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90)
意识的误会
意识的定义: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也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这就是我们对意识的普遍认识,意识是人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意识被界定为人的精神活动。我们还发现了无意识和潜意识,将意识的功用研究得很透彻。但是,我们都不清楚意识的根本性来源,将无意识和潜意识视作与生俱来,已是我们对于意识来源的终极认识,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最根本的意识是什么?意识来自哪里?
弗洛依德发现和指出了无意识和潜意识的反应机理与伦理作用,他忽略最重要的一点,意识的来源和意识的本质,他从生命伦理出发的分析指出了意识的多层次运行,他对意识的理解仍然是精神性反映,仅仅是人的主动或非主动行为。其实意识岂只反映于人的心理及行为,意识的更本质的存在与作用被忽略了,意识实际上被误解了。
意识的意义远远超过我们的认知,意识就是存在的呈现,意识就是存在的表达,意识就是我们感知中的存在。存在是以意识的方式存在的,意识就是感知信息的运动,意识就是感知运动的主体,承载意识的就是生物及我们,感知体就是意识体。说我们是生命体,显然不如说我们是感知体和意识体更准确。我们只知道意识的后期运行及作用是片面的,我们将意识看成精神的、主观的、概念的、伦理的甚至是客观存在的反映都是片面的理解。其实,意识不但远远超越了我们的主动行为、左右着我们的存在,意识就是我们的存在,我们有怎样的意识,就在怎样的存在。无意识和潜意识仍然只是我们的行为意识,意识并非只供给我们作为行为的依据,意识更重要的作用是存在形态的呈现与表达,对于我们,事物的存在就是意识的存在,存在只能以意识的方式存在。意识就是我们存在的基础,意识的形态就是我们存在的形态。
我们一直把精神意识和主观意识当作意识的主体,这是一个莫大的错误。在意识的构成上,我们的感知意识,即在感知运动中产生的意识是意识构成的基础和主体,这在无意识和潜意识之前的感知意识不是我们的行为意识,它是存在的意识,它才是其后所有类型意识之母。感知意识就是存在的基本形态,所有的生物就只有感知意识而不再具有其他类型的意识,因此它们和存在共为一体,从不分离。而我们人类则不同,我们在本能感知意识基础上进行了精神的加工与创造,我们由此生成了各种各类的精神意识、行为意识和思想意识。加工整理后的意识已经被我们主观化,大部分应用的意识都是我们主观的精神意识。最严重的是,我们将基本意识与存在相剥离,让意识运行在我们主观模式的基础上,这就是说,我们创造和建立了脱离存在的主观意识模式,我们让自己就存在于这样的意识模式之中,并且,我们将这样的意识模式看作了客观存在,我们就在这样的客观存在中渐行渐远,糊涂至今。
正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意识,我们才让主观意识如此架空存在。我们在自己的意识之上飘浮,我们在自己的意识之上流浪,我们在自己的意识之上受难。这就源于我们不懂得意识的本质和来源,我们误解了意识,我们误用了意识,我们的无知让意识成为了灾难性的存在,我们让意识把自己推入困境。直至今日,我们还不知道,存在的灾难就来自于我们的意识,而我们对意识的存在真相一无所知,我们竟然对感知意识毫无意识。
虽然我们已经用意识制造了灾难性的存在,但要我们明白意识就是存在是困难的,我们极容易将这种关系看成是唯心主义观念,我们的对意识的概念已经错得不能自拔。若干年来,我们只争执于意识来源于物质还是物质来源于精神,是意识决定物质还是物质决定意识这种双错的选择中。我们不知道,对意识的误解导致我们误会了存在和误会了自己,我们始终都是被意识造就的,世界也是被意识所造就,意识构成了我们和世界,但我们却不了解意识的存在,这是多么巨大的遗憾?
从复合意识到综合意识,我们的精神活动已经将意识构筑成重重壁垒,这在一切存在之上的意识纵然繁茂如林,但它们的根则无不生长于存在的根本——感知意识,幸好,这个意识始终与存在同在,永远不会分离。(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