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闾丘露薇提起过。
扉页写:律师,我以为,也曾是孩子。
知更鸟在书中第一次出现,是自述人斯库特和哥哥杰姆收到了气枪,父亲阿蒂克斯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为我们唱歌。”
这是父亲第一次讲罪恶。这也是父亲的底线,作为律师的底线,做人的底线。
之后他为黑人汤姆鲁宾逊辩护,“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就是法庭。
结尾,为了救杰姆和斯库特,怪人拉德利杀死了尤厄尔。
泰特法官和阿蒂克斯商量:决定坏人尤厄尔是自杀的。阿蒂克斯内心过不去,觉得自己在违背事实,在征求女儿斯库特的意见时,斯库特说:如果是那样做(按事实),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吗?
之前用浓墨重彩渲染的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知更鸟。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让世界改变我。
孟子云,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阿蒂克斯是大人,因其言传身教,杰姆和斯库特也会是大人。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那么严重的时代,阿蒂克斯无意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也给身为父母的我们提供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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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之所以这么出名,也许在于它对于平等观念的宣传。而以斯库特,一个八九岁孩子自述的方式,将自己成长中的故事,通过梅科姆小镇的饮食男女,展示社会细腻(不想我们在历史课本中看到的那么粗糙)的歧视:白人对黑人的,男人对女人的,城里人对乡下人,正常人对精神病患者的...阿蒂克斯无疑给我们一种正确的对待方式。
我们所谓喜欢看的书,多少是因为书中的三观与自己一致,看书并不会让我们改变三观,只会巩固自己心中认同的三观。
书中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宾逊的当庭辩护那段,让身为记者的我深有感触。不管处于怎样的时代,我们所做的不过是促进社会有一点点好的改变。
Atticus Finch说:“世界上最让我恶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无知占便宜。不要自欺欺人——这些累积起来,早晚有一天,我们要为此付出代价。”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像Atticus一样开明的父母,能够教会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平等公正客观,能够以身作则告诉孩子什么是宽容,对与自己不同的人、事物和思想多点包容。接受多元化,接受异己,不要着急着去排斥所谓的“不同”,不要着急辩解,如Atticus所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每个小孩都会在自己内心建构精神胚胎,就像在一个秘密花园里盖房子,而孩童对家长的依赖和信任就需要家长客观中立善良忠诚,给孩子正确的三观,这样孩子的精神胚胎地基会比较扎实。
最近一直在考虑孩子上什么样的幼儿园,前提是我要知道孩子需要在幼儿园得到什么,未来在社会上孩子需要怎样的品质,把人生当成长跑,把幼儿园当成最初非常重要的阶段,孩子应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多多了解之后发现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我想,在带有恶意的词语中,偏见算是很恶的一个了,这个词也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仔细回想自己,对人、对事、对世界常常怀有偏见,而偏见对于记者来说是致命的。去除偏见,客观公正、对事不对人,应该是生而为人非常重要的品质了。为人处事,为人父母,去除偏见,任重道远,希望自己的改变可以给孩子更好的世界观。
在我们家,奶奶算是偏见比较重的,常常对人指指点点,偏食,认为自己觉得好的东西之外的都很恶心,对人不对事,常常让我很头大。我其实做的好不到哪里去。
这本书在孩子小学八九岁的时候,可以读给他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