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是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角度描述她的同年时光,却又饱含平等、正义、良知等人性的光芒。
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小孩儿,但是却只有少数人记得·。我们通常都会用我们成熟的眼光去看待许多问题,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小孩子们受到知识、阅历、眼界等等许多因素的限制,对很多事情看不懂、看不清、看不透,然而,我们却忽视了小孩子们的内心以及眼睛是极为纯净的,他们眼睛所看到的就是事物本身的样子,而我们成熟的眼光却是沾满了人间烟火、利益算计,透过这些“眼镜”,我们看到的事物不再纯净,也改变了事物的本来面目。
书中的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情,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却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极其幸运的是,小女孩还有一个勇敢的父亲——阿迪克斯,她的父亲在成年人中像一个“异类”,他尽可能地减少生活中的影响,教会小女孩去平等、善意地对待每个人,教会她勇敢。作为一个父亲,他守住了职业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的美好的心灵。他做到了现在大多数父母都做不到的事情:与孩子平等的对话,也教会了孩子尊重。现在的许多父母几乎都认为自己是孩子的家长,自己比孩子多走了十几年的人生路,所以自己可以替孩子做一些选择,让他们少走弯路,将自己和孩子放在一个不对等的环境,导致许多小孩子从小就十分“叛逆”,而他们也不会觉得是自己的教育方式有问题,还会埋怨孩子,为什么自己为他做了那么多他还不领情?
而题目中所以到的“知更鸟”,是小说第一章里小女孩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小女孩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是合理的事,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小女孩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而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勇敢的是当你还未看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确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像书中的怪人拉德、杜博斯太太……