几天,所以找到了一把吉他。
不过,这好像没有因果关系.
自学加拜师,四个月我从小白晋级到小小黑。
过年前一个月左右,我背着吉他回到我的小城里。
冷的厉害的天气不适合逛街,但是我偏不。
街上没有什么人,我拿个相机吊儿郎当的走在街上,寻思着拍些照片回去。回头的一刹那,我看见了我的贵人——卖唱大叔。
大叔四十岁左右,一身艺术家的打扮,怎么看都不像是流浪的浪子。
我问他能不能让我拍几张照片,大叔摇摇头,我一愣神,大叔卷起东西就跑。
“不拍就不拍嘛,干嘛跑那么快”。但对大叔不幸的是他落下了一张光碟,然后的然后就被我捡起来了。
原来是城管叔叔来了。
那瞬间我觉得,这样生活真好。
紧接着几天,我一直在老地方等大叔,一直没出现。
然而上天总会眷顾他的孩子。
半个月后,我见到了大叔,我老远就看见那像艺术家的大叔,我像他摇摇他的光碟,大叔笑的很灿烂。我蹲下来,问大叔,卖唱的时候能不能顺带上我。我拿起吉他谈了一首,大叔没说话,所以我也没走。
我们算是搭档了,喊大叔多陌生啊,索性喊老叔。
我每天都回家吃饭,吃完饭拎起吉他就跑。我老妈问我,你整天嫩么着急吃饭还拎个破吉他干嘛。
你看你看,我学的时候还鼓励我来着,现在竟然说它是破吉他。可他明明是新的。
但可喜的是老妈一直到最后都没发现我整天在干什么。
有喜有悲是人之常事。
天气好的厉害。是冬天难得逢的好天气,尤其是过年时,大街上熙熙攘攘的都是人。
我和大叔一个唱的起劲,一个谈的尽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高兴。
驻足了不少路人,大家纷纷鼓掌,然后,城管叔叔来了。这并没有因果关系。
我们被扰乱公共场合秩序请上了车。
我的心啊,拔凉拔凉的。在我的死乞白赖下城管叔叔还是没答应让我走,并且要没收了我的吉他,当然还有老叔的。不过哭也没用。
我问老叔我不会一辈子都待在这吧,其实现在想起来真的挺天真的,忘记当时老叔怎么回答了。我还对老叔说,等我出去了,我要去人民广场,唱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
老叔被带出去,过了很大会他才从外面进来,拍拍我说“可以走了”
老叔除了唱歌都不怎么说话,他不知道我叫什么就像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一样。
他从来不问。
我抡起吉他就往外跑,老叔只是默默地跟着我,他知道我要去人民广场。
我到了人民广场,成功的唱了那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并且没有被城管叔叔看见。鬼知道当时我发什么神经了。
老叔说,他要继续去过他的流浪生活了,他没有家也不需要家,江湖就是他的家。
老叔拍拍我,背着吉他朝向后面的挥挥手,表示告别。
那一刻,我没有不舍。
我朝老叔的背影喊:老叔,江湖再见。
是再见不是再见。
我猜, 老叔肯定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