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ryday tells a story
今天听梁文道的节目,提到博尔赫斯。
这让我想起我久远以来的一个疑惑,
——作家写的小说里,主人公最大比例的职业是,1)作家,2)读者,3)开书店的。
你看博尔赫斯的小说,不用举例,最近看了几本日本小说,比如《孤独小说家》,比如去年和热门的《岛上书店》。
作家写作家,简直信手拈来。
同理,非小说改变类的影视剧,虚构出的现代角色,总有几个职业是演员,总有一个叛逆但内心善良,而又聪慧的男或女三四五号,梦想是当演员。
和朋友九尾聊到这个问题,她举例说马未都说,写东西的人只能写好自己熟悉的事,这是个原则。
只靠想象,文字很难饱满。
我同意。不过,我们来推理一下,如果你文笔不错,你有大概率总会慢慢变成作家,然后你的圈子更多成了作家圈。然后因为,依据人总是写自己熟悉的内容才能写得好的原则,你最终又只能写作家和读书相关的内容。那么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变成了和作家圈影视圈有关的内容?
再推,想象一下。
一个小故事就有了。叫everyday tells a story。:)
在都市的一个角落,住着一个默默无名的小说家,名字叫“莫里”。莫里文章写的不错,但是,总是中规中矩,不出彩,也就很难在这个信息爆炸的信息洪流中被人记住。
莫里学的是中文,毕业后开始写一些小稿子。没有大红大紫,也就没有很多约稿。收入跟一个文职人员也差不多。
莫里身边都是零零碎碎写东西的人,有一天,莫里忽然明白了,上面的原理。一声大叫,决定每半年进入一个新鲜行业去工作,踏踏实实的去工作,用这个经历,来写故事。
“这样再也不会有,没有切肤体会的隔靴搔痒了吧?”莫里想。
于是,第一天,她走进一家咖啡馆。
莫里想,咖啡馆,做咖啡,擦擦灰,总不至于比敲键盘难吧,应该做的来。
这是一家真实的咖啡馆
【本文】
本文是为了拉近与机械键盘的熟练度,给手指增加劳动量,和快感,一气写的。
会不会很欠揍、
会不会明天还有另一个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