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陈嘉映《何为良好生活》的笔记
人活着到底追求什么?我们应该过怎样的生活?这都是太大的问题,而人们又总是试图说上几句。
人首先是为了生存,这种求生的行为确切来说,就是需求和欲望,最本能的驱动。吃饭、喝水、休息,大都是如此。在此之上,人又有享乐的欲望。而说到快乐,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满足感官上的欲望,是一种快乐,享用美食、享受性爱,皆如此。这些行为通常伴随着一种愉悦的情绪。这种快乐虽让人满足,但往往短暂而肤浅。与此相对,陈嘉映提到了所谓的「志意之乐」,此种快乐完全融于行为,而不单是情绪和感受上的表现。举个例子,徒步登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实是一件痛苦之事,以至于有些人完全不愿尝试。但对于热爱此道的人,则乐在其中,无论是登山时的艰险、劳累,还是登顶后的快意,都能给他们一种向上而持久的快乐。许多带有创造性的活动也是如此,写作、画画、演奏音乐,有灵感迸发的一瞬,但更多则是日复一日的坚持练习,也会有纠结、彷徨,但热爱的人能从这些活动本身中获得更为长久的快乐。
从另一个角度来对比这两种快乐,前者大多是为了获得快乐而去做某些事(追求快乐的行为),快乐成了目的,而事情本身并不重要;后者的重点是事情本身(快乐的行为),快乐内嵌于其中,你只有做了特定的事情才能获得此种快乐。我们和朋友出去玩,可以去吃好吃的、喝点小酒、玩桌游、或是去 KTV 畅快淋漓地嚎一番,无论是哪种娱乐方式,只要能让大家开开心心就好。而像《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一心投身艺术,甚至抛弃家庭,跑到远离尘世的海岛上。这和我们所理解的追寻世俗快乐毫不沾边,但他非得如此才能获得人生的至乐。
在这里,我们分明看到了快乐的高低之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两种快乐都是必需的。但对于一个追寻有意义而丰富的人生的人来说,「志意之乐」显然是更重要的,我始终认为过于沉溺欲望驱动的快乐,不是值得过的生活。
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人生所追寻的应该是 eudaimonia,英语通常译为 happiness,即幸福。但 eudaimonia 其实含有行为良好的意思,比较讲究的论者更愿意将其译作 well-being,即良好生活。何为良好生活?它绝对不是单纯地追寻简单的快乐和欲望的满足,而是与品格、灵性,尤其是行动关联紧密。我们平日里爱谈理想,但或多或少都有说得多做得少的毛病,如此,理想便成了遥不可及的东西。行动与实践的重要性常被人忽略。不清楚自己热爱什么,面对选择的迷茫成了现代人最大的困惑。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靠行动,在行动的细节中体会理想与自己的追求。在具体而微的实践中,理想会变得更加真切,它可能和最初想的不一样,但经过调整后,我们也许会对其抱有更坚定的信念。
该如何生活的问题,当然值得好好思考,哪怕答案要经过漫长时间的洗炼。而更重要的是行动,如果不知道自己要走的路,那么就先四处走走看吧,毕竟「良好的实践本身就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