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30,总是感慨,不知道什么时候年龄就这么大了。看着自己臃肿的身躯,不灵活的关节,时时回忆儿时的美好。再加上现在世事变迁,社会复杂,让自己疲于应付各种尔虞我诈而心力憔悴之时,就更加怀念小时候那个纯净的自己:高兴就大笑,伤心就大哭,而且可以随时在二者之间瞬间切换。现在呢,好像很难微笑了啊,拿出镜子,对着它笑,好丑。果然,思维的混乱、精神的萎靡,已经让我忘了最美好的表情——“笑”了。
我是从什么时候长大的呢?
我有一个笔名,strangepigx。由strange、pig和x三部分组成,就是“怪猪x”。这个笔名从我5年级的同桌那里得来。那时候他喜欢班上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然后就用破纸给她写了一个小纸条:“今晚12点,我回来找你,你小心点儿!”署名是:“strangemanx”。小小的孩子,就用这种幼稚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异性的喜爱和自己的搞笑天分。怪人x,我觉得好酷,但是他是怪人x,我自然不能再用,那我就用“怪猪x吧”。一晃,过了20年,我的这个笔名,也用了20年了。
小时候,只要一进家,衣服不论,但是一定要先脱袜子。就是不喜欢小脚丫被袜子束缚的感觉。后来高中住校、大学住校、工作宿舍、婚后的家里,都是一样,只要有脱袜子的条件,我绝对不穿。原来,我还是恋着那个时候,脚丫光光滑滑的感觉,不愿意被束缚的感觉,也已经20多年了。
还不认字的时候,家里就给买好多的小画书。别人问我,你想要什么礼物?那一定是给我买书我最开心。上学时,学习再累,时间再紧,也愿意看看闲书;工作了,压力多大,心里多苦,也愿意在书里找到那份安宁。不管内容是什么,不管看没看进去,但是只要拿着书,那种特殊的香气,就让我回到了一份被踏实和安定包围的气氛中,我就觉得不再恐惧和害怕。书,是连接现在的我和小时候的我那份羁绊。捧起一本书,时间就停止了,而后穿越回到了那个有阳光的下午,我坐在床上,盘着小腿儿,睁着大大的眼睛,全神贯注的走进了书的世界。
别看我五大三粗,但是我特别喜欢精致的小东西,这也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几岁的时候喜欢收集精致的玩具兵、小汽车,喜欢小食品里面附送的比火柴盒儿还小的“谜语书”、“故事书”;上学了喜欢小本子,小圆珠笔;工作了喜欢小巧的电脑,买过ThinkPad的x系列,买过sony的口袋本,现在用的是MacAir。反正,只要是小巧精致的东西,我都喜欢。我这个口味也持续了30年了,果然,还是小巧的东西最能讨我欢心。
我现在迷茫、困惑、偶尔暴怒、自私、欺骗,但我依然有善良、纯洁、天真、不愿被世界所浸染的心。是不是我们可以站在这个世界的上空,在距离世界10米、20米的地方,用干干净净的眼睛,去看着这个复杂的环境,而不必改变自己呢?
猛然发现,原来,我还未长大,我还是那个小时候的我,只是住进了一个大大的身体罢了。小时候的我还待在这大大身体的一个角落,用自己的纯真看待着这个世界,看着那个大大的自己,用小时候的“塑料刀剑”、“橡皮筋枪”在这个CD的环境中去拼命生存。忽然泪流满面,我还是那个我,从蛛丝马迹中,都可以看到,那个纯净的孩子,还在这里。
现在,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