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深圳南山,每天出门都要经过一条窄窄的人行道。路不宽,也就够两个人并排走。可这条路上走的远不止两个人。走路的,推婴儿车的,遛狗的,还有数不清的电动自行车。那些车从你身边过的时候,像鱼一样溜过去,离你的胳膊只有几寸。你得时刻侧着身子,听着后面的嘀嘀声,像个在激流里过河的人。
这样的路走得久了,我就老想起小时候在昆明骑车的事。
昆明是我长大的地方。八十年代末,我上小学,每天骑车去学校。那时候昆明的路窄,但每条路都有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分开。我们一帮孩子骑着车,并排说话,按着铃铛,从没觉得危险。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自行车走自行车道,人走人行道,各走各的,像三条平行的河。
后来昆明也变了,路宽了,车多了,可不管怎么变,自行车道还在,至少让人知道,骑车的人应该待在哪。
深圳不一样。深圳从根上就没有自行车道。
来深圳之后,我翻过一些资料,想弄明白这地方为什么不设非机动车道。查来查去,找到了源头:上世纪九十年代,深圳做城市规划的时候,正好赶上全国“禁摩限电”的风潮。1995年,国家几个部委联合发文,要“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控制自行车和私人摩托车的发展”。深圳作为特区,要学香港,香港没有非机动车道,深圳也就没修。1997年的城市总体规划里写得明白: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合并设置。从那以后,将近三十年,深圳没再修过一条独立的非机动车道。
我后来去香港看过。香港确实没有非机动车道,可香港的人行天桥能把整座城连起来,地铁站出口直接通到写字楼里,走路的人不用和车抢路。更重要的是,香港管得严——电动车敢上人行道,抓到就是几千块的罚单,还要扣分,严重的判刑。老百姓知道怕,自然不敢乱骑。
深圳学了个“不设非机动车道”,却没学人家的“立体交通”,也没学人家的“严刑峻法”。
结果就是今天的样子。深圳市公安局公布的数据说,到2026年底,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六百万辆。六百万辆是什么概念?把深圳的人口摊一下,差不多每三个人就有一辆。这些车没有自己的路,只能往人行道上挤。人行道的宽度还是三十年前的,一米五到两米不等。一米五的路,走一个人宽裕,走两个人将就,可要是再加上一辆电动车,那就得有人让。让的人总是走路的,因为骑车的人有铃铛,有速度,有“赶时间”的正当理由。
我每天从家走到地铁站,大概八百米。这八百米我要经历的事:被超车五次以上,被按铃十次以上,为躲车被迫踩到绿化带里以上,转弯时左顾右盼至少一分钟。有次我停下来让一辆外卖车,那车过去之后,骑手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我读懂了:你怎么不让快点?
那时候我忽然想起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他在《政治学》里说:“城邦不仅由众多的人所构成,也由不同种类的人所构成。倘若人们全都相同,就无法形成城邦。”这话是两千多年前写的,中译本有好几个版本,我查的是商务印书馆出的吴寿彭译本,原文是:“城邦不仅由众多的人所构成,亦由不同种类的人所构成;同种的人不能组成一个城邦。”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一个城市要正常运转,就得给不同的人安排不同的位置。走路的有走路的位置,骑车的有骑车的位置,开车的有开车的位置,各得其所,才有秩序。
可现在,深圳把走路的和骑车的塞进同一个位置,然后指望他们自己协商出秩序。这可能吗?
其实我理解那些骑电动车的人。他们送外卖,送快递,赶时间,不容易。六百万辆车,背后是六百万个生计。可生计归生计,规矩归规矩。韩非子在《外储说右下》里讲过一个故事,说造父是天下最好的驭手,可如果让他和另一个驭手共驾一辆车,两个人抢着拉缰绳、挥鞭子,那马就跑不动,车就走不了。韩非子用这个故事说明一个道理:“赏罚共则禁令不行”——权力分散了,规矩就没法执行。放在今天的深圳,可以改成:“路权共则秩序不行”。一条路,走路的人觉得是自己的,骑车的人也觉得自己有份,开车的人偶尔还要上来凑热闹。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都觉得是别人不讲理,那这条路就只能乱下去。
韩非子还说过一句话,原文是“明主治吏不治民”。意思是高明的统治者只管好官员,不管老百姓。套用到城市管理上,大概就是说:与其指望每个骑车的人都自觉,不如先把路修好,把规矩立好,让想违规的人也违规不了。这叫“治吏”,也叫“治本”。
可我们现在的做法恰恰相反。路不够,就靠交警罚款;道不修,就靠志愿者规劝。每天有六千多辆电动车被志愿者“规整”,听着挺多,可跟六百万的基数一比,杯水车薪。
深圳不是没努力。2014年之后,市里重新开始修非机动车道,这些年修了四千多公里。可修的速度赶不上买车的速度——四千公里道,五百万辆车,算下来一公里要摊一千多辆。更麻烦的是,新修的路大多在新建区域,老城区还是老样子。南山、福田这些人口密集的地方,人行道依然挤,电动车依然多。
有次我打电话给12345反映我每天走的那条路的路况,接线员记下了,说过几天有人回复。过了大概两周,真有人回电话了,说那条路暂时没有改造计划,因为两边都是建成区,没空间。我问他,那怎么办?他说,您多注意安全。
问题还在继续,光是吐槽没啥用,怎么补?我想了两条路。一条是硬件上的,一条是软件上的。
硬件上的,就是改造现有路面,新修道路必设非机动车道。先挑一些有条件、矛盾突出的路段试点,比如学校门口、医院门口、地铁站周边,可以在绿化带上做文章,把人行道设置在绿化带里,把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试点成功了,再逐步推开。急不得,但也不能停。
硬件改造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管理。像管理机动车一样管理非机动车,机动车有牌照,有年检,有保险,有扣分,有违章记录,有征信挂钩。这些玩意儿,电动车能不能有?能。深圳已经在推“一车一码”,给每辆车上一个二维码,扫一扫就能看到车主信息、违章记录。下一步,能不能搞年检?能不能搞强制保险?能不能搞违章扣分、满分学习?能不能把严重违章和征信挂钩?这些都不是技术问题,是决心问题。
还有一点更关键:管车不如管人。电动车的骑手里,很大一部分是外卖、快递从业者。他们赶时间,是因为平台压时间、压单量。你在这儿罚他五十块,平台那边一单扣他一百块,他还是得拼命赶。所以管理不能只盯着骑手,得盯着平台。平台有责任管好自己的骑手,管不好的,限制接单、限制投放、甚至限制经营。这叫“源头治理”。
问题的根子,不是管不住车,也不是修不起路,是当初没想明白:一个城市,要给走路的人留空间,也要给骑车的人留空间。空间分好了,规矩立好了,大家各走各的,谁也不碍着谁。空间没分好,规矩没立好,就只能挤在一块儿,你骂我,我骂你,最后谁也别想好好走。
城市是给人住的,不是给车跑的。人住得舒服,才叫好城市。走路的人不用左顾右盼,骑车的人不用提心吊胆,开车的人不用骂骂咧咧,各得其所,各安其分,这才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