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她,曾路过我的青春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晚上八点二十三分十一秒,那是记忆的开端。
一梦两三年,匆匆又夏天。
初一时,我并没有特别关注过相貌平平的她, 只是偶尔见到了撇上两眼。后来听在一起玩的同学说起她,我才对她有了一丝关注。她没有像别的女生那样扎马尾,而是选择了一种特殊发型——卷发,在这样的发型下,并不能看出她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也不能说她有多漂亮。在短短的卷发下,依稀可以看到她的两颊,她的两颊很白,就像是长时间在粉底的作用下形成的;她的脸上虽没有青春痘,但是却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这一颗小小的黑痣与她的两颊有些不相配,不过有时她脸上微微泛着的红光可以令人不去在意这些。她旁边的朋友很少,就连女生也很少和她交流。她的学习不是很优秀,她有时会很沮丧,但她很坚强,每天都能微笑着面对生活。她初一时只是大众中普通的一员,在我心里也只是一个毫不在乎的女孩。 那一年,我们初二。刚开学就见到了和我在网上聊的很嗨的她,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丑小鸭了——她换掉了短卷发,取而代之的是长长的马尾辫与额前的短刘海。我被惊住了,她正在向我打招呼,我回神,只见她正在向我走来。她的两颊还是那样白,不时露出的微笑让我很着迷,她的笑很甜很美,就像是一颗冰糖融化在我的心里。她走路姿势变了很多,走路时腰挺得很直,就像走秀一般。我们慢慢的成为了好朋友。一到课间,我们就旁如无人的嬉闹,为此好多人都对我们有所“反感”,或许是因为我们的嬉闹打扰到了他们学习吧。我们呢,并不在乎,继续着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玩笑。在课上,她有时会想事想得出神,我琢磨不透,到底是有什么事比上课听讲还要重要,出于友情,我会传纸条给她,每一次,她见到是我传给她的纸条,都会傻乎乎的乐半天,然后不紧不慢的用自己写的最漂亮的字来回复我,“你妹的!要你管!”我笑了,对着她傻傻的笑了,她也会将头埋在书里,傻傻笑。就这样,每一次在她走神的时候、在她上课趴着睡觉的时候,我都会传去纸条,提醒她这是在上课,她也很听话,撅着嘴,假装生气的样子望着黑板。尽管她的成绩还不是那么优秀,但在我心里,她却是最优秀的。她的人缘也逐渐的好了起来,很多人愿意和她交朋友,她也会刻意的打扮自己,让最美丽的自己出现在我们每个人的面前。 如今又到了夏天,这个夏天我们就要毕业了,或许现在对她来说,我已不再重要,回首过去的那些回忆,依旧是那么的开心。我们曾经嬉闹过的地方,依然还残留着她的身影,只是我不能够触摸得到,因为那些回忆是那么的脆弱,脆弱的仿佛会在一瞬间消失不见,我害怕,我害怕,我连仅有她的一点残香都失去,这一切,我不敢面对。我知道我已不可能再回到她的心里,或许就像她曾说的,我们从此之后,形同陌路。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我从来都没有后悔遇见过她,哪怕她现在对我很冷淡。每次吵架我都会想到我失去她会怎样,所以我很珍惜,我宁愿主动认错主动和好,因为我珍惜有她在的每一天,认错没什么,最怕失去了来不及后悔。是啊,认错,我一次又一次放下面子,每天都缠着她对她发消息,一天一条,没有间断过,目的很简单,只是想让她原谅我,而她却总会误解我的意思。这么久了,面对她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我都没有放弃,因为我放不下,舍不得。我记得她曾在日志中写过一句话:你是第一个对我好的男孩。或许就是因为这一句话,才会使我一直坚持到现在,坚持到毕业,坚持到有勇气对她宣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真的会改变,以前笑着打闹,如今却只能笑着寒暄。时间过的真的好匆忙,马上就要离开她了,可笑我还沉浸在那些美好而又心疼的回忆里。我还记得在她不理我的这一段时间我为她做的一些事,也许她并没有真正的去在意过,可是我却是用心了。班主任总说我为班级着想、会为班级做贡献,每天帮干值日的同学扫地,下午放学后留下来拖地,可是,班主任不知道的是,我做这一些事,都是因为她;她有时中午会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自己笨的都不会拿了饭再去,可是知道么?这些事我是很在意的,我会帮她拿饭,我会在门口就这样傻等,看到她回来了,我会迅速跑回座位,用余光望着她,看到她吃了第一口,我这才会放心的拿起筷子吃饭;那次语文课上,她走神了,语文老师把她叫起来回答问题,因为走神了,所以她没答上来,自己尴尬的站在那里,当时我什么也没想,就站起来陪她了,班里就我们两个人站着,很显眼......为了她,我做了好证明自己事,因为我知道,一个人仅凭花言巧语是打动不了人心的,所以我决定,用自己的行动来告诉她,她依旧在我心里。
我感谢青春让我在那年那日那一刻遇到了最美丽的人,她现在依然很美,每天都会在我身边与我擦肩而过。那年的她已成为我的回忆,现在对她,我会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




青春故梦 : 序言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下午三点十七分,那一刻我记住了,她会忘记吗?
——题记
忽见三更还愿处,终是一梦到归途。
青春年少的我们总是在开始时毫无所谓,在结束时痛彻心扉。而长大后成熟的我们可能避免了幼稚的伤害,却也错过了开始的勇气。十五岁青春懵懂,不知道当时那个决定在现在看起来有多荒唐,但我并不后悔,因为它不仅代表那个青春记忆中的姑娘,也代表自己年少时那一份为爱而生的勇气。
那年盛夏正值毕业季,午后宛若新生,就连阳光都充满着一种甜蜜的气息。老师对我们说完最后想要说的话后便让我上台为大家发表最后的演讲。我站在台上,手中拿着早已准备好的表白作文,对大家说:“今天我们毕业了,当我们走出校门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上一届了。在这里,我先要感谢我们的班主任,因为是她在我们最危难的时候拉了我们一把,也是她一直在为我们这个班级而操劳,所以我代表全班同学感谢她。”说完便对班主任鞠了一躬。全班掌声一片,她也在为我鼓掌。而后我回到正题,哽咽了一下又接着说:“然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她教会我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担当、什么叫执着,什么叫不将就。所以我现在要对大家宣读一篇作文,题目叫做《感谢她,曾路过我的青春》。”这时,全班响起了更热烈的掌声,但是她却低头了,用左手挡着耳朵,很沉默。那一刻,心在猛烈的跳动,我缓缓翻开记载着我们回忆的时光册,一缕阳光也在这时穿过了我的眼眸,照射在了我身后的黑板上。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晚上八点二十三分十一秒,那是记忆的开端……”讲台之下,同学们和班主任认真的听着。现在回忆起来,宣读作文或许是我青春中做的最有勇气的一件事。记得在《匆匆那年》中乔燃也曾为自己喜欢的女孩方茴在毕业时读了一篇作文,我想他写那篇作文是为纪念青春记忆中的那个她,而我写这篇文章不仅是为纪念青春中的她,还是为了不让自己在青春中留下太多的遗憾。喜欢一个人就要有勇气去追,即使伤痕累累,也不要让自己的青春后悔让青春留下不可填补的遗憾。
当我读到最后一句“那年的她已成为我的回忆,现在对她我会鼓起勇气说我喜欢你”时,全班掌声再次响成一片,一位同学起哄高喊到“答应他”,全班齐喊“答应他,答应他!”我对大家鞠躬便下了台,下台时手里拿着填写好的同学录。同学们为我让路,我走到她身边,慢慢的把同学录递给她,我的目光一直是盯着她眼睛的,可能是因为有些羞涩,她还是低着头,脸红红的。我凑到她的耳边,幽幽的对她左耳说了一句话:“潇洒的结束并不代表自私,分开方可各自开始。”说完后她的脸更显的通红了,我从她身旁走开,回到了自己的座位。班主任对我们说在我们这个年纪可以有喜欢的人,但是最好将它放在心里,不要宣扬。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力去保护自己所喜欢的人,我们担负不起这份责任。我觉得这句话很对,但是我既然这样做了,我就不会后悔。一辈子奋不顾身的机会真的没有几次,想为某件事情奋不顾身的时候就去做,喜欢某个人的时候就大胆去靠近她。不成功也不要紧,反正不要留下太多遗憾。否则等过了那个“可以试试”的年纪,就再也找不回当初那种感觉了。杨千嬅有一首歌,名字叫《勇》,里面有一句歌词是:我没有温柔,唯独有这点英勇。
青春梦忆色缪缪,魂牵梦萦逐恨遥。
很快,三天后的中考已近在眼前,我做好了充分准备,我相信这次中考一定会有一个让自己满意的成绩。现在我已记不清考试考了几天,做了多少张卷子。但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自己那一次荒唐的决定。
“铃铃铃,”考试正式开始了,考试内容是物理和化学,是合卷考试,也是中考的最后考察三门课程中的两门。发下卷子我填好了自己的信息,而后我便拿起笔认真想认真做着每一道题。当我写到化学大题时,我突然想到了她,她的成绩不算很优秀,以前我就对她开玩笑地说:“以后一定要和你考同一所学校。”她不以为然,回我说:“你学习比我好,以后我们肯定不会在一所学校的。”也就在那个时候,一个大胆的决定萦绕在我脑海中:我决定放弃化学一个大题和物理的三个大题,外加英语数学考的也并不是很好,是有希望和她去同一所学校的,而且这样也不容易让家人怀疑。她最讨厌的就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我不希望在她心里成为那种人,既然我说到就应该做到,我想把自己的青春赌在这次中考,毕竟她对我来说比什么都要重要。考试还在继续,我停下了手中的笔,没有再继续写下去。
考试结束后,我走出考场,同学们问我考得怎么样,我说:“就那样呗。”他们对我说:“既然考完了试就别再去想了,我觉得你还是再多看几眼她吧,你以后想见她都不一定能见的到。”我笑了笑,这笑声既带有一丝悲伤同时又有几分暗喜。他们认为毕业后我和她再无交集,但他们想错了,我怎么会就这样轻易的失去她,我当然会有自己的计划。
世间冷寒皆寂寞,唯有真心忘不得。
人们常说爱情有时也是一种习惯,我不确定我对她是不是由最初的喜欢变为了爱,因为没有她的日子我一样可以生活,可以独立坚强,可以变得更成熟。但是为什么,我却不能忘记在青春中她所带给我的回忆。
如今的我已不再是十五岁那个幼稚、为爱而奋不顾身的男孩了。我变的更稳重更成熟了一些。虽然我和她是一个学校,但却不在一个校区。在这里,每天一些繁重的学习任务、一些复杂的班级琐事都在充斥着我的生活。我作为我们班的班长,经常会为老师分担一些工作,经常会管理班级的一些琐事,也常会做学校交代的一些事情…这些我都以为可以冲淡我对她的执着,可以不再像以前那么喜欢她。但是我错了,原来这些事压在心头只会让自己暂时麻痹,对她的思念对她的喜欢并没有减少一毫。
夜很深,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的夜晚,天空中总是散发着冷气,冷的让人不禁长叹。每天晚上我都会站在宿舍的窗边,朝漆黑的天空望去,时常会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她既存在我的脑海中也存在我心里。我好想她,好想见到她,可是见到又能怎样,难道要寒暄一句好久不见?真是可笑。每一次我还在想她现在在干什么她过得还好吗她现在是什么样子。我有的时候很木纳,就像是被吸走了灵魂,机械性的重复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当夜幕降临四周安静的时候,总是会发呆。有时候自己真的好心疼自己,看着这样的自己,真的觉得好可怜,心好疼。
还记得初中快要毕业的时候,自己总感觉如果以后的生活没有了她,可能都活不下去了。现在突然感觉这样的想法真的好幼稚。也许刚开始离开会有些难过、失落,但是时间久了才发现,没有了她我照样可以活得很好。在无数个夜晚辗转反侧为一个人掉尽泪并且把自己折磨睡了以后,慢慢的就会明白思念一个不属于你的人有多无力,总之习惯就好。
只缘眼间一回顾,使我思念朝与暮。
暑假过后高三生活开始了,对于我,只不过又是新的一学期罢了,没有任何意义。但学校组织了一次考试,这场考试通过者可以去到另一个校区学习,嗯是她所在的那一个校区。当时的我心想一定要抓住这最后的机会,不要再错过了。不负有心人,最终我成功通过考试,转去了她所在的这个校区。我想,能见到想念的人,大概是这个冬天给我的最温暖的馈赠了。来到这里,一切都很陌生,走进新的班级,融入了新的生活。我没有刻意的去找她,因为我相信我们会遇见的,或早或晚。
就这样过了几天都没有见到她,心情有点低落。一天,我正要下楼梯时新同学叫住了我,我回头正想要问他什么事,突然看见了那张熟悉的面孔,虽然好久不见,但是她样子改变的不算太大,在众人中还是第一眼认出了她。她和两个同学谈笑着,从我们前面走了过去。她并没有看到我,也不会想到我会来这边的校区。我愣住了,新同学晃了晃手问我看什么呢,我说没什么,就是前面的那个女孩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当时也忘了他叫我有什么事,就径直下楼去了。
晚上躺在床上,闭眼全部都是她的身影。想着曾经想着现在,心里想念的终归只有她一个人。虽然嘴上说着不要再像以前那样不成熟,但是再见到她时,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情,想要再一次的奋不顾身。
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去到他们班写了一黑板字,然后下午的时候当着她全班同学的面再一次表白,想要让她成为我十八岁最贵重的生日礼物。这次,又是一场落空,结局又是一次失望。
其实后来的我也明白了她口中说的那句“我们不合适”的真正含义。原来在她心里,一直就没有我的位置。我可以为她变的更好,变得更优秀,但是她始终都不会感动,也不会回头看看我。感情就是这样,一厢情愿就要愿赌服输。
三年复三年,三年忆三年。高中三年将要过去,如果没有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有的时候,回过头来想想,年少时候的好感可能只源于一次敞开心扉的深谈。害怕女生的眼泪,然而当遇到一个坚强到令人心疼的女生时,却希望她只会在我的面前流泪。我们也应该只有在年幼的时候 ,才会有这么奋不顾身的爱情吧,而当我们渐渐长大就再也想不起那些 ,因为思念而失眠的夜晚了。
青春是场没有返程的旅途,唯愿多年后在远方的她会想起曾有一个男孩爱她入骨念她为疾。我也不管走多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用整季青春去等待的马靖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