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喜欢一个人,大抵就是如此吧,任它春风如何温暖绵长,都不如此刻的你在我心上。
没有鲜衣怒马,没有名扬四海,没有惊天容貌,你是那么普通,普通到只有我最喜欢。
干净的T恤,利落的短发,认真的侧脸,微蹙的眉头,翻书的手指,每一样我都喜欢。
这喜欢来的那么快,那么猝不及防,甚至有些莫名其妙。像是晴天忽然下了一场倾盆大雨,在心上积了一汪清澈的春水,随着心脏的跳动,泛起阵阵涟漪!
那一刻,我想这世间最美好的感觉应该就是“喜欢”了,上扬的嘴角,轻快的步伐,都藏着喜欢你的味道。
世人皆知,张爱玲对这世间冷暖有着置身事外的冷静和醒透,可唯独面对胡兰成,她失了心,所谓不疯不魔不成活,大抵如此吧。
她总是像个偷糖吃的孩子那般,趴在门外,偷偷看坐在沙发上的胡兰成,“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是啊,如若喜欢,那他就是风暴的中心,扰乱了你的全世界,却成了你心里面最安静的风景。
最近爱睡懒觉的我迷上了图书馆,清晨,斑驳的树影跳动在眼皮上,书上,像是不安分的小心脏,随着柔风飘荡。我偷偷撑起下巴,抬首,目光触及的地方,有你熟悉的身影,于是,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整个世界都是晴天。
我就那么看着你,用目光一遍遍描绘你的眉眼,两年了,你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青涩,那么温暖。
大一那年,我脑袋进水,妄想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选了一节语言课,结果我一点进步也没有,只记住了你。
那天老师问你有什么优点,你说你个子不高。
老师:但你长的帅
你:我表达能力不行
老师:但你声音不错
你沉默了,我不知抽什么风接了一句:他会弹吉他。
社团纳新那天,我见你弹过。
你又扔出一句:我只会弹,不会唱。
我当时就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谦虚的人,谦虚到只记得自己的缺点。可我喜欢,因为你跟我是那么的像,同样让心卑微到了尘埃里,只为撑起自己的骄傲。
下课后,我鬼使神差地跟上你的步伐,厚着脸皮向你讨教吉他知识。天知道,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主动搭讪,全程都是我一个人挑起对话大梁,而你只是漫不经心地回答。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儿,我的微薄的骄傲更不允许我再次走到你面前。
后来我们再没说过一句话,那天就像是不曾存在过一般,谁也没提起过。
如今时隔两年,时光寻踪逐际,再次把你推进我的视线,那么用力,撞的我晕头转向,像是一座荒废多年的古钟,抖落一身孤独,发出浑厚而悠扬的钟鸣,一声胜过一声。
这次,我再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我庆幸当初加了你的QQ号,这样还能在无眠的深夜偷偷翻看你的曾经。
你也过着跟我一样过着插科打诨,偶尔逃课,却时常迷茫不安的大学生活。
你也会常常思考一些不着边际的人生,然后继续像以前一样活着。
你曾一个人出去旅行,在安静的小酒吧听心爱的民谣,在鼓浪屿的岩石上听海风,在杭州的柳树下穿行。这是我梦到过许多次的场景,也是日后一定会踏足的地方,可现在的我还没你勇敢。
你喜欢听许巍的歌,我又何尝不是听得如醉如痴,忘了一切。
你我的文字都是偶尔矫情,偶尔逗比,可那些矫情的话,没有人真正读得懂。
我像是孤独已久的蓝鲸,终于找到了频率同为52HZ的你,这次,我想要靠近。
我不再睡懒觉,每天都出现在图书馆里,你书桌的对角,徘徊在你路过的街道,我在慢慢靠近,你也没有躲开,好似一直在原地等我走过去,说“喜欢你”。
可能是我享受暗恋的滋味,甜蜜中泛着微微的苦涩。也可能是我还没准备好,不知如何给你想要的陪伴,做你想要的阳光。
不过,只要我每天向前迈一步,总有一天,我会走到你心里,让你装下最好的我,哪怕不是你想要的,也没关系,至少我曾为你欢喜过,努力过,甚至在你的生命里留下过痕迹。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现在,我遇见了你,也忘了自己,有人在心上,暗自欢喜。
这封信,我写了太久太久,有太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希望哪天我能把它们化成一纸信笺,放进你的书本里。
我是岁安,愿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